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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主义的起源(第一部+反犹主义+林骧-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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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深思熟虑的政策来统治的私人生存背上沉重的负担。
    想要不像“一般犹太人”然而又仍是犹太人,实属不易;假装不像犹太人,但要以足够的明证来显示自己是犹太人,又谈何容易。既非暴发户又非“具有意识的贱民”(conscious pariah)  (伯纳德.拉查尔'Bernard Lazare'语)的普通犹太人只能强调一种空洞的差异感,而这在其一切可能的心理方面和从内在疏离感到社会异化各方面又需进一步作解释。只要世界还算和平,这种态度就不会导致坏结果,甚至会变成世世代代的生活态度(modus vivendi)。集中关注人为地复杂化的内心生活,可以有助于犹太人对社会的不合理要求作出反应,可以表示新奇和激动,可以建立某种自我表现和表达的密切关系,这种态度原先只属于那些被社会半拒斥半艳羡的演员和艺术家。同化了的犹太人为自己的犹太血统而半自豪半羞愧,明显地属于这一范类。
    资产阶级社会从它的革命传统和记忆的废墟中发展起来的过程,为经济饱和安逸和对政治问题普遍地漠不关心,添上一道疲顿、黑色阴影。犹太人变成了人们希望借用来消磨一点时间的人。人们越是觉得他们不是平等的同类,就越是感到有吸引力和乐趣。资产阶级社会在个人身上寻找娱乐和它的激情兴趣,觉得只要与常规不同,就是真正的人,它发现每一件事物的引人之处在于神秘的邪恶和秘密的凶残。正是这种狂热的选择使社会向犹太人敞开了大门;因为在这个社会的范围内,犹太人性格在被歪曲到一种心理特性之后,可以轻而易举地转变成一种恶行(vice)。启蒙运动之真正的宽容精神和对人的一切事物的好奇心转变为病态地渴求异态的、反常的、不同的事物所取代。社会的几种类型一种接一种地代表了异态的、反常的、不同的事物,而其中没有一种和政治问题有任何联系。因此,在这个没落的社会里,只有犹太人的角色能够树立起一种超越社会事务狭隘范围的形象。
    我们在追踪那些引导著名的或臭名昭著的“特例的犹太人”在世纪末的法国进入福伯格。圣吉曼(Faubourg St.Germain)的沙龙的奇怪方式之前,须先回忆那个由“特例的犹太人”的精心自欺所产生的唯一伟大人物。看来每一种普通的念头都至少使一个人能有一次机会达到通常所称的历史的伟大意义。这个“特例的犹太人”中的伟大人物就是本杰明.狄斯累利。

    ㈡权势奇才

    本杰明。狄斯累利生活中的主要兴趣是作为比康斯菲尔德(Beaconsfield)勋爵的事业生涯,此人的出名原因有二:第一是他的神佑天分,现代人通俗地称之为好运气,在其它各个时代则称为获得幸运女神青睐;第二,除非说成是与幸运女神的关系密切令人惊羡,否则便无法解释,他极其无忧无虑的天真头脑和想象力,使人简直无法说此人是位野心家,尽管他除了野心之外从来不认真思考任何事情。他清楚地懂得,感到自己失去社会地位会是多么愚蠢,而“用穿着不同服装,梳理奇异发式、言语措词风格奇特”来表明他是一个犹太人,这对于他自己和别人会是多么兴奋,对于实现他的野心是多么有用。他比其它犹太知识分子都更热情地、无耻地关心如何进入社会的最上层;犹太知识分子中间唯有他一人发现了如何保持好运气的秘密,创造贱民阶级的天然奇迹,他从一开始起就懂得,为了“不断向上爬”,就绝不应该低头。
    他玩弄政治游戏就像演员在剧院演戏一样,角色扮演得如此出色,连自己都信以为真了。他的一生事业传记读起来就像童话一样,他在其中扮演的是王子——将浪漫故事中的蓝色花朵(即英国帝国的欢乐)献给他的公主(即英国女王)。英国的殖民主义事业造就一处日不落的仙境,它的都市是神秘的亚洲德里,是王子想和他的公主避离多雾的、缺乏诗意的伦敦而要去的地方。这听起来好象很愚蠢、很幼稚;但是比康斯菲尔德公爵夫人写给丈夫的信中说:“你知道你是为了钱而和我结婚的,而我也知道,如果你再结一次婚,你就会为爱情而结婚,”在违反一切常规的幸福面前,人会沉默。这一个人开始时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但是魔鬼不要他的灵魂,而诸神却给了他这块土地上的全部幸福。
