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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女-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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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又绕到蒲田、菊名、自由丘,同样,没有一个地方和条件符合。
    来到沟之口,在田园都市线沟之口车站的月台下车时,我有一种终于找到自己寻找之物的预感。
    月台为高架式,国铁南武线呈直角自下方穿过,已经符合照片①。沿着长阶梯下来,走到车站前时,最初的预感受到了怀疑——没有和南武线路轨平行的巴士道路,只有一整列小型店铺背向人行道路。感觉上仿佛是突然之间被推进后街巷弄内一般。
    但,穿行过狭窄的道路,过了国铁沟之口车站前,再走一会儿,我停下脚步。
    刚刚的失望未免太早了些。
    眼前,南武线的路轨、栅栏和宽阔和巴士道路笔直延伸至很远处,巴士掠过我身旁往前飞驰,正好和照片②完全符合。
    但,照片②以下的街景好像不是这条道路。我稍往回走,弯入小巷内。有酒馆、也有鲜花店。只是,和手上的照片一比较,酒馆和鲜花的店面装潢完全不同。
    接着来到另一条马路,这条路似是这里的主要闹区,有拥挤的人群、商店、也有超级市场,市场前摆满自行车。但是和照片并不完全符合。
    在照片中,只有一家超级市场,但是这条马路左右两边各有好几家超级商店,而且,也见不到电影院。照片里的电影院在超级市场过去两、三家,可见到售票口的窗户和旁边的海报,以及两根旗帜,但,眼前却只见到林立的小店铺。
    不能只是认为电影院已经拆除,如果不知该电影院后来怎么了?老板住在哪里?根本没用。因为只能靠这张照片调查出拍摄照片的日期!
    我向一家饰品店的老板打招呼。此人是位年老男性,记性很好。他说电影院于两年前拆除,后来在町外重建,此后就成为专门放映色情影片的地方。
    我依他的指点方向前行,来到“沟之口电影院”前,买票进入,对带领入座的女人说:“由于一点小事情,我想见老板。”我被带至狭窄的办公室,和老板见面。
    那是年龄接近七十岁的老人,用放大镜仔细观看我拿出来的照片。
    “不错,是三年前,确实播映过这两部影片,我想,也是和现在一样的十二月份。”
    “这么说,海报上印着明天六日开始上映,则这些照片就是十二月五日拍摄的了?”
    “应该可以这么说。”
    “有办法证实这点吗?譬如,像营业日志之类的东西。”
    “有啊,我找找看。”
    他从架上找出一本旧账簿,边看日期边翻动。“就是这个。昭和五十二年二月六日至十二日,播映萨姆·贝金伯导演的篙之犬和野村芳太郎导的砂之器两部影片。啊,以前是常播映一些名片……”他摇摇头。“可是,这里的观众却不捧常何况又受到电视的影响,从那时起,我就只挑选一些通俗的影片放映了。”
    我没时间去听老板感慨,郑重致谢后,告辞了。
    这样,已经确定了拍摄照片的日期正是洗足池发生命案之日。接下来是确定照片的拍摄者和拍摄时间,如果能够成功,就可证实广田正喜的不在场证明了。
    法庭上,检察官会以从池底捞获的照相机为有力物证,要求庭上对被告论处极刑,但,突然提出的这些照片和不在场证明之证据就有如一颗炸弹,一定能在法庭上带来强烈震撼。
    广田之妻是否连这种效果都已估算过了呢?

