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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份的印记-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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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还是有闲人士,还因为他是经常锻炼的男士,拿得动笨重的行李,安全系数比女士高得多。宋文溪嘱咐他,在外面住旅馆时,一定要开两间房,她说得很含蓄,宋嘉彤说得直接一些,千万手下留情,别把林贝贝吃了。

其实呢,他只是看起来开放一些而已,他的私生活纪录一向良好,只跟女朋友待在一起。

这是一个漫长的旅途,徐青云和林贝贝下了飞机,就去赶火车,坐完火车,再去坐长途汽车,最后他们不堪长途旅行的颠簸,倚在一起睡着了。

天黑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乘务员推醒了他们,他们提着行李懵懵懂懂地下了车,这才发现外面下着雨,雨不大不小,但浸透力很强,很快两个人的衣服就被打湿了,两个人慌忙在附近找个旅馆住下,条件很差,也没有空调,淋室是公共的,但好在旅馆还有单间。

徐青云一直紧锁着眉头,一会儿看看墙上的污渍,一会儿看看角落里的蜘蛛网,一会儿再看看地板上的水渍,他把手里的包向外提着,踮着脚尖走路。林贝贝仍怡然自得地走着,这种环境她见多了,而徐青云恐怕从未在这种环境中生活过吧。

洗完澡,换好了衣服,喝下老板端来的热汤,林贝贝觉得舒服多了。她站在窗前,头顶着冰凉的窗玻璃往外看着,可惜外面太暗,远处只能看到一片模模糊糊的尖顶房屋,近处只能看到旅馆门口的一盏微弱路灯,路灯下看得清像线一般的雨丝。

太静了,静得听不到一点儿声响,走廊里也听不到有人走路。在城市里住惯了,忽然到这样寂静的地方,林贝贝有些不习惯,但是神经却有说不清的轻松和舒爽。情感中枢却和神经在唱在反调,林贝贝感到伤感。

她心头浮现出李商隐的一首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诗的字面意思每个人都理解,但它的隐含意义很朦胧,和诗的气氛一样朦胧,还有着淡淡的伤感。现在她就很伤感,又说不清为什么伤感,为谁而伤感。雨像全部倾泻到她的心里,浸湿了记忆,最后将她和记忆全部淹没。

第二天,她还没睡醒呢,徐青云就来敲门,让她收拾东西马上离开,他已经在小城的中心区域订好了房间,那里要干净舒适的多。林贝贝还想洗漱,徐青云不肯,他说到新的住宿地方洗漱更好一些。

雨已经停了,但天还是阴的,云的边际露出不甚光亮的白色。出租车将他们拉到新驻地,果然干净舒适,房里打扫得一尘不染,铺着白色的床单,窗外有着成片的竹林,还在小鸟在其中婉转鸣唱,早餐也很清淡可口。

徐青云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开了,看得出他对新环境很满意。

吃过早餐,徐青云和林贝贝出门了。林贝贝提着挎包出门了,里面装了钱包、手机、笔和纸等生活必须品。徐青云却背了一个非常大的双肩书包出门了,而且那个书包似乎很沉重。

“里面装得什么?”这个包包勾起了林贝贝的好奇心。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徐青云径自先走了,林贝贝跟在后面。

小城算不得繁华,行人和车子都很少,城中心也安了红绿灯,用处不大,等红灯的车子也就那么四五辆,而现在明明是上班的高峰期。城中心的模样,跟中国大部分市镇差不太多,一条柏油马路,路两旁是没什么风格的、盒子似的楼。

但是钻进小巷,感觉立即就不同了,就像前一秒还在现实世界里,下一秒就进入了童话世界。小巷旁边都是尖顶的老式房子,墙是白的,瓦是黑的,很古朴也很典雅。路面都是青石板,上面还有着青青的苔藓,过往的行人,步速都很慢,神情跟步子怡然自得,原来时间到这里都变慢了,林贝贝甚至出现了幻觉,觉得对面走过的老大爷手里应该戴着西瓜小帽,手里提着鸟笼子。

林贝贝和徐青云的步子也不自觉地变慢,和周围的世界溶合成一体。他们在打量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打量着他们,一个拄拐的阿婆笑眯眯地说:“你们好高哦。”

“大娘,不,阿婆,请问惜春路往哪边走?”林贝贝一张口,就暴露了自己的来处,她的北方口声音和这里婉转似唱歌的好听口音差得太多了。

“走过这个巷子,向左转,走到巷子底,再向右转就是喽。”阿婆耐心地指着路。

林贝贝和徐青云道了谢,继续向前走,这时徐青云打开了自己的背包。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找错了?

