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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文集文明与缺憾-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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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认为性生活的动力是“利比多”。性生活是被男性—女性的对立倾向所控制的。    
    所以,这种见解主张要考察利比多与这一组对立面的关系。如果这种见解能够证明每种性别都有适合于自己的特殊的利比多,以致一种利比多追求男性性生活目标,另一种追求女性性目标,那么这种见解就不会令人感到奇怪了。    
    但是上述情况并不存在。    
    实际上只有一种利比多,它既适合于男性的性功能,也适合于女性的性功能。    
    我们不可能把任何一种性别指定为利比多本身。我们若是按照主动性等于男性气质的传统公式,倾向于把利比多描述为男性的,那么我们不应忘记,它也包含着具有被动性目标的倾向。然而,说存在着与此并列的“女性利比多”则缺乏充分的理由。我们的看法是,当利比多被迫用于女性功能时,它就受到了更大的压抑。    
    而且,用目的论的话来说,比起男性气质的情况来,大自然较少关心它的女性功能的要求。    
    目的论还认为,不关心的原因可能在于这一事实,即生物学目的的实现已经托付给了男人的攻击性,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经妇女的赞同而实现了。    
    妇女的性冷淡(thesexualfrigidity)——它的频繁性似乎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冷淡——是一种尚未充分认识的现象。    
    它有时是由精神冲突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它容易接受影响。    
    但是在其他场合,它却暗示了下述假设,即它是由气质上的因素决定的,甚至有某种解剖学的因素在起作用。    
    我已经允诺过,要告诉你们一些我们在精神分析观察中发现的成熟的女性气质的其他精神特质。我们并不要求这些断言具有很大的有效性。而辨别这些特质中什么东西应归之于性功能的影响,什么东西应归之于社会的熏陶,却并不是很容易的。    
    例如,我们认为大多数自恋现象属于女性气质。    
    这种现象也影响到妇女对对象的选择,以致于对她们来说,被人爱较之爱他人是一种更强烈的需要。而且对阴茎的羡慕对妇女天然生成的虚荣心也发生影响。因为她们一定会高度估价自己的魅力,以此作为对她们早期性低能的一种晚期的补偿①。    
    羞怯心被认为是一种非常优秀的女性特征,然而它远比我们所料想的要平常。    
    我们认为,它的目的在于掩饰生殖器方面的缺陷。我们当然没有忽略羞耻心在较晚时期还有各种其他作用。妇女似乎对文明史上的各种发现和发明没有作出什么贡献。    
    然而有一种技巧即编织,则可能是她们所发明的。    
    倘若如此,我们则有兴趣猜测一下这种成就的无意识动机。    
    自然本身通过在人的成熟期长出阴毛以掩盖生殖器,这似乎已为妇女    
    ①参见《论自恋》(1914c)第二节。——英译注。  
    发明编织技巧提供了可资效仿的模式。虽然大自然的这一步骤在人体身上表现为使毛发长进皮肤并杂乱地交织在一起,但是它却被妇女保持了下来,体现为使各条线相互交织的编织活动。如果你们认为这个观点不过是一种古怪的想法而加以拒绝,同时断定我关于女性缺少阴茎的现象对女性气质结构的影响是一种成见的话,我当然是毫无办法的。    
    对于妇女选择对象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常常是由各种社会条件造成的,当然具体情况很难辨认。但是,只要这种选择能够自由进行的话,它就往往是女孩在自恋情境中所希望成为的那种理想化的男性形象作出的。如果女孩继续存在于对父亲的依恋中即俄底浦斯情结中,她的选择遵循的就是类似于父亲的模式。因为,当她从依恋母亲转向依恋父亲时,当她对母亲怀有充满矛盾心理的敌视态度时,这种选择便可能保证婚姻的幸福。    
