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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之家 作者:[智利]伊莎贝尔·阿连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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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腊有两年没跟马科斯舅舅见面了,但她记得很清楚。在她童年的记忆中,只有马科斯舅舅的形象才算得上历历在目。客厅里挂着一幅银版照片。照片上的舅父身穿探险服,拄着一支老式双筒猎枪,右脚踩着一只马来西亚虎,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克拉腊在大祭坛上看到的圣母——四周环绕着石膏制的云彩和洁白的天使,脚踩着被击倒的魔鬼——就是这副神情。克拉腊不看照片也能想起舅舅的模样。一合上眼,舅舅活生生的形象就出现在眼前。只见他瘦筋巴骨,皮肤被地球上各种各样的严酷气候弄得黑黝黝的,留着一部海盗式的胡须,胡须中现出一种独特的微笑,露着鲨鱼般的牙齿。这样一个人居然躺在院子中央的黑匣子里,似乎不大可能。
    马科斯每次到妮维娅姐姐家来,总要住上几个月。孩子们个个兴高采烈,尤其是克拉腊。家里的秩序被搅得一团乱。屋子里到处是箱子、经过防腐处理的野兽、印第安人的长矛和水手的背包。家里人走到哪儿,都会碰上异样的家什。还有从未见过的小虫子,它们从遥远的地方经过长途跋涉来到这里,最后一个个都被老奶奶用无情的笤帚在屋子的犄角旮旯儿里拍打死。正像塞维罗说的,马科斯舅舅的行为举止简直像个野人。夜间,他在客厅里做出些莫名其妙的动作,后来才知道那是为了完善头脑对身体的控制,增强消化机能。他还在厨房里搞炼金试验,臭烘烘的浓烟在屋子里四处弥漫,锅底上积了不少硬邦邦的东西,抠也抠不下来。别人急着睡觉,他却在游廊上把行李拖过来拖过去,用野蛮人的乐器吹出尖厉刺耳的声音。还教一只鹦鹉学说西班牙语,这只鹦鹉的母语是亚马孙地方话。大白天的,他把吊床悬挂在游廊的两根柱子上睡大觉,赤身露体,只盖上一块遮羞布,弄得塞维罗十分恼火。不过,妮维娅对马科斯表示谅解,因为他说过拿撒勒人(指耶稣)是这样主张的,她也相信他的话。克拉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马科斯舅舅外出旅行后第一次来到她家的情景。当时她还很小。马科斯舅舅在家里安顿下来,似乎再也不走了。可过了没几天,就厌烦了。他得出席太太小姐们的聚会,听女主人弹钢琴;参加玩扑克;还得躲避开那些一再劝他清醒清醒头脑、在塞维罗·德尔.瓦列律师事务所当助手的亲戚们。他买了一架小小的风鸣琴,走街串巷,摇动把手。用琴声逗引表妹安托妮埃塔,顺便也让别人开开心。这架风鸣琴不过是只肮脏的木箱子,下面装着几个轱辘。马科斯给木箱子涂上海蓝色,还装上一个像轮船烟囱那样的玩意儿,看上去活像一只煤炉。小小的风鸣琴随着摇把的转动能奏出军队进行曲和圆舞曲。那只鹦鹉已经学会了西班牙语,只是还带点外国口音。它尖声尖气地叫唤,招来一帮听众。鹦鹉还会用尖嘴从一个盒子里往外叼纸片,给好奇心胜的人算命。玫瑰红的、绿的、蓝的纸片十分灵验,回回都能猜中顾客最隐秘的心愿。除了算命的纸片外,马科斯还用锯末做成小球儿,卖给孩子们玩;还压低声音向患阳痿的过往行人兜售壮阳粉。过去,为了逗引安托妮埃塔表妹,他使用过各种各样常规的办法,但全都失败了。万般无奈,才想出最后一招儿,用风鸣琴招引表妹。据他想,任何女人,只要不是稀里糊涂的人,听到风鸣琴奏出的小夜曲就决不会无动于衷。他就是这么干的。一天傍晚,安托妮埃塔正跟一群女友一起饮茶,马科斯往窗根儿底下一站,奏起军队进行曲和圆舞曲。起初,安托妮埃塔没有理会,直到听见鹦鹉叫她的名字才醒悟过来。她走到窗前,但她的反应叫恋人大失所望。女友们争先恐后地把这个消息在全城各家的客厅里传播开来。第二天,人们在热闹的街头走来走去,等着亲眼看一看塞维罗·德尔·瓦列的内弟带着一只昏睡的鹦鹉演奏风鸣琴,出售锯末球儿。他们只是寻寻开心,打算证实一下即使在声名卓著的家族中也有让人丢脸的事。家里人很恼火,马科斯只好丢下风鸣琴,另选其他不那么显眼的办法招引表妹安托妮埃塔,不达目的决不罢手。