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国历史的后门-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后来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感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道:“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媵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雍容:采采女色“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2)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      
    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突破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又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他们的感情更接近近代意义上的“爱情”。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才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所以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成为了聊斋中最具审美价值的男性形象。


王鑫: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当观世音爱上孙悟空(1)

    初看《西游记》那年,我正好十岁,对父母是既依赖又害怕,就像孙悟空对观音既依赖又害怕一样。那时我就认为观音是孙悟空他妈,当然并不是非得她生的不可,观音制造的也成—想那观音神通广大,找块石头,吹口仙气,那石头就变成孙悟空了。这是小孩子的想法,拿出来聊博一笑。后来长大了,又觉得孙悟空如此英雄,又怎么会没有美女来爱他,即使是好色的妖精女王之类的,都只会找上唐僧那个脓包,这也不可理解。《大话西游》硬扯了一个叫紫霞的陌生人进来,因不忠于原著,未免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翻遍原书,才发现观音对孙悟空很有情谊,虽不甚明显,但以她菩萨正果的身份,对孙悟空如此偏爱,却怎么也说不过去了。反观孙悟空,从无法无天到循规蹈距,虽有诸多因素,但观音的“领路人”的作用,可谓大矣,以“英雄难过美人关推之”,倒也合情合理。     
    《西游记》中,完全是把观音当作美女来描写的,什么“乌云巧迭盘龙髻,绣带轻飘彩凤翔”,“眉似小月,眼似双星”,“玉面天生喜,朱唇一点红”(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