    狄斯累利生于一个完全同化了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开明绅士,他使儿子受洗,因为他想让儿子拥有普通俗人的机会。他和犹太社会很少联系,而且不懂犹太宗教和风俗。从一开始起,犹太只是一个血缘事实,他可以对它任意修饰,用实际知识来清除障碍。结果,他看待这一事实的方式就像一个异教徒一样。他比其它犹太人更清楚地懂得,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可以像残疾人一样获得许多机会。他不同于他那单纯而谦恭的父亲。他想要变成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高于一切同时代人的人”,他开始训练自己“棕黑色的眼睛”,直至“有力的前额——当然不是基督徒的前额——与众不同。”他清楚地知道,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他与单纯俗人之间的分野”,取决于强调他那幸运的“奇特性”(strangeness)。
    这一切都显示出对社会及其规律的独特理解。有意思的是,正是狄斯累利所说的“在众人之中是罪(Crime)在少数人之中只不过是恶(vice)”——或许可以说是对十九世纪发生的社会逐渐渐堕落到暴民和黑社会道德深渊的每一种原则的最深刻见解。既然他知道这条规律,那么他也知道,犹太人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比在社交圈子里有更好的机会,即使社交圈子是排外性的,会歧视他们;这些由少数人组成的圈子和群众一样,认为犹太特性即罪,这种“罪”随时可能转变为引入注目的“恶”。狄斯累利所展示的异族情调、陌生事物、神秘现象、巫术魔法,及来自神秘源头的权力,都准确地对准了社会中的这一特性。他对社会游戏的鉴别能力使他选择了保守党(The Conservative Party),在议会中赢得了一个席位,得到了首相职位,最后还有重要的收获——社会的长久钦佩和一位女王的友情。
    他的成功原因之一是真诚地投入政治游戏。他给不怀偏见的同时代人留下的印象是他的行为奇怪地混合着“绝对真诚和绝对坦率”。这只有靠真正的天真才能达到,这部分是因为他生自一个排除犹太民族一切具体影响的环境。然而狄斯累利的良知也归因于他生为一个英国人。英国不知有犹太群众,也没有贫困的犹太人,在犹太人于中世纪遭驱逐之后的几百年里,一直接纳着他们:十八世纪从葡萄牙到英国定居的犹太人都是富人和受过教育者,直到十九世纪末,俄国造成了现代犹太人外移的计划,贫困的犹太人才进入伦敦,随之产生了犹太群众与他们的富裕同胞之间的差别。在狄斯累利的时代,欧洲大陆式的犹太人问题尚不存在,因为只有受国家欢迎的犹太人才住在英国。换言之,英国“特例的犹太人”并不像在欧洲大陆的犹太兄弟们那样意识到自己的例外地位。当狄斯累利嘲笑“人的天然平等问题是有害的现代教条”时,他是在有意追随柏克的“偏好英国人的权利(rights of Englishman)而非人权(Rights of Man)”,但忽略了实际情势,即少数人的特权已取代所有人的权利。他对犹太民族中的实际状况如此无知。过于相信“犹太人种对现代社群的影响”,以致坦率地要求犹太人“接受北欧与西欧种族给予的一切荣誉和恩惠,这在文明和高街的国家里,应该是那些受到公众赞赏和增进他们好感的人的命运。”由于英国犹太人的政治影响是围绕着罗斯希尔德家族在英国的分支而产生的,他为罗斯希尔德家族协助击败了拿破仑而感到非常自豪,但是并不明白自己为何不能以一个犹太人的身份公开阐说自己的政治观点。作为一名受遇洗的犹太人,他当然不会是任何犹太社群的正式代言人。但是他的确是在他的世纪里,他那种犹太入之中,唯一一个努力尽自己的所知来从政治上代表犹太人的人。
    狄斯累利从未否定过“(他的)基本事实是,他是一个犹太人,”以他对犹太人的无知,他所发现的一切犹太事物都能得到他的赞美。一切新近同化的犹太人的特点就是对这些事物产生一种无知与自豪感混杂的感情,狄斯累利和他们有一个很大的区别,他对犹太人的历史和现状所知更少,因此凡是别人在恐惧和傲慢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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