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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周国平-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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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然懂得,才能仅是生命的一种可能性,唯有在生命的过程中才可得以展开。可是我还是这样做了,我说不清楚……而且我仍然在犹豫…… 
  我仍然在犹豫。小小的病房里四张床,母女俩挤在一张小床上。妞妞睡着了,小身子可怜地蜷曲着。我心中暗下赌注:鉴于肿瘤已扩散,手术难度很大,成功与否取决于执刀医生的水平,那么只要请不到那位在眼外科领域负有盛名的眼科主任执刀,就仍然不动手术。 
  我马上找到眼科主任,向她提出请求。她十分冷淡,责备我下决心太晚,贻误了手术时机,又说她不管病房,不能答应我的请求。 
  我决定打退堂鼓。和雨儿一说,她也有此意。我们在病房里静候事态发展。一会儿,来了两个年轻的女医生。未待我们开口,她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劝开了。 
  〃都到眼外期了,还动什么手术呀,动了也活不到5年。〃 
  〃动了手术也是不死不活,你们有的是罪受,那时候想不要也不成了。〃 
  她们说,没见过我们这样的,到这地步还不死心。有的家长来就诊,把孩子扔在门诊处,自己一走了之。有的家长把病孩送到乡下,花钱雇人照看和送终。她们劝我们也采取类似办法,以免受精神折磨。 
  我哺哺说:〃我们要自己承受。〃 
  既然她们力主放弃手术,我们正好顺水推舟,当天下午就叫出租车回家。断了动手术的念,心里反而平静了,并无悲剧感,倒有喜剧感。妞妞精神也很好,一路上笑声不断。 
  可是你的平静多么短暂呵,因为你无法摆脱那深入骨髓的悔恨。手术越是不可能,你就越是后悔没有及早手术。 
  是的,怀着这深深的悔恨,我给眼科主任写了一封信,请她最后一次认真考虑手术的可能性。她很快就回了信,信中说,她与眼科病理专家商量,结论是:〃现在即使右眼做眶内容剜出的大手术,亦难避免转移而丧生,并不能延长生命,因此不主张手术。〃几乎与此同时,我曾托朋友请教天津一位眼眶内肿瘤权威,答复也来了:〃百分之百不能救活,无必要动手术。〃 
  一失足成千古恨,你注定要遗恨终生。 
  接踵而来的一个消息在悔恨的天平上加了最后一个沉重的法码。拖延了整整一年的遗传学检查结果终于揭晓了,在妞妞和我们身上均未发现基因异常。当初不敢下决心手术,不正是怕妞妞的病是遗传所致,因而后患无穷。不说了,不说了,一步步由不得我,一步步全是我自己走出。妞妞的生存权利被一系列偶然因素剥夺了,而使这些因素起作用的正是我自己。 
  妞妞死后,我在报纸上读到,上海那个十九岁的女孩已经顺利地赴美国留学。 
  公共汽车上,一个双目失明的青年男子站在车门口,微仰着脸,仿佛正在凝望远方。尽管他的眼窝深陷,但是鼻梁轮廓端正,嘴唇线条细腻,神态十分高雅。雨儿示意我看他,悄声赞道:〃真美!〃 
  下车后,我说:〃妞妞要是能长他这么大,一定也很美。〃 
  雨儿忽然坚决他说:〃不能让她长大!〃她提起做放疗的那个穿粉红色长裙的姑娘,接着说:〃妞妞长大了会比这姑娘更惨,她是个瞎子,完全不能自理。现在她小,有我们的爱护,长大了不定怎么受欺负呢。〃 
  在妞妞由生到死的整个过程中,雨儿所经历的苦难决不比我少,但她的思路是一以贯之的,并不像我陷于反复的犹豫和悔恨之中。 
  那么,悔恨是否一种源于性格弱点的情感,而这种弱点在男人身上更为常见? 
