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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碧血银枪-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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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话说得明明白白,豪气冲天,掷地有声。清晨骄阳初生,少女乌黑的长发在脑后高高束成一束,露出一张玉颜如画,苍白的脸颊笼罩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刺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声音暗哑,眼神却倔强,明亮耀眼。

城楼上下,常年难见女子的兵将们,怕是这辈子也再难忘记白马将军公孙瓒有女如此,短褐布衣,只身匹马,为二十九人的性命,以女子之身连赶三百里,只为尽力以全义气。

东汉末年的乱世,固然是一个唯武力兵马说话的年代,但用千年之后的眼光看来,同样也是一个作秀横行的年代。

光会领兵,只能是个阵上冲杀之将。能御人,方可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而所谓的御人之术,收服人心,说到底,不过就是一场又一场冠冕堂皇的作秀表演。

王妩以前统管一家门店上下大小事宜,当然也会在处理投诉唱唱双簧,找店员谈话时导演下红脸白脸,向领导汇报时夸张业绩。作秀而已,她不但看过猪跑,猪肉也吃得不少!

刘备的脸色一瞬间精彩纷呈,他不防王妩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就会将话说得如此漂亮,一时不查,倒将自己落在了个两处为难之地。

赵云虽仍未出名,但刘备自问看人极准,赵子龙武勇过人,性格沉稳,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因此他早在年前就寻机刻意与之相交,本也从不畏人知。

但他本身兵力不多,若出兵救人,以少击多,消耗粮草不说,还未必能成功,平白损兵折将。然若不出兵,岂不是平白动摇了他“仁义”二字的处事之方?更何况,王妩一句“俱决在你胸怀”又将话完全扣死……

然而枭雄到底是枭雄,涵养极好,神色的僵硬不过一瞬,刘备的脸上随即又恢复了那真诚又不乏恭敬的笑容,好像全未察觉到王妩给他送来了个左右为难的处境。只不过若仔细看,那笑却始终未及眼底。

他回身挥了挥手,又偏过半边身子让开一路,伸手在身前一引:“三娘一路辛苦,还请入城稍歇,子龙之事,备自会安置。”

王妩看了一眼面前横架在深壕上,直通平原城门的木板,方才的那支冷箭已经被人拔去,大道坦途,还有人夹道列队。

她只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站在原地,一步未动:“不敢叨扰使君,妩一女子只身在外,已是于理不合,奈何义之所至,不得不为。现信已传到,还请刘使君费心备车,送我回父亲营中。”

见刘备眉峰一扬,要说话,王妩立刻拿缰绳在手腕上绕了一圈,拨转马头:“若使君有所不便,我即刻就走,他日父亲帐下再见之时,再执礼向使君谢过。”

王妩强撑了股勇气,摆足了架势。三国演义再有偏向,她仍是不喜刘备此人。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身为帝胄皇族的一代“仁主”其实并不可信。

她可以相信赵云,甚至赵云所辖的一个小小兵士,都不敢相信刘备。纵使心里万分期望刘备能断然挥军西去,救援赵云,却费尽心思将这念头藏得仔仔细细,半点都不敢将那渴切露出丝毫。

她倒是没想到在曹操奇袭青州之时,刘备大可以反将她扣下,要公孙瓒阵前分兵解平原之威,甚至借她为由,再向公孙瓒要兵。她只是下意识里唯恐刘备借此漫天要价,向她和赵云两边讨好而已。

好在刘备之前摆足了架子,此时城门内外,将士几多,她如此用言语逼他立刻决定,倒也无惧他立刻翻脸。

而至于到底救与不救,却是确确实实都是刘备的决定,做到这一步,王妩已经别无他力了。

刘备脸色一僵,额角的青筋隐隐跳动,又复打量王妩一眼,旋即回头朗声向关羽关照道:“云长,备车。”

☆、第十三章

刘备派了二十人作为护送之队,到底是一郡之长,马车的规格自然不是赵云从黄巾军中劫来的牛板车可比,就连将王妩从信都载出来的那辆车,加缚马匹的车辕木也没那么粗。

四方的车厢帷幕低垂,暗沉沉的车内虽说不得有多宽敞,她一个人坐却是足够了。

王妩掀开帷幕上车之时,一眼瞥见车内角落里有一堆什么东西,只是外面亮里面暗,匆匆一瞥,看不清晰。

坐下后再探手一摸,这才发现那是一套干净的衣物,凭着手感,从中衣到曲裾,甚至还有这个时代女子充作贴身内衣的心衣。

即使再不喜欢刘备此人,王妩也不由感佩他面面俱到的处世之道。人情做到这份上,也难怪能收拢那么多人甘心为他卖命。

套用一句千年之后的话来讲,情商极高!

