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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偷日记-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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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只是诸多场景之一,我希望吕西安的思想能通过这样的磨练得到净化,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对得起我当时为他争来的幸福。    
  就我所知,他这个人温柔,和善,脆弱,与其说是优点,不如说是弱点(正如人们常说铠甲也有薄弱环节)。一旦我把他置于上述场景中,他的弱点就会给他带来大灾大难,甚至自杀身亡。不过,我爱他甚于爱我自己,我本应知道他这个人很脆弱,切不可有抛弃他的念头。我的冒险活动可以帮他一把。我历尽了千难万险。我要树立吕西安的形象,就得毫不留情地让他去接受我所经历过的千难万险的考验。只是,遭受考验折磨的,还是我的肉体和精神。然后,我根据这些考验,塑造出一个吕西安的形象,他自己只需亦步亦趋模仿就是了。    
  我刚才的描述手法着实不怎么高明,其中包括用别人的痛苦来烘托自己。然而,除了篇章结构条理不清之外,生米已煮成了熟饭,我实在是太疲倦了,难以改弦易辙,另走高棋。    
  总之,不把吕西安安排在幸福环境之中,而是让他放射出幸福之光。我打算按照我心目中的吕西安形象来塑造他,这个形象在我亲身历险过程中早就有所准备,有所引导,形成了轮廓。这样,我可以慢慢让他养成习惯,听我讲述我的冒险故事,知道我是在千难万险中磨练出来的,让他自己讲出来而不觉得脸红,也不因此抱怨我或者怜悯我。因为他应当知道,我下决心要让他从我的人生冒险中受益。因此,我要求他了解并承认我的卖淫生涯。让他详细了解我做贼的最卑鄙伎俩,叫他因此感到难受并全盘接受我的衣钵。还要叫他知道我的根底,我的同性恋,我的卑劣行径,我的离奇想像力,竟然把一个脸色苍白、阴险奸诈的贼老太婆看成是我的母亲;叫他了解我行乞时低三下四的动作,故作沙哑的嗓音,不仅叫花子们约定俗成这样做,普通市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叫他了解我对付男色鬼的新招和妙招;我当男妓神经质的体态;我在英俊小伙子面前羞答答的样子;一个漂亮小伙子因碍于某个流氓的死皮赖脸或小恩小惠而拒绝我的温存体贴的场景;另一个场景是,法国领事看我进来立刻捂住鼻子,并让人把我轰出去;最后我还要让他知道,我浪迹欧洲没完没了的流浪生涯,一身破衣烂衫,经常忍饥挨饿,老看别人白眼,累得死去活来,受尽猥亵淫秽。    
  我在圣费尔南多附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伤心程度要严重得多,贫困感要深刻得多。(阿拉伯人谈到穷人时说“莫思亲”。我的确是莫思亲。)此后,与我朝夕相处的不再是对他的回忆,而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是我一切欲望的根据和借口,既可怕又温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甚至与我融为一体。因为即使是现在,他也是我的梦中人,虽然还是那么粗暴和死硬,但却像星云那样飘忽不定,铺天盖地,与日月同辉,与明星齐名。我顶着烈日,劳累不堪,但我的双脚步步踩着史蒂利达诺,我走路扬起的尘土,正是他演化的不可捉摸的红尘。而另一方面,我的焦灼的眼睛正想方设法透彻了解他的形象中更人道的一面,最可宝贵的细节,尽管这种形象同样不可捉摸。    
  为了能在这里获得诗意,也就是说向读者传递一种激情,可我当时并不懂得这种激情——现在还是蒙在鼓里——我遣词造句求助于肉体的华丽,求助于人间的繁文缛节,可惜不是求助于人们希望的合理安排,即我们自己的安排,而是求助于已死的或垂死的时代之美。我原来以为,在表达这种美的时候,已经使它摆脱了物品、器官、物质、金属、体液等施加的影响,对这些东西曾长期有过崇拜(如崇拜钻石、大红颜色、血液、精液、花、中世纪法国方形王旗、眼睛、指甲、黄金、皇冠、耳环、武器、快刀、秋天、风、狮头羊身龙尾吐火怪、水手、雨水、黑纱等)。我曾以为早摆脱了他(它)们象征的世界〔不是以他(它)们命名的世界,而是由他(它)们引发出来的世界,我陷进了他(它)们的泥潭,越来越不能自拔了〕,我的任何尝试都是徒劳的。我总有求于他(它)们。他(它)们增殖繁殖很快,团团把我包围住了。由于他(它)们的阴差阳错,我得以穿越历史系谱的隧道,文艺复兴、中世纪、加洛林王朝时代、墨洛温王朝时代、拜占庭时代、罗马时代、史诗时期、瘟疫大流行时期,最终要达到一个神话时代,只有到那时候,一切创造都成为可能。    