  我确实发现,在面临人生灾难和重大抉择的时刻,女人往往比男人理智。她们同样悲痛难当,但她们能够不让感情蒙蔽理智。这也许是因为,男人的理智是逻辑,与感情异质,容易在感情的冲击下溃散;女人的理智是直觉,与感情同质,所以能够在感情的汹涌中保持完好无损。 
  也许可以说,男人站得高些,视野宽些,所以容易瞻前顾后,追悔往事,忧虑未来。但是,女人的状态是更健康的,她们更贴近生命的自然之道。当男人为亲人的去世痛心疾首时,女人嘹亮地抚尸恸哭,然后利索地替尸体洗浴更衣,送亲人踏上通往天国的路。 

  在孩子生下来之前,要是有人对我说:〃你将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儿。〃我一定会喊道:〃不要,一万个不要!〃 
  孩子生下来了,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这双眼睛注定要瞎。我多么爱她,但我心中仍有一个冷静的声音在劝导我:〃这孩子不能留。〃 
  现在,孩子已经双目失明。可是,如果再有人对我说:〃这个盲女将跟随你一辈子,你要终身照看她,伺候她,为她牺牲你的一切享乐和事业。〃我该如何喜出望外,毫不迟疑地回答:〃愿意,一万个愿意!〃 
  孩子出生前,我想要一个十全十美的宁馨儿,我的所求是抽象的,只是一串形容词。孩子刚出生时,我的态度还多少是客观的,实际上把她看作我可能有的孩子中的一个,一个普通名词。只是到了现在,她对于我才真正成了不可代替的专有名词,不管她怎样残疾,我要的就是这一个。爱她爱得刻骨铭心了,就无论如何要救活她,绝对不能坐视她走向死亡。爱把我们的生命融为了一体,我不是为她考虑,她就是我,她的求生本能在我的躯体里发出了不容置疑的呼喊。 
  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停住。然而,场景已经改变,岔路渐渐重合,选择越来越没有意义了。 
  让她瞎,还是让她死? 
  事实上,无论摘不摘除眼睛,她都必定失明。无论动不动手术,她都难保性命。 
  死是可以想象的,因为我们人人都难逃一死。可是,我不能想象我的女儿被剜去双眼,仍不免受尽病魔摧残,最后悲惨地死去。与其让这种特殊的厄运渐渐展示,还不如一下子接受人所共有的命运。 
  不,我已经适应她的残疾,却不能适应她的死,那万劫不复的永别。 
  可是,她必瞎,她必死。 
  既然上帝蓄意要夺去她的眼睛,就让上帝自己动手吧,无需医生代劳。既然医生不能挽救她的生命,就让医生休息吧,且待上帝动作。 
  再坚持一下,一切终将过去,连同我自己。 

  死亡如同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步步向妞妞收紧罗网。人人知道这一点,惟独妞妞自己不知道。看她如此毫无戒心,我时常会产生一种罪恶感。也许,从发现疾病那一天起,我一直无所作为,坐视疾病一点点夺去她的生命,实际上是充当了这场阴谋的同谋犯? 
  是的,你是同谋犯。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权替别人决定生死,哪怕那是自己的孩子。你面临的情况有些特殊,姐妞大小,她自己不能选择,这个决定只好由她的父母来作。可是,你真有这个代她选择的权利吗? 
  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但她自己又不能选择,决定究竟由谁来作呢? 
  尽一切可能挽救她,让她活下去,活到她自己能作选择的年龄。这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她长大了,有一天不堪目盲或疾病之苦,决定自杀,那是她的事情。这个决定应当留待她在经历了一番人生之后由她自己来作,你无权提前推断。 
  不,那岂不更加残忍?让她在豆寇年华遭遇死亡,其痛苦远甚于幼年夭折! 
  但是,死在浑然不知之时,死就不是不幸了吗?或者说,与清醒的死相比,糊涂的死就是较小的不幸吗?我们人人都注定要在某一天死去,并且多半不是无疾而终,而是病死,在病后死前将经历一番肉体和精神的磨难。然而,有谁因此宁愿趁早在睡梦中被不知不觉地杀死呢? 
  再说,疾病的最后发作,婴儿和成人一样要遭受肉体上的痛苦。而且,我们没有理由不设想,精神上的痛苦,那濒死的恐惧,生命解体时突然坠入深渊的恐怖,婴儿同样会感受到,只是说不出来而已,——成人也说不出来。 
  最后,即使晚死要经受更多的痛苦,也不能得出晚死更加不幸的结论。用大限的眼光看,活长活短当然是一回事。但是这眼光在衡量一个具体生命时未免大而无当。站在一个具体生命的立场上看,早死总是更大的不幸。就算妞妞动了手术也活不长,譬如说只能活二十年,你有什么权利不让她活满这二十年,而是只让她活一年半呢?难道活到青春岁月不比幼年夭折更是一种人生? 
  那个健壮的东北汉于躺在手术台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手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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