作秀王妩还能凭着现代人民层次不穷的宣传公关手段,仗着脑海中那一段刘赵相传千年的“君臣佳话”抢先占着道德制高点和他一拼,毕竟没吃过猪肉,大家都见过猪跑。

但这情商……王妩摇摇头,自问实在做不到啊。

那叠衣服下,有一个手掌心大小的小木盒。按照刘备准备衣物的心思来看,应该是看出了王妩长时间骑马后大腿内侧的磨伤,特意准备的伤药。

再一次感叹了下刘备的心思,王妩将衣物扔到一边,摸索着打开了木盒。

中裤没有合裆也有没有合裆的好处,至少王妩现在上药就很方便—解开牢牢绑在腰里的那块布就行。

这马车似是专门为内眷准备,帷幕低垂,门帘和窗帘的下端都有细绳,车板上有铜扣,细绳系于铜扣之上,无论颠簸还是狂风,车厢内都被布帘挡得严严实实,完全没有丝毫春光乍泄的危险。王妩竖起耳朵听了听辚辚车行声,马蹄声都离得不近,于是解开衣带,小心地将裤子脱下来。

车厢内昏暗沉闷,王妩看不清她的大腿内侧究竟伤到什么程度,但中裤脱下时那处细嫩的皮肉如同剥离般的剧痛,想来至少也是见了血的。血渍和裤筒黏在一处,又互相摩擦,让中裤的布料和伤口的血肉皮肤直接接触。

好在还有自制的马镫借力,要不然,只怕这条中裤的裤筒边缘也会被磨破磨烂,变成细碎的布屑,嵌入伤口中。

到时候,纵使有伤药,若不能及时将布屑从伤口中清洗干净,伤口也难以愈合。

在这个年代,要是伤口感染,她这条小命,可不知道能不能再穿一回。

王妩从小就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打架淘气,几乎和男孩子没什么两样。直到上了大学,才稍微收敛了些,但却又喜欢上了背包徒步,对于处理类似的小伤口,还算是颇有经验。

但就算这样,等她终于上完药,包扎好伤口时,也是额头汗落如雨,疼得也不知抽了多少口冷气。

包好腿,王妩慢慢舒了口气。紧绷了太久的神经一旦彻底放松,连神智都渐渐开始涣散。她好不容易挣扎着将裤子穿了回去,就迷迷糊糊地昏睡了过去。

王妩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车外的人又事先得了刘备的吩咐,若非王妩自己出来,否则决不可擅自打扰。因此等王妩一觉睡醒时,已是过了整整一天一夜。

掀开车帘,苍山之下,长水之畔,十里连营,夹河错落。远远望去,如铅云翻滚,自天际垂落,层层叠叠,浩浩荡荡,绵延无尽,已然到了公孙瓒的营寨之前。

沿途护送的兵士自去叩开营门,说明事由。王妩睡了许久,精神大振,虽然对眼前古时的军用营帐好奇得很,但她知道,现在这种时候,她还是不要太标新立异地立刻跳下车去“抛头露面”为好。

等了一会儿,突然,营中战鼓大作,隆隆之声,伴随着号角长鸣,仿若天现惊雷,瞬间撕裂了天地。

营前磐河的上游,遥遥只见尘埃扬起,好像过境的龙卷风,一下子遮蔽了本就昏暗的地平线。

才放下帷幕缩回车中的王妩猛然一惊,一把扯开车帘,在车板上站起身来,手指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要开战了!

…………

信都城军衙内,袁绍顶盔掼甲,一身戎装,踞坐于军案之后,盛是英武。一双精光湛然的眸子盯着案前请命的将领,右手在案牍之上不经意地轻轻叩击:“此战,麹将军有几分把握?”

自请先锋的大将麹义单膝点地:“八百‘先登死士’已列阵待命,长矛已落,强弩待发,只等主公一声号令,定叫公孙瓒的白马骑兵有来无回!”

“好!”袁绍猛地一拍桌案,长身站起,如电的目光扫过牙帐中一众面色各异的将校。

他们来自冀州各郡各县,各带曲部亲卫,却久不发一言。袁绍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本是韩馥的心腹,对他执掌冀州,多少心有不服。更清楚若非他以雷霆之势杀了姚贡等带头挑事的几人杀鸡儆猴,这些将校,怕是宁愿窝在自己的郡县内看个热闹!

助战?袁绍可以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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