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印第安酋长-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帕克问。
  “别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评价!”
  “为什么不让?”
  “那样会冲昏他的头脑。”
  “我看不会!”
  “会的!他是个谦虚的家伙,一点儿也不狂,但这可能会变的。夸奖永远是个错误,可能会毁了最好的坯子。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仅仅具备了做一个牛仔的基本素质,也还没有受过训练,该练该经历的东西还多着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谢过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没有吗?他会怎么看你呢?”
  “他对我怎么看,我无所谓,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当然会认为我是个知恩不报的家伙,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会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本来是很想拥抱亲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亲吻!让你拥抱一下儿或许还能忍受,可是亲吻,不!”
  “哦!不行吧?为什么?”那小个子问。
  “为什么?难道你从没拿面镜子或者到清水边上照过您的尊容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天呐,谁要是发神经,想把嘴唇凑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明白劲儿都被冻住了。”
  “原来如此!啊!哼!你这话听起来真够朋友!”塞姆发出了怨言,“我原来是这么个丑家伙!你呢?你以为你自己什么样?是一个美男子吧?别做梦了!我敢说,要是我们两个参加比美大赛,我会得头奖!你可什么也捞不着,嘿嘿嘿嘿!不过不说这个了。我们本来在说我们的‘青角’——我没有谢他,也不会谢他。可回头那块里脊烤好之后,他该得到最好最嫩的那块,我亲自给他切,他配。你们知道我明天要干什么吗?”
  “什么?”斯通问。
  “让他大大地乐一下,应该允许他去抓一匹野马。”
  “你想去招惹野马吗?”
  “对,我总得再弄一匹马骑。亲爱的迪克,把你的马借给我去打猎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野马也该来了。我想我们只要到前天我们搞测量的那个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马到了这个纬度,那儿就肯定有。”
  我不再偷听,而是后退了一段路,穿过一片灌木丛,从另外一面走近三个猎人——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听了不该知道的东西。
  一堆火生起来了,两边地上各插一根叉状的树枝,用来支烤肉叉。三个人把整块里脊肉穿在上面,随后,塞姆·霍肯斯开始很艺术地缓缓转动肉叉;此时他那喜滋滋的脸,让我暗地里好开心。
  其他那些人带回肉也学着我们的样子生起他们自己的一堆火。自然,他们那边不像我们这边大家心平气和的;由于每个人都想给自己烤肉,地方就不够了,结果他们的肉被糟蹋得半生不熟的。
  我真的得到了最好的一块肉,大概有三磅重,让我全部吃光了。其实我并不是个大肚汉,我在同样情况下总是比别人吃得少。一个没经历过或不了解情况的人,简直没法想像,一个牛仔能吃、而且必须得吃多少肉才能撑得住。
  众所周知,人需要摄入一定量的蛋白质和淀粉,如果是生活在人类早已开发居住的地区,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但牛仔数月不涉足有人居住的地区,只能靠淀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他必须吃很多,以向身体供应必要的淀粉。他必须吃进大量的蛋白质,使身体得以承受持续的劳顿。我曾眼看着一个老猎人一下子吃掉八磅肉,当我问他饱了没有的时候,他微微一笑:
  “就算饱了吧,因为我已经没的可吃了。如果您想把您那份儿也给我的话,用不了多一会儿它就会钻进我的肚子。”
  那些“牛仔”们边吃边谈论着我们这次猪牛。对我干下的“蠢事”,另眼看待了。
  第二天早上,我假装要去工作。这时塞姆走过来对我说:
  “别去拿您的家伙,先生!有更开心的事可干。”
  “您这是什么意思?”
  “您会知道的,备好您的马!咱们要出去。“
  “散步吗?这会儿该干活儿了!”
  “呸!,您干得够苦了,再说我估计咱们中午就能回来了,那时您爱干什么都可以。”
  我报告了班克洛伏特,随后我们就上马出发了。路上,塞姆神秘兮兮的,我也只字不提我已经知道了他的打算,我们骑马经过以前测量时走过的路,最后到了昨天塞姆向斯通和帕克提到的那片草原。
  草原大约有两英里宽,四英里长,四周是覆盖着林木的山地。由于有一条小溪穿过,草原上十分湿润,草鲜嫩多汁。从北面的两座山之间穿过就可以抵达这片草原。南面,草原消失在一个向南延伸的山谷里。我们到了那里,塞姆勒住马,审视的目光扫过这片平地。随后我们继续沿着溪流北面走。突然,他脱口喊了一声,勒住从迪克·斯通那儿借来的马,翻身下马,跃过小溪,走向一处——那儿的草全被踩倒了。他把那个地方仔细探察了一番,走回来,又翻身上马,继续骑,但不再向北,而是拐了个直角,不久我们就抵达了草原的西部边缘。在这儿,他又下了马,自从他观察过那些足迹后,始终一言不发胡子拉碴的脸上堆着满意的神情,就像阳光撒满了一片林地。这时他向我要求道:
  “您也下马吧,先生!把您的马拴牢!我们要在这儿等。”
  “为什么要拴牢?”我问,虽然我知道得很清楚。
  “否则您可能会失去它。马趁这种机会私奔,我见到过很多次了。”
  “趁什么样的机会?”
  “您不知道吗?”
  “不知道。”
  “猜猜看!”
  “是野马?”
  “您怎么会想到这上头的?”他问,一边迅速、惊异地看了我一眼。
  “因为我读到过,如果不拴紧,驯服的马很乐意跟野马一起私奔。”
  “见鬼!什么您都读到过,想让您惊喜一下简直办不到。现在我可要赞美那些根本不会读书的人了。”
  “您想让我惊喜一下?”
  “可不是嘛。”
  “用一次捕野马的行动吗?”
  “对!可现在您利用您那些愚蠢的书本猜出来了。不过听着,野马已经来过这儿了!”
  “开始咱们见到的是它们的蹄印儿吗?”
  “是的,它们昨天从这里经过,是先头队伍——您要知道,这就像是探子。我可得告诉您,这些畜生聪明得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