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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着爱,躺着爱 作者:破脑袋(晋江vip2012-07-26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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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开放型论述题,大家放心。”
  杜文诺将一缕碎发卡在耳朵后,凉凉地说道:“靠,还不如闭卷选择题呢。至少还能抄你的。”
  我一口鲜血含在喉咙中,要喷不喷地看着她。
  杜文诺假装没看见,轻轻地跟我说道:“冉冉,你看艾香这二逼更新的微博了么?”
  我摇头。杜文诺不开口跟天仙似的,一说话就成了纯爷儿们。要不是我认识她时间够久,我都怀疑她是变性过来的。我曾经在网络上看到泰国最美的“女人”长得几乎跟她一模一样,我想那个人大概是照着杜文诺的模子变的性 吧。
  不过她说艾香是个二逼,这点我完全同意。我之所以能和杜文诺这个我人生的反面教材为伍,并将她升级成闺蜜,就是因为她无条件地信任我。有时候,心里压的事情太多,就跟出交通事故一样,它们会齐齐地拥堵在胸口,而我是个蹩脚的交通警察,急需像杜文诺这样有魄力斩立决的外部势力介入进来。我或多或少地跟她提过我心底深藏的秘密,而她也陪伴了我很多难忍难熬的艰难时光。
  此刻的杜文诺咬着牙说道:“这种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渣,居然还能被渣浪认证?!什么知名作家,全靠东拼西凑地抄袭别人的作品,呵,还敢美化成借鉴!要说抄书也就算了,连生活也要抄袭!这人生活是有多空虚!”
  杜文诺说到后来怒火攻心,声音越来越大,惹得前面忙着恶补以往上课内容的同学集体回头想破口大骂,但看到杜文诺的脸,嘴巴张了张,脖子又缩了缩,就悄无声息地转过头看书去了。
  我习惯了男生们为杜文诺特别体现出来的宽广胸襟,问道:“什么叫生活也抄袭?”
  杜文诺翻着白眼,掏出手机一字一句地念道:“前几日听闻几年前的一桩趣事,我的某位男性朋友喝醉了,竟抱着一个女人痛哭流涕。我这位男性朋友长得夺目,性格却似冰雪般清冷。他突然酒后失态,让这位女子心情颇为复杂。她以为,这位冰山王子暗恋于她,正欲开口回应,这位王子却轻轻地、又无比清晰地叫了我的名字。可惜,物是人非,我们早已回不去了。”
  读完这条微博,杜文诺转过头来看我:“140个字,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她当作家可惜了,应该去做数学家!”
  从这里,你可以管中窥豹,看到杜文诺的逻辑是什么样的了。能数数的就可以当数学家,是要把华罗庚他们气死么?
  我心如止水地问道:“这种事又不是只发生在我身上,也许她也经历过呢!”
  “你丫二不二啊?冰山王子,说的不就是C城一中的冯佳柏么!切,丫还敢在微博上说是自己的故事!你看看她的脑残粉,居然说‘我的公主,请华丽地回头,冰山王子一直在原地等你!’当我们C城一中都是死人啊!我不管,我今儿非得给她把皮扒了不可。”
  杜文诺还在气鼓鼓地说着。腮帮子红红的,跟绽放开的玫瑰花似的。
  就在杜文诺手指头在手机上乱舞的时候,老师把测试题写在黑板上:
  请结合课程内容阐述“事在人为”和“命中注定”之间的关系。一千字以下。
  老师将题目写完之后,底下嘘声一片。老师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说道:“禁止长篇大论啊,前几届有几个学生开了头之后怎么也刹不住。一写就往三四千的字数奔。咱控制时间,就一个小时。多了少了的,都得在下节课下课之前交题,没写完的直接不及格。”
  杜文诺放下手机,道:“切,谁有病啊写四五千字,又不是艾香,码一堆乱七八糟无病呻吟狗屁不通的东西还能赚钱!”
  我没说话。我倒觉得四五千字哪里够?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在探索什么叫“事在人为”,什么叫“命中注定”。只不过我缺了一个能规定考试时间的老师,才让我十年以来一直在做这道题,交卷的日子却遥遥无期。
  