    但是,这种选择的结果也往往无助于解决由上述矛盾心理所产生的冲突。随着对父亲的无可置疑的依恋而来的就是对母亲的敌视。这种敌视保留了下来并蔓延到了新的对象身上。    
    妇女的丈夫首先是父亲的继承者,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变成母亲的继承者。因此,在妇女生活的后半生中,就自然可能充满着与丈夫的斗争,如同在她较短的前半生中充满着对母亲的反抗一样。    
    这种反应一旦经历完毕,后半生的婚姻生活就可能很自然地变得十分令人满意了①。恋人们对妇女性格中的另一个变化也将毫无准备。这个变化可能是在头胎婴儿诞生后出现的。    
    由于妇女本人变成了母亲,她就可能恢    
    ①这种观点在《禁忌与童贞》(1918a)一文中即已论及。——英译注。
    复模仿自己母亲的自居作用,虽然她曾经反抗过这种自居作用,直到结婚时才停止反抗。    
    这种自居作用可以使妇女把所有能够获得的利比多都吸引到自身,以致这种强制性重复重演了其双亲的不幸婚姻。母亲对儿子或女儿的出生所抱有的不同反应,表明缺少阴茎的这个古老的因素甚至到现在都没有丧失力量。    
    母亲只有在与儿子的关系中才获得无限满足;总而言之,这是最高的完善,使她最大限度地摆脱了对所有人类关系的矛盾心理①。母亲很可能把她一直被迫压抑在心中的抱负寄托于儿子,期望从他那里实现自己过去的女性男化情结中遗留下来的愿望。    
    甚至,如果妻子不能成功地使她的丈夫也处于她儿子的地位,成功地以母亲的身分对待她的丈夫,她的婚姻就会是不牢靠的。    
    我们可以把妇女模仿其母亲的自居作用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前俄底浦斯阶段,它植根于妇女对母亲的深情依恋,并把母亲作为楷模;第二个阶段由俄底浦斯情结构成,它企图摆脱母亲并代之以父亲。    
    我们显然有理由认为,这两个阶段有许多内容遗留到妇女发展的以后时期,并且任何一种内容都尚未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被完全克服。    
    但是,富于情感的前俄底浦斯依恋则决定着妇女的未来;这一阶段为使妇女获得这样一些特点作好了准备:这些特点将使妇女在以后实现她在性功能方面的作用并履行价值无量的社会职责。由于这种自居作用,她还获得了对男人的魅力,使男人对其母亲的那种    
    ①弗洛伊德似乎是在《群体心理学》(1921c)第六章的脚注中,首次提出这个观点的。后来在《引论》第十三讲和《文明及其缺憾》第五章中,他又重复了这个观点。上述第66页所举事例表明了可能存在的例外。——英译注。
    俄底浦斯依恋在这里爆发为对她的狂热激情。不过经常发生的情况却是,只有男人的儿子才获得了他本人所希求的东西!    
    人们得到的印象是,男人之爱与女人之爱在心理学意义上是不同的。    
    妇女往往被认为缺少正义感,这种情况显然与妒忌在她们精神生活中的支配性相关。    
    因为正义的要求就是限制妒忌,并规定某种条件,只要人们遵守这个条件就能摒除妒忌。    
    我们还认为,妇女的社会兴趣比男人小,她们更缺乏使自己的各种本能得到升华的能力。前种情况无疑起源于那种的确属于一切性关系特征的自私的性质。    
    情侣们相互得到满足,即便组成家庭,也反对被包含在更复杂的联结体中①。升华的能力则往往造成个体的最大变化。    
    另一方面,我必须提到一种主要得自于分析实践的印象,即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在我们来看是一个年轻的、有点不够成熟的个体,我们希望他们能充分利用精神分析为他揭示的各种发展可能性;然而相同年龄的妇女,却常常显示出心理上的僵化和不变性;我们对之甚感惊奇。    
    她的利比多已固定在最终状态,并且似乎已不可代之以其他状态了。对她来说,不存在通向进一步发展的道路;全部发展路程仿佛都已走完,并且以后不会再接受治疗影响了。的确,在这个通向女性气质的艰苦发展中,她好像已经用尽了与人类有关的一切可能性。作为治疗者,我们对这种事态感到遗憾,尽管通过解除患者的神经病冲突,我们治愈了她的精神失调    
    ①参见《群体心理学》(1921c)第十二章(D)中关于这一观点的若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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