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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赤川自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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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母亲拿点心进来时,我觉得抱歉而心痛。也许母亲觉得不可思议,我那么用功记忆,干嘛成绩不会变好?
                 那时期写的已经不是悬疑小说了。我曾模仿福尔摩斯写了两三篇,以及一两篇写到一半就放弃了。
                

 我领悟到自己不会写悬疑小说,(怎么现在写起这种东西来,奇怪。)所以转向普通的小说。总之,我想写悬疑小说,对于风景、登场人物的心理描写也很感兴趣,然而故事一直没办法进展。
                

 因着没有读者和编辑,我觉得不必勉强自己去写悬疑小说,于是转变方向,改写以中世纪欧洲为舞台的骑士小说。不妨说,那是一个可以使我远离一切包围我的状况的遥远世界。
                 所谓的骑士小说,并不是冒险浪漫故事。
                

 被逼政治性结婚的年轻王子和他年长的妻子,加上对王子忠心的骑士之间的三角关系,相当严肃的故事。实际上,我没有任何资料,也没素材,光是凭想象来描写城堡,或者分析复杂的恋爱心态。若是用稿纸誊写的话,将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大长篇,现在想起来也自觉了不起。
                 至于内容方面,不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那是高一到高二的事。
                 我写这篇小说的契机,乃是那时期热衷兹维克的《玛丽·安特华纳》。
                 若果说造成我写小说的契机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的话,使我下决心一辈子写下去的就是兹维克了。
                 生于奥地利,在维也纳的优雅文化中长大的兹维克,跟赫塞的朴素、老成风格完全迥异,他有纤细的神经和洗练的风趣。
                 兹维克出生在富裕之家,在艺术气氛里成长,十六岁出版处女诗集而被誉为天才。
                 二十六岁时,在维也纳最具传统的布鲁克剧院上演他自己创作的戏剧。他是艺术家,又是在最幸福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样版。
                

 用没有一件事如愿以偿的自己相比,我是何等羡慕兹维克这位作家,想必大家可以了解吧!然后,当我读了他的自传《昨日世界》,知道年轻时代的兹维克几乎不承认运动的价值,到了十八岁还不会游泳时,我的确很高兴。我是十七岁那年学会游泳的。
                

 然后,他在自传中的一句话:“不注重肌肉锻炼的人,其后还是可以恢复过来——只有趁年轻时学习敞开心思的人,其后才能将全世界捕捉在自己里面。”我把它摘录在手册里,告诉自己就是这样。
                 当然我对兹维克热衷,不是因着羡慕他的境遇,而是他的小说真的有趣。
                 向浮洛依德学习过的兹维克,每一篇短篇小说都运用有魄力的笔锋,把人间的热情一刹那捉住。
                 《牧人的二十四小时》、《薄暮》、《燃烧的秘密》等等,我对他的华丽文采,以及出色的写作技巧,不知沉醉多少次。
                 最有决定性的一本书,则是兹维克唯一的长篇小说《焦躁的心了》。说是长篇,若是跟托尔斯泰或罗曼罗兰比起来,那就不算长了,而我还是一口气看完了。
                 一名青年将领和脚部不妥的少女之间的故事,却因把同情和爱情搞错而发生悲剧的故事。读过以后,令我觉得原来杰出的文学也有有趣的一面。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文学价值高的作品,都是艰深难懂又不太有趣的。可是,这本书如此有趣,而且拥有杰出的文学价值,使我受到不少冲击。
                 不如写小说吧!到这时候,仿佛觉得还留下的一点迟疑完全消除了。
                