  如果看到这里,你以为艾香剽窃生活片段的对象是我,那我不得不扫你的兴。我何德何能当得起冰山王子的心头爱。我是那个倒霉女人,就是那个艾香所述的“心情颇为复杂”准备“开口回应”的炮灰女。那个所谓“被轻轻的、口齿清晰地念出来”的名字,我听得很清楚。沈青春。
  我心口如小鹿乱撞、连呼吸都变得困难的时候,他正在为一个叫沈青春的女人悲伤得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这个女炮灰的故事,大概要从2001年的夏天说起。那时我14岁。
  14岁是如花如梦一般的年纪。在那么美好的岁月里,我如同吸足了养分的麦苗,夜以继日地拼命长高,我甚至能感受到骨髓在飞速地流动,骨骼正努力地挣脱开原有的束缚,寻求更远更深的空间。13岁的时候我只有一米三,是小学毕业班里最矮的姑娘。可在毕业临近之时,我忽然很有志气,在短短一年时间内,突发猛进,力挽狂澜地赶在拍毕业照的时候长到了一米五三。虽然横向比,这身高没有多出类拔萃,但纵向一比,我觉得这个成长故事已经很励志了。如果不是在成长的关键节点上,遇上了逆天的冯佳柏。


                                        
第2章

       暑假的某一天,在我妈无数次念叨我爸太正直不成器,“连隔壁家退休了的王老师的孙媳妇都能安排进C城一中教书了,你怎么就不能给自己张罗张罗,以后你还想不想让冉冉读C城一中了!”此类言论轰炸下,我爸咬了咬牙,终于准备向教育局出动了。我记得他在自行车篮筐里装了三盒红艳艳的中华鳖精,在车把上挂了两瓶用网兜装好的茅台酒,刚踏上脚踏板,我就嘟着嘴跳上了后座。
  我爸起初不让我去。我那天不知脑子里哪根弦搭住了,要死不活地非要去。那时我爸还没有被我妈伤透心,极其宠我,看我执意的劲儿,也就驮着我蹬着车去了。在路上,我爸一直跟我说,只许我在人家门口等着,不准跟他一起进去。我说,为什么啊。我爸说,我们今天去看的那个人得了重病,会传染的。小孩子家家的,万一被传染,可不好了。
  我那时对人情关系这种事尚未开窍,对“送礼”这种事只停留在看望病人的层面上。即便现在看来,我爸撒的谎无可厚非,他只不过在女儿面前刻意保护了作为父亲的尊严。我当然对我爸的话深信不疑。所以当我爸拎着一堆东西,背略微佝偻地进入一个独栋小楼里时,我乖乖地蹲在小楼外的院子里等我爸。
  那天,我第一次知道,不是所有孩子都跟我和我们小区的同学一样,居住在筒子楼里,和别人共享着一个厨房、一个厕所,和父母同住一间房的。
  因为有个男孩子背着光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是谁?大热天躲我们家院儿里晒太阳呢?”
  七月的太阳确实很毒,我被他吓了一跳,立刻站起来,有一瞬间的眼前发黑。我本能地抓住了前面的人,直到我恢复视觉。当我看见我和人家有肌肤之亲时,我立刻缩回了手。那时的孩子对“性”这个事的理解就停留在“羞羞,你摸了他的手”之类的程度上。
  我立稳了脚,也看清楚了眼前的男孩长什么模样。他不像我们家那片小区出来的野孩子那般邋遢。他穿了一件白色的休闲T恤,亚麻色的裤子下是一双干干净净的帆布鞋。我记忆里,男同学的鞋子从来都是脏的,哪怕是第一天穿的新鞋,只要他从家里走到了学校,新鞋就会变得肮脏不堪。可这个男孩的鞋子上一点脏的痕迹都没有。
  当然他的脸要比他的鞋子更干净。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眨眼的时候像是我妈生炉子时用的那把被炭黑熏得发亮的芭蕉扇,一晃一晃的。
  我说:“你住里面哪一层啊?这个院子又不是你们一家的,我站这儿没碍着事吧。”我说话很冲。那时我们全班男女分为两种阵营,男的看不上女的,女的看不惯男的,相互之间说话都比较刻薄。即便是日常的对话,如果柔声柔气了,就会被怀疑是叛徒。这种心理直接导致我对待新的异性时也有着阶级矛盾的心理。
  “呵,这就是咱家的院落啊。”他不可置信地说道,“这个楼总共才两层,难道还要和别人一起住吗?”
  他说得这么理所当然,我对我之前的认知一下子有些心虚了。
  但我依旧不服气地说道:“我爸说他看望病人呢,会传染的,我在外面等我爸。”
  他把眼睛睁得更大了:“你胡说什么呢?谁得病了?这里就住着我爸我妈,你诅咒谁呢,小丫头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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