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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疤痕 作者:韩东-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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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那她背的包、用的表或脖子上挂的东西有什么特别的吗?唐爱云终于想起来了,钱玫的脖子上这阵子挂着一串珠子。是什么质料的?木头?玻璃?植物的种子?或是玉石的?或是菩提子或是胡桃核?唐爱云一概说不上来,只知道不是男孩送给钱玫的。
  大约三天后老齐打电话给我,说钱玫回来了。我马上问:是不是像张寅说的那样到南京去了?老齐说:有点误差,具体情况以后再说吧。
  由于事态的严重和所受的恶性刺激,详细情况她们很难说得清楚。加上某些可以理解的禁忌(人们生活的隐私以及出于侦破需要的保密条例),窥见真相就变得愈加困难了。就拿唐爱云来说,老齐的描绘很能说明问题:小孩丢了以后她恨不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无比热烈地找人谈论,让他们出谋划策,希望得到安慰,可钱玫一回来她就沉默了。不仅如此竟怪罪老齐和他那么多的朋友谈论了此事。所以,要知道孩子失踪的几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真是障碍重重。我们的困难如下:一、孩子本身的记忆缺损(由于深受刺激)。二、大人为保护孩子而三缄其口,他们极有节制的谈论很可能还包括了有利于孩子的虚假成分。三、公安机关的保密习惯。由于这三道防线的阻碍,我们目前所知的情况只能通过道听途说加上主观猜测和想象,只能是只言片语和大概脉络了。
前面的老太婆(6)
  她们肯定不是跟一个女人走的,更不是自动出走。那天下午钱玫和杨君与另两个女孩在钟楼分手后就准备回家了。她们在一起凑过钱。本来带的钱就不多,买了一些零食吃回家就没有钱坐车了。当时钱玫和杨君身上一共只有七毛钱,不够乘中巴的,坐公交公司的车还要等,又挤。至于走路回家,她们完全没有想过。主要是没有这个习惯。
  与此同时,另一件事也是她们完全不习惯的,就是搭别人的便车。她们没有从市中心步行一小时回家的经历,也从未搭乘过什么人的便车,但最后贪图安逸的本性还是让她们选择了后者。
  自从上了陌生人的车她们就交了厄运,值得牢记的教训真是无处不在。本来是图方便想早点到家,可那辆车行驶的路线离开她们的家越来越远了。回家这一简单目的达到推迟了整整四天。本来,她们不想借助并劳顿自己的脚,可后来的返家途中她们走了四天三夜,直走得脚板上满是血泡。至于到底去了哪里?她们无法说清,只能以回程所用的时间来计算距离(据说出租车从下午一直开到天黑)。
  两个孩子中的一个被轮奸了,但不是钱玫。钱玫因奋力反抗而幸免。后来她们从一栋居民楼内逃出来,经过长途跋涉(路上捡到一块钱买了两块烧饼充饥)终于回到家。唐爱云立刻报了案。办案人员对受害者的年龄尤其在意,一旦确信是十四岁以下的幼女他们马上紧张起来。仅一天两名罪犯全部落网。邀请她们上车的那人前额的头发上了一块红色。据称那绺鸡冠似的红发在破案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钱玫自认为没有像杨君那样被强奸,唐爱云不顾老齐的反对还是要求法医做了鉴定。鉴定结果钱玫果然还是一个处女,完好如初。唐爱云大喜过望。这下子她可全都翻过来了,不仅女儿的贞操失而复得,而且事实证明她的教育没有错,非常成功,甚至得进一步加强。男人当然是可怕的,不仅成熟的男人,甚至那些刚刚成年二十岁不到被赵新奇称作男生的男人也如此(罪犯正是这样的男人)。要不是自小向钱玫灌输男人可怕、可憎的思想,在关键时刻她会竭力反抗吗?似乎唐爱云的教育就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她的预知能力是那样地强大,甚至令张寅羡慕不已。他那十来年的功夫怎比得了一个做母亲的本能呢?在与老齐的关系中唐爱云自然再次占了上风。现在,每次老齐碰见赵新奇就会说:你还说男生会保护女生呢!
