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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芽-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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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看到忘了时辰。
  “如果三当家不介意,姗姗想陪着主子,等主子想休憩了,姗姗才回房。”
  “不用,我瞧你也累了。”
  “姗姗并不觉得累。”
  除非他再拿主子的身份命令她,否则她跟他铆上了,要嘛,就两人一块收拾书册,各自回房好好补场睡眠;要嘛,就两人干瞪眼一整晚好了。
  “别赌气。”
  “姗姗不敢。”
  分明就在赌气,还说什么不敢。梅舒迟失笑地想。
  “我明白了,全听你的,我不看便是。”他开始叠起书册,见梅姗姗要上前帮忙,他制止道:“我自己来,这些不是护师的分内工作。”
  她只能无语退立一旁,静觑着他将一桌子书,墨、笔全归类得整齐,完全不像一个专等着别人伺候的富公子。
  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主人,不仅梅庄里人人这么传,连梅庄之外的人都对梅三当家一致赞好,梅庄里的奴仆谁不盼求着能在三当家底下做事,虽说其他主子人也好,但大当家严厉、二当家慵懒、四当家就更别提了,而梅舒迟待人和善公平,又不端主子架子,在外行商亦不改温文诚实,虽为商,却不像梅庄大当家一样以“好商”为本,他实实在在的处事方式,反倒让庄外人放心同他做生意,里外名声都好。
  也因为他好,所以难免管不住奴仆,几个胆大的下人会欺他心善,虽然后来全让大当家给一个个扫出梅庄:,杀鸡做猴一番,但梅庄下人还是很难对梅舒迟兴起肃畏之心,毕竟主子人好,奴仆自也放肆许多。
  宠儿不孝,宠奴难教,梅舒迟该懂的,但他什么也不做,仍是宠着。
  在梅姗姗还分神想着关于梅舒迟的事时,他却已收妥物品,走离桌案,高瘦长躯背着烛火,挡去了唯一投射在她周身的光源。
  “在发什么呆?”
  姗仰首望着那张她总是要抬高头才能瞧清的俊容。以前年纪小、身子矮,离他还不只五头身差,但是那时没有距离,因为他都会抱起她,让她与他平视,好几回她不懂避嫌,老爱和他颊肤相贴,想从他身上汲些温暖,现在年岁长了、身子也抽高了,与他的距离……竟然越来越远。
  梅舒迟伸手替她拨回耳畔一绺散开来的黑发,指尖在碰触到她的耳壳时,令她重重一震,连忙后退一步,让他的手尴尬地举在半空中。
  “三当家,早些回房睡吧。”她的失措隐藏得很好。
  “走吧。”他收回手,脸上神色没有什么大起伏,率先迈步。
  在他身后的梅姗姗趁他没回首的空档,以掌捂住了自己泛红的耳壳,直觉得一股热气全冲上他触及过的肌肤,像要烫熟了她一样,由耳朵开始,逐渐往脸颊蔓延。
  缓步于庭檐下,和着菊香的秋风迎面拂送,稍稍解除了莫名燥热,由他身上传来的淡淡香气也随之飘过鼻翼。
  或许是久处于菊圃之中,他的身上总带着比菊更馥的香气。
  这股香气,让人眷恋,一如每个梦境中,又甜又暖……
  第3 章
  香味。
  鼻头抽了抽,像只寻着肉香的小狗儿一抖一抖地嗅动着。
  是菊的香味。
  被裳间探出一张汗湿的小脸,病中的高热煨红了圆鼓嫩颊,兀自紧合的眸子因嗜睡而酸软得睁不开,鼻塞到几乎失去嗅觉的俏鼻此刻竟接收到那股菊香——不,不是菊的味,这是梅舒迟的味道。
  小粉娃猛瞠眼,眼帘中,那只正准备为她拭去额上湿汗的大掌似乎被她突然醒来所惊怔,迟疑地定在她额前五寸,直到她的眸光凝聚,终于将大掌的主人看个分明。
  “小迟哥……”烧得有些混沌的脑子只能挤出这三个字,小掌想从被衾中伸出来抱他,却先一步让他压制住,不容她着凉。
  大掌握着布巾,轻覆在她饱满额际。“病好些了吗?”