可弄到末了,还是无济于事。年轻的姑娘突然嫁给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外交官。新婚丈夫把她带到一个热带国家去了。那个国家叫什么名字,谁也记不起来了,只知道那儿住的是黑人,出产香蕉和棕榈。到了那里,安托妮埃塔把这里的追求者——他在军队进行曲和圆舞曲声中耗掉了她十七岁的青春年华——完全丢在脑后了。一连两三天,马科斯无精打采。随后,表示决不结婚了,要出去周游世界。他把风鸣琴卖给一个瞎子,把鹦鹉留给克拉腊。鹦鹉的眼里闪烁着淫荡的目光,身上有跳蚤,用刺耳的怪声叫卖着算命纸片、锯末球儿、壮阳粉。老奶奶实在受不了了,悄悄地喂它吃了大量的鳕鱼肝油,把它毒死了。
    那次,马科斯在外面旅行的时间最长。回来的时候,带回几只大箱子,堆放在后院的鸡窝和柴房之间,整整放了一个冬天。开春以后,他叫人把箱子搬到阅兵场。那是个大空场子。每逢国庆节,老百姓集聚在广场上观看军队跨着从普鲁士人那儿学来的鹅步列队游行。箱子一打开,只见里面装着用木头、金属、花布制成的零散部件。马科斯按照一本英文指南花了两个星期把零件装配起来。亏得他想象力无比丰富,借助一本小字典,总算弄懂了指南里的提示。活儿干完了,原来是一只史前鸟。头上画着一张怒目而视的雄鹰面孔,两翼能够上下活动,背上装着螺旋桨。这下子又轰动起来,一时间马科斯又变成新闻人物。名门望族的成员忘掉了风鸣琴,星期日,人们走上街头,观看大鸟。卖吃食的小贩和流动摄影师趁机捞上一把。没过几天,人们的兴致开始冷下去了。这时候,马科斯宣布:天一放晴,他立刻骑鸟上天,飞越高山峻岭。消息不胫而走,成了当年的热门话题。这架机器肚皮紧贴着地面,又笨又重,看上去不大像当时在美国开始制造的现代飞机,更像一只受伤的鸭子。单从外表上看,实在无法想象它能转动,更不用说腾空而起,飞越雪山了。新闻记者和好奇的人纷至沓来。大家提出一大串问题,马科斯笑而不答,只是站定了让摄影师拍照。关于实现这番事业的设想,他没从科学技术上做任何解释。有的人专门从省里来,为的是瞧瞧热闹。四十年后,马科斯的外孙尼古拉斯( 马科斯和他无缘相会) 重提飞天的倡议。在这个家族的男人当中,飞天的热情久盛不衰。尼古拉斯想的是借飞行做笔生意。他打算使用一根巨大的肠衣,里面充上热气,外面印上汽水广告。在马科斯宣布要乘飞机旅行那会儿,可没有人想到这玩意儿有什么实际用途。马科斯这样做只是出于冒险精神而已。到了起飞那天,一大清早,乌云蔽日。人们抱着很大期望,马科斯不愿意推迟起飞日期。他准时来到起飞地点。天空上乌云乱滚,他连瞧也不瞧一眼。好奇的人们把附近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许多人爬上附近住家的屋顶和阳台,或拥挤在公园里。任何一次政治性集会都没有招来过这么多人。直到半个世纪以后,全国第一位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总统候选人提出争取用百分之百的民主办法登上总统宝座时,才又出现了人山人海的盛况。克拉腊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盛大的节日。离春季正式开始还差几天,人们提前换上了春装。男人身穿洁白的亚麻布上衣,女人头戴当年流行的意大利草帽。成群的学生在老师率领下手持送给英雄的鲜花列队游行。马科斯接过花束,开玩笑地说,请等一等,等到他在空中爆炸,好拿着鲜花为他送葬。红衣主教不请自到,亲临现场,还带来两个管香炉的,为大鸟祝福。为了让大家高兴高兴,宪兵队的乐队奏起朴实欢快的乐曲。骑在马上的警察手持长矛,费力地劝说观众离公园中心再远一些。马科斯站在公园中央,身穿机械师的长裤,戴着赛车手的护目镜和一顶勘探者的头盔。为了此次飞行,他带上了指南针、望远镜,还有几张稀奇古怪的航空图,这图是他根据列奥那多·达·芬奇的理论和印加人的星象知识自行绘制的。说来似乎荒唐,第二次发动的时候,大鸟居然在架子的吱吱嘎嘎声和发动机的轰轰隆隆声中腾空而起。随着两翼上下扇动,大鸟越飞越高,直至没入云端。人们挥舞着手帕、旗子,鼓掌声、口哨声混成一片,乐队鼓声咚咚,圣水四处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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