徐青云拿出一个照相机,专业的照相机,就是体育场上摄影记者们对准运动员一阵猛拍像炮筒一样的照相机。

“你是摄影师吗?”林贝贝一直不知道徐青云是做什么的,就看到他无所事事地闲逛,像个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

“跟这儿有点儿沾边。”徐青云不停地拍着片,闪光灯一闪一闪的,跟这里的气氛似乎不太合谐。林贝贝也没兴趣弄清楚徐青云到底是做什么的,她走到了徐青云前面。

十几分钟后,惜春巷到了。林贝贝拿着纸条仔细查找着房子的号码牌,她最后在巷尾的一座二层小楼边停住了。猛一看上去,这座小楼和旁边的小楼没什么区别,但是仔细一看,这座小楼显得比别的小楼更压抑,它的院墙很高,比旁边的院墙足足高了一尺,也没有镂空的花纹,门也是又高又大,涂着如墨的黑漆,门上没贴春联,光秃秃的发着油亮。

“就是这里了。”林贝贝在不自觉地深呼吸,看到面前这座楼,她似乎就能感觉到,这一程会相当的不顺利。

“满漂亮的一座小楼。”徐青云对着小楼又一阵猛拍,然后低下头查看他拍下的照片效果如果。

他真像是来旅游的,和林贝贝的心境完全不同。此刻的她,像是西游记里的唐僧,长途跋涉,是为了取得内心的安宁,当然他的目的更伟大一些,是为了普渡众生,而她是为了普渡自己。一旦帮宋星朗解开了这个心结,她就能更坦然的离开宋星朗,然后走到宋星朗走到哪里她都不会太担心。

林贝贝走到门前,却发现门上没有门铃,也没有门环,这好像是主人的一种宣告,不欢迎别人打扰她的生活。

林贝贝用手拍着门,门发出闷闷的声响,拍得她手掌都疼了,也没有人来开门。

“这样太温柔了,”徐青云走了上来,用脚使用踹着门,一边踹着还一边大声喊:“有人吗?”

还是没人应答,里面传出了狗吠声,声音很凶,看来是一条大狗。

这声音在寂静的小巷里非常刺耳,附近不少人家,都打开窗子向外探望,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徐青云仍然是用力踹门,过了一会儿,门上的小门开了,里面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你找谁?”

简单的三个字,却平乏没有生气,甚至连语调也不甚分明,带着沙哑,像电影里驱魂师一样说话,让人不寒而栗。

“请问你是裴如敏裴姥姥吗?”林贝贝透过小门,打量着门里的老人,很瘦,衣服和裤子全部都是黑色的,白发苍苍,脸上满是皱纹,表情也像白水一样,眉眼是向下顺着的,人看上去没多少气质,就是普通人,长得跟裴如雪非常之不像。

“我姓钟,你找错人了。”老人说着,就把门关上了,声音仍然没有语调。

林贝贝和徐青云面面相觑,难道裴如雪给的地址是错的?可是她写下的地址的确存在,如果她想骗人,给个没有的地址岂不更好?而且像裴如雪那样年纪的人,恐怕已经没有恶作剧的心情了吧。

两个人来到巷首的小杂货铺,这种地方人来人往,是打探消息的好地方。杂货铺的外间摆满了当地有特色的东西,还有几个人在杂货铺里坐着,跟老板聊天。老板是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非常健谈,徐青云跟老板打探着消息,他特别擅长这个,这是个让人费解的地方,宋文溪和徐正平看起来都不是擅长和人套近乎的人。

“其实呢,你太不了解我父亲了,我爷爷是农村的赤脚医生,他从会走开始,就跟着我爷爷走街串巷,给人家看病,于是他学会了说百家话吃百家饭,在骗吃骗喝中茁壮成长。”徐青云这样解释着自己的特长。

不管怎么说,他这个特长很有用,他什么也没有卖,只是和杂货店老板攀谈了一小会儿,杂货店老板开始兴致勃勃地讲那座高墙里面的故事。

“那个院里住着两个阿婆,岁数都不小啦,刚才你们见到的那个是姓钟,巷子里的人经常能见到她,她要出来买东西的,不过,除了买东西她也不出来,还有一个阿婆,岁数更大了,以前基本就不出来,现在更少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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