 不过,慎重起见,让我补添一句话,由于兹维克是犹太人,其后在欧洲被纳粹的爪牙追杀,第二次大战中,他在亡命地点巴西自杀身亡。过度重视精神和艺术的兹维克,始终无法忍受苛酷的现实。
                 5、读者
                 现在,我还不时收到读者来信说“我也想做作家”。其中有人说“请告诉我,怎样才能成为作家”。虽然问得简单,但我非常头痛。
                 实际上,应征小说新人奖有增加的倾向,通常收集的是四五百张稿纸,“志愿当作家”的人数的确不少。
                 不过,看了“想做作家”的信,令我在意的是有憧憬“当作家的职业”的倾向。当然,如果决心“当了作家,每天可以睡到中午”,而且真的做了作家的话,那倒无所谓。
                 但是如果不是“喜欢写小说”的话,我想不能持久。
                

 活着时怀才不显,一生寂寞的作家比比皆是。纵使不被承认还是写下去,那才真是作家吧!是否受到世人接纳,有时要看运气,也许说得太过了些,不过需要“实力加运气”,则是千真万确的事。
                 过去我在接受访问时答过无数次,我从未想过要做作家。即使我决心一辈子写小说,也是同时在做别的工作之外写的。
                 因我自己写的东西没有让别人看过,我没想过我的书会“畅销”。我因此而觉得心满意足。
                 我所向往的工作是电影导演。自从初三时看过“沙漠枭雄”,打开我对电影的眼界以后,我开始以英国电影、法国电影为中心,定时上“名画座”看电影去。
                 那里上映的不是美国片,而我偏向于欧洲电影,毕竟是小说喜好的延长。直到如今,我还是以看欧洲电影为主,对“星球大战”、“第三类接触”之类的不感兴趣。
                

 不过,所谓的电影和小说不同,不能单单用笔和纸完成。假如我家是有钱人,也许可以用八厘米摄影机或其他的器材自己制作,可是对天天被考试逼迫的我,那是天方夜谭了。
                 结果,我只是一天一天不停地写一些不让任何人看的小说,过的是说不出的暗淡生活。
                 上次写的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中世纪浪漫小说,未完成而中止后,这回开始写现代小说,依然是脱离现实的故事——以巴黎的上流社会为舞台的爱情小说。
                 我写这部小说的契机,多半是歌丽特的《雪莉》或《蓝麦》,以及前面提过的兹维克的短篇小说吧!恐怕也加入了多少法国电影的气氛。
                 法国女作家歌丽特,是我很喜欢的作家之一。
                 特别是她描写一对青梅竹马的少年少女,透过一位美貌的太太,变成男人与女人的微妙思春期代表作《蓝麦》,改编成电影,现在还能在录影带看到。
                

 另外我很喜欢的是“雌猫”。一对新婚夫妇和丈夫疼爱的一只雌猫,发生奇妙的三角关系,妻子开始嫉妒雌猫。最终妻子“争夺”失败,离家出走了。雌猫在围墙上目送女主的最后一幕,予人不寒而栗的印象。这都是描述猫的众多小说中,出类拔瘁的杰作之一。不管是《蓝麦》还是《恋爱手》,拍成电影后,含有叙情味的原作却变得冷冰冰的,看起来硬绷绷的感觉。
                 而我的创作方面,不妨说是无拘无束的浪漫主义了。巴黎社交界人所共知的俊男和年长他的爱人,以及好几名纯情少女之间交织而成的恋爱故事。
                 为免被误解,我得补充说明,那时我在现实中的恋爱经验是零。念的是男校,也没参加社团活动,回家路上经过的只是书店,这种生活怎么可能有机会让爱情萌芽?
                 也许你不相信,却是事实——中学六年,我没有跟女孩交谈过,只有两次是有人问路,而我告诉她而已。
                 没有经验也能写爱情小说吗?摇头的人一定缺乏想象力。我看小说,在书中不知恋爱了多少次。后来真的谈恋爱时,的确大感震惊。
                 因为就如“小说一样”,连失恋的痛苦也是与我凭想象所写的相同。
                 小说世界竟然成为“现实”的替身,而我从中培养了克服失恋痛苦的能力。
                 从高二起,我埋首于大恋爱长篇小说。托福,我有了唯一的“读者”。
                 那位朋友因何种契机而读我的小说,现在想不起来了。总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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