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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妻记(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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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厚重而红润的嘴唇,没擦口红也像擦了口红,这些拼起来,就是我的好图画。我有时候会对如意的照片说:“我找到女朋友了,你替我高兴吗?”
  妈妈说:“不知怎么的,我渐渐也很喜欢平平。到底是有人格的女孩子,那件衬衫看上去就叫人舒服,老老实实,清清爽爽,有些女人穿件衬衫也看得见奶罩,真是可怕……她又不搓麻将,不但不玩麻将,连棋子也不下,凡是跟碰运气有关的事,她都不玩,真奇怪。”


  我抬起头来,谁说老妈没有观察力?平平真是奇怪的,她是一个没有嗜好的女子,结婚以后必然诚心诚意的把思想力放在家庭上。
  她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女子。我不会后悔,对于平平,我是最放心的,我可以把她放在任何的地方,亲戚堆中,一个舞会,朋友之间,厨房里,巴黎,图画馆,任何地方,她都是突出的,而且突出得刚刚好,一种柔和的神采,薄薄的微笑,淡淡的谈吐,舒服的感觉。我实在需要这样的太太,这样的家庭。


  我满意的无懈可击。
  有时候我静静的看着她,觉得她是这么美,这么的像一个女人,干净的手,纤长的手指,指甲短短的,修得非常整齐。我非常的兴奋,想到不久我可以向她求婚,真像太阳忽然进入我的生命一样,做男人就是有这点好处,可以主动向心爱的女人求婚。


  呵我以为我这一生已经完了,终于我要像很多其他的男人一样,娶个过得去的女人,了此残生,每当想及这种念头,我总有异样的伤心,我还可以轰轰烈烈的恋爱一次,怎么现在就完了?然而现在我碰见了平平,世界是再也不一样了。


  我常常到平平家里去,渐渐她的母亲已习惯我这个人。我甚至把N拉了一道去,这时候N已经买好一部小车子,我坐他的车子,N的日子依然寂寞;我认为我有责任把他带出来轻松一下。可是我本人也是个顶无聊的人,能上什么地方去?


  平平是我的一切,唯一的出路是到她家去。
  平平的妈见到外国人很是吃惊,我马上说明N的身份,这种办法是万试万灵的,人之所以要努力往上爬,不过是为了这一点,在介绍的时候可以说:“这是某博士,大学教授。”而不是“这是阿张,司机。”


  所以老太大听说是个教授,也就不出声。她渐渐看惯了我,我也看惯了她。
  平平待人一向很客气,绝对不冷漠,也不会过份殷勤,她的态度完全像她的相貌,看着叫人舒服。
  所以我舒服的靠在沙发上,听她与N说话,说得趣劲,N跟她把有关书本都取了出来,指着在那里畅谈。平平忽然变得像个孩子,她的嘴巴张成O型,全神贯注的听着N。N神采飞扬,他袖子卷了起来,他是这个样子的,一遇见女学生,马上高兴得不像话。


