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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卷6-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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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述林》上卷序言580…………………………………
 我的第一个师父582…………………………………………
 《海上述林》下卷序言591…………………………………
 答托洛斯基派的信593………………………………………
 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597…………………………………
 《苏联版画集》序600………………………………………
 半夏小集602…………………………………………………
 “这也是生活”606…………………………………………
 “立此存照”(一)611……………………………………
 “立此存照”(二)613……………………………………
 死615…………………………………………………………
 女吊621………………………………………………………
 “立此存照”(三)629……………………………………
 “立此存照”(四)635……………………………………
 “立此存照”(五)638……………………………………
 “立此存照”(六)640……………………………………
 “立此存照”(七)642……………………………………
 后记(许广平)645…………………………………………

                 且介亭杂文
  本书收作者一九三四年所作杂文三十六篇,一九三五年末经作者亲自编定,一九三七年七月由上海三闲书屋初版。
                   序言
  近几年来,所谓“杂文”的产生,比先前多,也比先前更受着攻击。例如自称“诗人”
  邵洵美〔1〕,前“第三种人”〔2〕施蛰存〔3〕和杜衡即苏汶〔4〕,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林希隽〔5〕之流,就都和杂文有切骨之仇,给了种种罪状的。然而没有效,作者多起来,读者也多起来了。
  其实“杂文”也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是“古已有之”的,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分类有益于揣摩文章,编年有利于明白时势,倘要知人论世,是非看编年的文集不可的,现在新作的古人年谱的流行,即证明着已经有许多人省悟了此中的消息。况且现在是多么切迫的时候,作者的任务,是在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潜心于他的鸿篇巨制,为未来的文化设想,固然是很好的,但为现在抗争,却也正是为现在和未来的战斗的作者,因为失掉了现在,也就没有了未来。
  战斗一定有倾向。这就是邵施杜林之流的大敌,其实他们所憎恶的是内容,虽然披了文艺的法衣,里面却包藏着“死之说教者”〔6〕,和生存不能两立。
  这一本集子和《花为文学》,是我在去年一年中,在官民的明明暗暗,软软硬硬的围剿“杂文”的笔和刀下的结集,凡是写下来的,全在这里面。当然不敢说是诗史〔7〕,其中有着时代的眉目,也决不是英雄们的八宝箱,一朝打开,便见光辉灿烂。我只在深夜的街头摆着一个地摊,所有的无非几个小钉,几个瓦碟,但也希望,并且相信有些人会从中寻出合于他的用处的东西。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记于上海之且介亭〔8〕。
  〔1〕 邵洵美(1906—1968) 浙江余姚人。曾创办金屋书店,主编《金屋月刊》,提倡所谓唯美主义文学。他和章克标是《人言》周刊的“编辑同人”。该刊第一卷
  第三期(一九三四年三月)曾译载鲁迅用日文写的《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一文中谈监狱一
  节,文末的“编者注”中攻击鲁迅的杂文“强辞夺理”,“意气多于议论,捏造多于实证”。参看《准风月谈。后记》。
  〔2〕 “第三种人” 一九三三年十月苏汶(即杜衡)在《现代》月刊第一卷第三期发表《关于〈文新〉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文中自称是居于反动文艺和左翼文艺之外的“第三种人”,鼓吹“文艺自由论”,攻击左翼文艺运动。鲁迅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指出这些所谓“第三种人”“自称超党派,其实是右派。”
  〔3〕 施蛰存 江苏松江(今属上海市)人,作家。曾主编《现代》月刊、《文饭小品》等。他在《文饭小品》第三期(一九三五年四月)发表的《服尔泰》中,说鲁迅的杂文是“有宣传作用而缺少文艺价值的东西”。
  〔4〕 杜衡(1906—1964) 又名苏汶,原名戴克崇,浙江杭县(今余杭)
  人,“第三种人”的代表人物。曾编辑《现代》月刊。他在上海《星火》第二卷第二期(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一日)发表的《文坛的骂风》中说,“杂文的流行”,是文坛上“一团糟的混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于是短论也,杂文也,差不多成为骂人文章的‘雅称’,于是,骂风四起,以至弄到今日这不可收拾的局势。”
  〔5〕 林希隽 广东潮安人,当时上海大夏大学的学生。他在《现代》第五卷第五期(一九三四年九月)发表的《杂文和杂文家》中,说杂文的兴盛,是因为“作家毁掉了自己以投机取巧的手腕来代替一个文艺作者的严肃的工作”。
  〔6〕 “死之说教者” 原是尼采《札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一卷第九篇的篇名,这里借用其字面的意思。
  〔7〕 诗史 意思是可以作为历史看的诗,语见《新唐书。杜甫传》:“甫又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后也泛指能反映一个时代的作品。
  〔8〕 且介亭 当时作者住在上海北四川路,这个地区是“越界筑路”(帝国主义者越出租界范围修筑马路)区域,即所谓“半租界”。
  “且介”即取“租界”二字之各半。
                 一九三四年
              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1〕
                一关于中国的火
  希腊人所用的火,听说是在一直先前,普洛美修斯〔2〕从天上偷来的,但中国的却和它不同,是燧人氏〔3〕自家所发见——或者该说是发明罢。因为并非偷儿,所以拴在山上,给老雕去啄的灾难是免掉了,然而也没有普洛美修斯那样的被传扬,被崇拜。
  中国也有火神〔4〕的。但那可不是燧人氏,而是随意放火的莫名其妙的东西。
  自从燧人氏发见,或者发明了火以来,能够很有味的吃火锅,点起灯来,夜里也可以工作了,但是,真如先哲之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罢,同时也开始了火灾,故意点上火,烧掉那有巢氏〔5〕所发明的巢的了不起的人物也出现了。
  和善的燧人氏是该被忘却的。即使伤了食,这回是属于神农氏〔6〕的领域了,所以那神农氏,至今还被人们所记得。至于火灾,虽然不知道那发明家究竟是什么人,但祖师总归是有的,于是没有法,只好漫称之曰火神,而献以敬畏。看他的画像,是红面孔,红胡须,不过祭祀的时候,却须避去一切红色的东西,而代之以绿色。他大约像西班牙的牛一样,一看见红色,便会亢奋起来,做出一种可怕的行动的。〔7〕他因此受着崇祀。在中国,这样的恶神还很多。
  然而,在人世间,倒似乎因了他们而热闹。赛会〔8〕也只有火神的,燧人氏的却没有。倘有火灾,则被灾的和邻近的没有被灾的人们,都要祭火神,以表感谢之意。被了灾还要来表感谢之意,虽然未免有些出于意外,但若不祭,据说是第二回还会烧,所以还是感谢了的安全。而且也不但对于火神,就是对于人,有时也一样的这么办,我想,大约也是礼仪的一种罢。
  其实,放火,是很可怕的,然而比起烧饭来,却也许更有趣。外国的事情我不知道,若在中国,则无论查检怎样的历史,总寻不出烧饭和点灯的人们的列传来。在社会上,即使怎样的善于烧饭,善于点灯,也毫没有成为名人的希望。然而秦始皇〔9〕一烧书,至今还俨然做着名人,至于引为希特拉〔10〕烧书事件的先例。假使希特拉太太善于开电灯,烤面包罢,那么,要在历史上寻一点先例,恐怕可就难了。但是,幸而那样的事,是不会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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