  我自己问自己,成团的唾沫掩盖着的是什么东西,滑腻性的隐藏意思是什么,白痰暗指什么。那白沫分明不是病态,恰恰相反,充满动人的活力,能够发出大量的能量。(偶尔读到一些与宗教狂热有关的题材不禁激动起来,我自然要充分加以利用,想一想我的爱情历险,我的爱波澜壮阔不着边际,权且就这么个提法吧。读着读着,我仿佛坠入了无底深渊,重蹈一次原始的冒险,但被基本力量牢牢控制着。也许,为了更好地把我塑造出来,我的爱离不开这种种因素,要求使用令人心乱的语汇,以求名正言顺:什么崇拜啦,礼法啦,圣母往见瞻礼啦,连祷啦,王权啦,魔法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被这些词汇,被由他推荐的也被我包容的未定型的世界彻底瓦解了,消灭了。)在这混混沌沌状态中,在这支离破碎的世界中,我一路行乞,从一个村庄走向另一个村庄。    
  沿着西班牙海岸,每隔三四公里,就有一间简陋小屋,那是海关为监视海面建立的缉私瞭望站。一天晚上,我溜进了其中的一间躺下要睡觉,忽然有人闯了进来。我落难时,冒着风雨浪迹四方,不管是沟沟坎坎,凡是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成了我的栖身之所。有时候,我根据避难所的地形特点,精心巧妙设计居住陈设:一个剧院包厢,墓地中的一个小教堂,一处盗贼巢穴,一片废弃的赛马场,一节火车货车车厢。我还知道什么?一想到家居,我简直像着了魔似的,根据建筑物的自身结构,想入非非,美化着我刚刚选定的栖身场所。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真想摇身一变,化做富豪门面石柱上的槽饰,人像柱,阳台,奠基石,可以安享通过它们表现出来的富贵。    
  “我一定会喜欢它们,”我自言自语,“我一定会跟它们亲亲热热,我应当属于它们,目的是为了它们属于我,让它们所支撑的秩序成为我自己的秩序。”    
  遗憾的是,我至今仍与它们格格不入。一切都叫我远离那些东西,不允许我有这种爱。我对人世间的幸福缺乏兴趣。今天,我富了,但我也厌倦了,因此我请吕西安出山取代我。    
  为了躲避大海潮气的侵袭,我只好躬身蜷缩成一团,外面裹一件短大衣,我早已置之度外,也顾不得浑身的疲劳,为躲避风雨临时用藤蔓和芦苇搭起一间陋室,然后尽情过细地将它想象成无与伦比的宏宫广殿,再过几分钟,我将作为像模像样的人进驻其间,要让我的灵魂与周围景致——大海,天空,岩礁,旷野——协调起来,也要同我这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协调起来。一个人被我拌了一脚。他破口大骂。夜间,我一点也不害怕,胆子反而大了。原来是海关人员,大约30岁左右。他手持武器,来监视那些来往于摩洛哥和西班牙之间从事走私活动的渔民或水手。他要把我赶出去,用他的灯照着我的脸,看我很年轻,就叫我留下来。我分享了他的晚餐:面包,咸橄榄,几段鲱鱼,而且我还喝了他的酒。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就开始抚摸我。他说他是安达卢西亚人。我已经记不得他是否漂亮。从窗口看出去就是大海,我们看不清任何船只的影子,但我们却听到船桨打水的声音和有人说话的声音。他抬身想出去查看究竟,但我使出了爱抚绝招。他欲罢不能,难以脱身,那些走私犯得以安然上岸。    
  我任凭海关人员为所欲为,对统治者惟命是从,不可能不有求必应,因为这是警察的命令。此时此刻,我不再是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不再需要驱赶恶狗和顽童的追逐;再也不是敢于戏弄警察的胆大妄为的小偷,而成了在星夜里奉承胜利者的宠爱。当我明白,只有我可以保证走私犯们安全靠岸时,我感到不仅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而且要为所有非法活动负责了。好像有人随时随地在监督着我,叫我不敢有任何怠慢。一身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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