  聊很愉快,平平的英语说得这么漂亮,太值得骄傲,尤其是我,我是她的男朋友,不是吗?
  我为他们做了咖啡,一起坐在那里喝。平平的母亲在睡午觉,我发觉她不在门口张望我们,已经有好一段日子,这真是一大进步。
  我问N:“喂,你们说完没有?”
  N转头说:“对不起,家明,可是平平的理论根本不成立。”
  我说:“女孩子的歪理总是极多。”
  平平笑,她从不与我争论,有时侯被我说对了,她也会笑,现在她表示不赞成。
  我们在吃晚饭时候离开的,本来与平平一起出来,说老太太有点咳嗽,要陪她,我们不方便留下来,只好告辞。
  我与N到上海馆子去吃炝虾。现在N很习惯,他给自己叫啤酒,我与他很争气,各吃了三碗饭。
  香港这地方像鸦片,初初来到不习惯,过了一阵子,离也离不掉,本地人还好,外国人初到贯境,尝着美妙滋味,立刻上瘾,学得又隐又坏。N倒还没学坏,难道知识分子就是知识分子。
  我跟了到他宿舍去,他找出瓶威士忌,我们加冰,又再开始喝。
  N说:“喝酒的艺术是喝得恰到好处。”
  我说:“是知道何时停止”
  他大笑。
  我问:“N,你还寂寞吗?”
  他说:“还有一点点,现在找到了朋友。”
  “女朋友?”
  “有男有女。”
  我说:“你知道吗?如果平平在这里,如果她在这里的话,她一样可以喝很多威士忌,与我们一起聊天。平平是那种女子,我们可以把她当男人一样看待,可是我们又随时随地知道她是个女人。”
  N忽然由衷的说:“她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她多大年纪了?”
  我说:“不会是十七岁,我没有问过,大概与我差不多。”
  “她非常的可爱。” N说:“很容易爱上她。”
  “是的,你与我都这么想,但是也有很多人不爱她这种样子,他们嫌她太冷淡,不够艳丽。”
  N说:“她是不可多得的,鲁滨逊假如有这么一个妻子,就不怕在荒岛上飘流了,与她说话,可以从亚尔发分子一直说到做苹果馅饼,主要是她令人觉得舒服。”
  我太得意了,香港有这么多女人,美的丑的,胖的瘦的,读书的,说故事的,然而只有她有型,N也知道,他全说是。
  我们喝着喝着,仿佛忘了应该几时停止,我觉得疲倦,在他的沙发渐渐滑下去,我太开心了,觉得一点心事也没有,一个十多年的死结忽然解开,居然在N家中睡着了,半夜醒来,
  看表是三点半,N在我身上盖了张毛毯,我便懒回去,翻个身。在他那宽大的老式沙发上继续睡。
  早上起身,我随便洗一把睑,要回家去换衣服,N笑我喝醉酒。我打量他的屋子,他显然已经把这地方当作他的家,添置不少东西,看上去大方舒适。
  我也笑:“N,还好这是香港,不大流行两厢情愿的同性恋,否则人家会怎么想?”,
  N说:“你还是那么捣蛋,家明。”
  我笑着开车离开学校,然后回家换衣服。昨夜喝多了酒,而且睡得不好,但是我的精神奇佳,人逢喜事三分爽,我吹着口哨用锁匙开门。
  妈妈见是我,马上放下筷子,早餐也不吃,只说:“家明,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什么地方?朋友家呀?我又不是十七八岁大姑娘,要你担心做什么?”
  我到浴间去淋浴。
  妈妈跟着来,端张椅子,坐在浴间门口跟我说话。莲蓬的水“哗哗”的响,讲话要大声喊。
  她叫:“快结婚的人了,夜间去治游,被人看到,有什么好处?你也检点检点。”
  我又好气又好笑,“冶游?我跟一个大男人在一起喝酒,这算哪一门子的冶游?”
  妈妈在门外又说道:“喝酒喝得多,最伤身体!”
  “那自然!”我说:“水喝多也不好。”
  妈妈说道:“你再这般嘻皮笑脸的,我告诉平平,让她来治你。”
  我笑:“平平,再也不会治我的,她最最了解。”
  妈妈把椅子搬走了。
  我擦干身体,穿上清洁的衬衫,然后喝一杯橘子计,奔下楼开车去上班。
  我一直吹着口哨,我从来不发觉我可以吹得这么好,这首歌很古老了,叫《如果我把我的心给你》。
  如果我把我的心给你——
  你会不会小心地看待?
  吹着吹着,到了办公室,我看看表,九点半。平平开始教书了吧?第一节是什么课呢?我应该问她拿一张时间表,看看她每天每小时做些什么事。
  我自己做事现在快得很,时间过得飞快,,每一分钟都这样愉快,太阳最后在我心中出现了,我是这么盲目的快乐着。
  中午的时候我在办公室,托问事买了三文治给我吃。平平在中午往哪里吃饭?我太疏忽了,我一定要问她,今天晚上就问她。
  她与我,我们连手都没拉过,偶然过马路时,我会扶一扶她的手臂,我只碰过她的头发,因为她的先发太黑太亮的,简直是一种诱惑,我的手接触到她头发,她有点吃惊,随即笑了。
  中国人所欠缺的是默默的感情。平平是明白的,我不需要告诉她我已多么爱慕她,没有遇见她之前,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寂寞。我想她是明白的,如果她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知道了。
  我打电话到她学校的校务署,问她几时放学,校役帮我查明,说是四点,我越发赶紧做工作,想把工作在四点前赶出来。今天我一定要去接她,只这么一次,以后我会好好上班下班,决不迟到早退,虽这么一次。


  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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