失而复得(1)
  一个男人躺在路边,他已经死了。
  这里是三十一路汽车鸡鸣寺站,同时也是十一、十六和一路车车站,人群的流动性很大。那人一开始就在那里,从人们看见他的那一刻起,他们把他当成一件原先就存在路边的东西,虽不能美化环境但也不十分唐突。他就像一只消防栓那样地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人们的恻隐之心还没有泯灭到那样的程度:对暴尸街头的人可以置之不理。他们只是拿不准,他是否真的死了?也许他只是随便躺躺,稍歇片刻,像这样不要面子和无视交通法规的人多的是──正因为无所顾忌所以活得很洒脱。没准那人睡得正香呢。
  大家绕开他,不去碰他或多看一眼,仅仅出于对某种生活方式的尊重。当然,在匆匆而过的人中间鄙夷不屑的人也是有的。但我相信更多的人是由于恐惧。他们从公交车上下来各奔东西,多管闲事会招致麻烦。可是,有的人因有必要一天中第二次或第三次经过这里,仍看见那人纹丝不动地躺着就不能不引起重视了。更有那些因生计需要得在此呆上一天的人,看见那人总是躺着也感到了莫名的不快。
  像那个坐在厕所门前收费的老太婆,街边照相馆里的伙计,距此五十米外三岔口处指挥交通的警察,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们都不同程度地注意到了那人奇怪的存在。最后还有苍蝇,比人们的目光更频繁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由于苍蝇的介入人们注意到他的异样。老太婆十分惊诧厕所里的苍蝇竟没有往日多,原来都被那个要饭花子吸引走了。由于职业原因她早已把那些可爱的苍蝇据为己有,现在眼睁睁地看见它们离自己而去不禁妒火中烧。她要把那人赶走,以便赢得她的那些苍蝇,于是向前走了几步向那人大声吆喝。
  见对方没有回答,老太婆就用脚踢了他一下。那人掩在脸上的一条胳膊耷拉下来,露出发灰的面容。老太婆一声惊呼,所有的人马上知道这里死了一个人。
  他终于引起了轰动,不过十分短暂。围观的路人中有一位年长者觉得实在惨不忍睹,他觉得按习俗怎么也应该掩饰一下。他四处寻觅一件东西,好盖住死人的脸,结果了无所得。
  城市文明的进程真是惊人,在这条百年老街上除了满地的樱花碎片什么合适的东西都没有。人们将果核杂物随手扔进垃圾箱,爱清洁的习惯已蔚然成风。老者由衷地发出今不如昔的感叹。后来他想起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就走去向店主要一个用过的纸板箱。
  纸板箱虽然用过了,但也不是废物,依然可以卖钱。此地临近三所大学,大学生们经常花上一块钱买用过的纸板箱用来装课本书籍或杂物。在店主的生意中唯有这一项最好,因此不能掉以轻心。老者告知那边有一个死人,需要两只纸板箱。店主说:“死人有什么了不起的?要箱子,拿钱来买。”
  老者说死人与他非亲非故,凭什么用纸板箱得他掏钱?
  店主不愿和老头纠缠,给了他一只纸板箱,收了五毛钱,算是优惠。他让老婆看着店,自己跟过来看热闹。
  老者将纸板箱撕开,罩在死人脸上。至于下半截,因为没有纸板箱只好任其暴露在外。完毕后老者后退几步欣赏自己的杰作,的确大不一样了。
  由于头上套着一只纸盒,那人看上去比当初更不像一个死人。他就像一个为遮挡阳光随便用一物盖在脸上在路边酣睡的流浪者,出现在这游人如织的街角上真是美感十足。当然这样一来极易引起误解,老者恐怕别人把他当成一个活人。谁知道他是得什么病死的呢?与他过分亲近没准会染上什么怪病。
  他(老者)直觉得手指发痒,很想在纸板箱上写几个字,用以警告世人。这时一个艺术青年模样的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大号记号笔,交到老者的手上说:“请用这个。”老者将记号笔拿在手上把玩了一阵,说:“好重的油味儿。”写字以前他找来一张旧报纸,在上面练习一番。
  “多日不写字了,写不好别见笑。”
  艺术青年说:“哪里哪里。”
  然后是缜密的措词。老者觉得在场的人中只有艺术青年稍有文化(至少他随身带笔,而且还是一支如椽大笔),于是和他商量再三。未果。还是看厕所的老太婆深谙内情,她告诉他们那死人生前是一个呆子,神经病。老者道:“有了。”随即在纸板上刷刷写下几个大字:此呆已死。
  众人喝彩,都说他的字好。老者说:“好什么好?要是毛笔那才见得好坏。”他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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