  “不好不好……头疼喉疼,到处都疼。”小粉娃赌气兼撒娇。
  “谁教你练完武,一身汗的,又跑到梅庄后山的菊圃去吹风?”大男孩的口气虽是斥责,但又添了宠溺及心疼。
  前些日子梅庄正忙着采菊晒菊,使他忽略了那总跟在身后的小粉娃带着一身汗湿,陪他在菊圃里挨了数时辰的秋风,所以她的病,他难辞其咎。
  “都是小阳笨师弟害的,要不是他死拖着我多陪他练一套剑法,我才不会这样咧!”说到那名同拜梅庄老护师为师父的师弟,小粉娃沙哑的声音多了义愤填膺。
  想她今年不过八岁,就升格当人家的师姐,虽然那师弟还年长她好几岁,但辈分可无关年纪或武艺,师姐就是师姐,身份自是高高在上,大大跃进一步。
  可那小阳笨师弟总是欺地功夫输他,老爱找她练剑赐教,非得将她这个师姐打到无地自容,在胜负的功名簿上“荣登”第五十次的惨败,想来就教她一肚子鸟气和窝囊。
  将她扁出一身淤青和臭汗不提,还老是耽误她去找小迟哥赏菊的时间,哼!
  原先病奄奄的模样变成活力十足,双颊病烫的红霞此刻看来也像是粉扑扑的桃花妆。这种光彩,似乎只有在提到那位“小阳笨师弟”才会兴起。
  大男孩并不识得“小阳笨师弟”,只知他是梅庄一名管事的远房外甥,本也是准备人梅庄当长工,后来让梅庄护师看中了他的好根骨,请求梅庄大当家将他编派到护师职务里受训——这些话,全是由小粉娃嘴里听来的,因为打从那名“小阳笨师弟”人了梅庄,小粉娃与他聊天的话题十句有七句不离“小阳笨师弟”。
  大男孩微敛起笑,虽然只是稍减数分笑意,却已足够教人看出他的不悦。
  他抹去她脸上的汗,又替她拢妥棉被。
  “小迟哥,好热……”
  “热才能闷出汗,病才好得快,听话。”他约略洗涤布巾,拧干,搁在她发烫的肤上,再取来另一条为她拭去颈边的汗水。
  “小迟哥,这水好香嗅。”
  “是菊花上的露水,降热。”在天未明之前他就到菊圃去取,小心翼翼地从每株菊瓣上汲下珍珠般的天然凝霹,再加上数十朵杭菊一块熬煮,用以替她拭身。
  “是你去取的吗?”她甜甜又憨憨地笑。好久以前她就听过梅庄里有专门派人收集菊上的露水,据说用来清洗肌肤能让女人皮白肉嫩,是城里姑娘争相抢购的梅庄商品之一。
  “嗯。”他应得极轻,不想邀功。
  “小迟哥,你真好,和小阳笨师弟一点也不一样,真好。”她揪着衾被笑,“他只会欺负我,我都病成这样了,他还想拖着我去打拳强身,说什么汗流出采病就好,你不同,瞧我病重就替我盖被,同样都是要我出汗,他就好没天良,对不?我现在可挨不住他一顿拳脚哩……笨师弟是臭鸡蛋……”她毫无闺淑地打了个哈欠,含糊地说着:“小迟哥是好人……”
  “至少他还有心想助你早些痊愈,这等心意就够了。”
  “他是怕我病着了,没人给他练拳磨剑。”小粉娃没好气道,一双圆亮的眼瞳煞是灵活,口中虽有埋怨,但实际上还是挺疼师弟的,否则也不会日也念、夜也念,时常将他挂在嘴上。
  “你也挺喜欢习武的,不是吗?”
  原先庄里的护师除了保护主子安全之外,尚背负着教导主子几套健身自保的功夫,以备不时之需,只可惜梅庄四位主子中除了梅大当家和梅家小四之外,其他两个根本没有半分武学底子,几回武课下来,大男孩和他二哥当下认定——宁愿到时候出门谈生意被人给砍了脖子,也不要现在被梅庄护师给整散了骨头!所以不到中途,两人就放弃耍刀弄剑的,记得小粉娃就是那时随着大男孩一块练拳玩剑,没想到竟练出了兴致,也在大男孩的允准之下,学起了护师的一切本领。
  “喜欢!很喜欢!习武很好玩的!”小粉娃喜道,她喜欢那种流了一身汗水后再浴沐一番的畅快。
  “是吗?喜欢就好。”大男孩和她不同,他倒宁愿在书房里多看两本书,也不愿将自己搞得浑身疲累又酸痛。
  但小粉娃没多说,她会喜欢练武,泰半是为了他——因为他不喜欢练这些保命的拳脚功夫,所以她让自己喜欢练,倘若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就轮到她可以保护他了,嘻。
  “肚子饿不饿?我让人炖了些药汤排骨,吃一些?”听她说起话来干干哑哑的,大男孩不由得替她操心,加上一提及“小阳笨师弟”她就不懂节制,也不顾自己现在的破锣嗓,滔滔不绝地一直叽叽喳喳。
  “我要吃!”她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扶她半坐起身,再拉好她身上的暖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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