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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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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什么?”李莎把手挡在了我的嘴上,笑着说:“刚才只是配合摄影师,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要不然,肖那里我看你怎么交待。”

这是个问题,可是,我现在不想去管这个问题。我现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处于欲望。真的不是因为欲望。或者,这才是最难办的。我知道肖对我有多重要,我也市场牵挂着黎雅。可是现在,当我搂着李莎的时候,我谁都没有去想。我只是不想放开她。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多情,滥情,还是男性的劣根?李莎告诫过我,多情是要有资本的。我现在依然没有这所谓的资本,可是我什么都不想管,我就想这样搂着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变成石头我也愿意。

李莎看着我不妥协,不罢休,不退缩的眼神,笑着说:“我从来没有发现你这个人还有这么认真的时候,通常,不管做什么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执着就会吃亏一样。好吧,态度这么认真,是应该奖励的。”

她说着,迎着我把她的红唇印到了我的唇上。这一次,不再是刚才拍照时那种嘴唇的接触,她虽然很不熟练,但还是轻轻的张开了嘴,用她的舌头和我的舌头交缠起来。我紧紧的把她拥在怀里,贴在胸口,我不怕触到伤口会痛。

痛也没关系,越痛,便越是清醒。我要的就是这清醒,以证实我不是在梦中。

一吻良久,当我们都要喘不过气来才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任飞歌已经拿着一件新的婚纱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脸很红,但是,她也没有避让。

李莎接过任飞歌手里的婚纱,对我说,进来帮我换。

我听到任飞歌发出了一声悲叹,那种悲叹不是发自口腔的,而是发自内心的。他一定在想,老天难道瞎了眼吗?也许吧。

其实帮李莎换衣服的时候我没有什么邪念,在更衣室里,她背对着我,当我仔细的看着那雪白的脊背的时候,我发现那上面并不是那么光滑。那上面分布着好几个伤疤,伤疤的颜色很淡了,但是,我亲亲的用嘴触上去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伤疤异于完好的皮肤的凹凸。而李莎轻微的颤抖着,鼻息有些沉重。

我迟迟的不想把她的拉链拉上去,她转过了头来,微笑着说:“别急,还没拍完呢。”

别急?这是给我的暗示吗?

又拍了一组造型,这一次,任飞歌帮李莎设计得有些妩媚,有别于刚才的清纯。他最开始的时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着拍着,他又进入了摄影师的角色。这一次他帮我们设计的亲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后弯下腰去,我搂着她,整个脸几乎都贴在了她的胸口上。

等到任飞歌兴奋的大喊一声,“完美!”然后再次宣布休息,跟着说:“室内的就拍两组,等到天亮以后,我们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满意,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两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纱,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说:“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我和任飞歌顺着她的视线,在摄影棚的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忧郁,也有些帅气男人,长发,罗伯特巴乔一样的口子须,穿着牛仔裤,咖啡色的夹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坐在门口的一个箱子上,一直在抽烟。

“拍完了?”这人问了一句。

李莎点点头说:“拍完了。”

这人又问:“你要换一身衣服吗?”

李莎这时候穿的是一件抹胸的纯白短婚纱,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说:“不用换了。”

第二季 万丈红尘 

第一六六章 看着你离开

任飞歌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什么人,也没有从他和李莎的对话中听出什么不对,但是他一看到是个男的,似乎就有一股无名火冲上来,把手中的相机一放,走上前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不知道这是私人地方吗?进来也不先敲门,有没有教养啊。还有,你那个烟头别乱弹,要是引起了火灾,你拿命赔啊?”

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我看见李莎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那个笑美得让我心悸。穿着婚纱的她,是那样的美,我的眼睛不禁又潮湿起来了。

这时候不知死活的任飞歌已经冲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他估计是看到那个男人比他矮,也不强壮,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无名邪火。我觉得这不怪他,相信任何男人看到穿着婚纱的李莎,而和她拍婚纱照的男人却不是他自己的时候,都会有这种邪火的。尽管,任飞歌一旦进入了角色,就只记得自己是摄影师,但是退出这个角色了,他就很火大。

而那个男人的动作很快,快到我根本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任飞歌就给他塞进了一张堆满衣服的沙发里。他没有下杀手,只是把他打晕了。李莎说得没错,(奇*书*网。整*理*提*供)杀手也不会随便杀一个无关的平民,因为没有人买单。

我现在知道这家伙为什么叫电光之狼了,他的动作真的很快,那种快甚至让我觉得有些科幻。以我现在地身体状况。连任飞歌都打不过了,更不要说这个杀手榜上排在第五位的电光之狼。但是我拉住了李莎,说:“下面的地下室更宽敞一些,要打的话到下面去吧。我先陪你打,你也看到了,这是我老婆。遇到这种事情。男人不管有没有本事,总不能让女人走在前面吧。”

电光之狼看了看我。点头说行。然后就转身往前面走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先把他骗走,然后我和李莎赶紧开溜。但是李莎看着我笑了笑,说:“你也看到了,凭他的速度,你认为我们逃得掉吗?”

逃不掉。难道只有死?我突然明白一向冷静地李莎为什么今天执意要拍这个婚纱照了。我们在这里耽搁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如果用来逃命,也许可以走得更远一点。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对她来说,明天随时都会永远地终止在对明天的等待里。她知道自己很美,既然明天已经不可确定。为何不将这种美留下来?哪怕只留下一个回忆,也好呢。

对我来说,我却不想要回忆。

我和她之间,如果说过把瘾就死的人是我,虽然我内心深处是不愿意的,但是我认了。可如果过把瘾就看着她死,无论怎样,我都不能接受。如果逃不掉,在刚才那间地下室里藏着我们的枪。我相信电光之狼就算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快过子弹地。趁他在和李莎过招的时候,背后给他一枪,这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走到门口的时候,李莎突然停步问我:“你刚才说我是你什么?”

我看了看她,说:“你是我老婆,如果一定要死,我也要死在你前面。”

李莎笑了起来,她笑起来真的很美,美得让我有种心碎的感觉。她伸手捧住了我地脸。说:“这句话我很喜欢。老公,今天就让我这样叫你吧。你这个人虽然很挫。很猥琐,也很流氓,但是不可否认,你真的是个很好的人。我知道,当你看到警队在行动,而你仍然留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就已经为我付出一切了。其实,我刚才在床上不是想逗你玩的,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除了我自己。”

苍天啊,上帝啊,佛祖啊,你们真的一定要玩死我,至少再多给我几个小时行不行?如果一定要死的话,多给我们几个小时,让我们都不再有什么遗憾,那不是更好吗?

不过,我一点也不后悔把这个宝贵的时间花在了拍照上。就像李莎说地,这也许是天意,谁能想到,在这森林深处,竟然会有一个影楼的外景基地,竟然会遇到这样一个摄影师呢。便宜那小子了,他得到了一次永生不再的创作机会。

我和李莎牵着手走到了地下室,电光之狼正很有兴致的在里面踢球。其实任飞歌这个房间很有个性,想想,房间里可以踢球,这是多么牛逼的一件事啊。

电光之狼看着我们走下来,他的眼神,坦白的说我觉得那种眼神似乎都没有什么杀气,这不由得让我有些心存幻想,也许,他是个斯文人,现在是文明社会了,大家也不一定都要打打杀杀的对吧?

他甚至笑了一下,一脚把脚下的足球踢进了远端的球网里,死角。

我说:“老兄,要不你改行去踢球吧,你不知道皇马现在正在重建吗?我觉得你去了绝对可以和C罗有得一比。”

电光之狼对我笑了一笑,说:“这个建议不错。不过我是个做事从不半途而废地人。”然后他又对李莎说:“其实你早几分钟射杀马可士就好了,因为我几分钟前才从他手里接下了杀你地生意。钱不是很多,但是动用的是长老基金,你也知道,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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