    5

    “这里是否有过一家挂着红色风车形霓虹灯的酒吧?在约莫三年前……”我在酒廊、酒吧、西餐厅、钢琴酒店、咖啡店、小钢珠店等四处查问,但,答案皆是“不知道。”后来,我好不容易想到电话号码簿,就前往沟之口电信局,请对方提供三年前的类别电话号码簿,终于查到了——酒吧红色风车高沟之口三一五。
    我写下电话号码,走出电信局,进入门口的公用电话亭,边祈祷着该酒吧还存在,边拨号。
    幸运总算还持续不断。不是“这个电话号码现在已停用”的录音,而是有人拿起话筒的声音。
    “喂、喂!”是年纪颇老的女人声音。
    “请问是红色风车吗?”我问。
    “咦?啊,你的话真令人怀念。可是,很遗憾,这家店去年就关门了。”
    “关门了?”
    “是的,不过,电话迁至这里。”
    “那么,你是当时的老板娘?”
    “是的。你是哪位?听你的声音还很年轻,不太可能是熟客人。”
    “不,我是……”我迅速说明原委。
    “嘿!听起来很有趣,简直就像电视上的侦探剧一样。我最喜欢看这类东西了。”
    “是吗?那么,你愿意看看照片喽?”
    “好呀!你来我家吧!地址是……”
    我依址找去,是在高津图书馆附近的旧式平房。
    对方果然是六十多岁的女性,很胖,戴着眼镜。
    我并不知她目前境遇如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反正,那与我无关。
    坐在玄关入口,我马上进入主题。
    “确实是我的酒吧。”她拿出放大镜,仔细看着照片,“对了,这天晚上的事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我和这位摄影家谈及姆兰鲁鸿。”
    “姆兰鲁鸿?”
    “是法语,就是红色风车嘛!以前,新宿有一家这个名称的小剧场。”
    “嘿,真的?”我是第一次听说。
    “我们从红色风车是个奇怪名称谈起,然后提到姆兰鲁鸿,但那位摄影家说‘我听过这个剧场之名;’于是,话题转到剧场上面。”
    “原来是这样。可是,你不可能连这是十二月五日晚上之事也还清楚记得吧!”
    “你知道吗?”她指着照片⑥。“那天晚上,这个女孩子被人杀害!所以,我清楚记得是十二月五日。”
    “什么!”我哑口无言。
    我做梦也没想到在这里又会碰上另一桩杀人事件。
    “姓名我也记得,我们都叫她三惠,是酒吧的常客。虽然左脚稍微有点不方便,但是皮肤很白,也很漂亮。”
    “常客?不是女侍应生吗?”
    “不!只是常到我的酒吧来榄客,换句话说,算是独来独往的私娟。”
    “她在那天晚上遇害?”
    “她搭上拍这些照片的摄影家。之后,两人就一起离开了。但,翌日的晚报刊出她头部受重击,伤势垂危。是隔壁邻居发现,送她至医院,但,没多久就死了。”
    “那么,是那位摄影家?”
    “也许吧!不过,也可能不是。反正,警方查不出凶手。”
    “两人是什么时候到店里?什么时刻外出?”
    “摄影家在开始营业的七点就来了,三惠则是七点半左右。
    “两人在八点半左右离去。”
    摄影家——广田正喜——有了洗足池杀人事件的不在场证明。但,另外一位女性三惠被杀害……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的脑海中一片混乱。
    “你把事情告诉警方了吗?”
    “开玩笑!我当然没说。干我们这一行若将客人之事全部告诉警方,就没人敢再上门了。再说,也不见得凶手就是那位摄影家。”
    “喔……”我只能呻吟出声。

    6

    我打电话给广田之妻,详细报告调查经过,也告诉她广田正喜的不在场证明可告确立。就算从池底捞出照相机,而且,不管池底的照相机如何符合密告者纸条内容之说词,也一定是别人的照相机。
    不过,最后我又说明,在酒吧中被拍照的左脚不方便之女人三惠,当夜在公寓家中被人杀害。因为,只凭电影院的海报,证明力量仍太微弱,而这桩命案足可证明那些照片确实是十二月五日所拍摄。
    “我明白了。”她说。“你的调查非常完整。到底照相机如何符合密告者纸条内容之说词,也一定是别人的照相机。”
    不过,最后我又说明,在酒吧中被拍照的左脚不方便之女人三惠,当夜在公寓家中被人杀害。因为,只凭电影院的海报,证明力量仍太微弱,而这桩命案足可证明那些照片确实是十二月五日所拍摄。
    “我明白了。”她说。“你的调查非常完整,我不知该如何向你致谢。”
    “别客气。”被委托人这样道谢的感觉真愉快。“那么你打算在法庭上利用它吗?”
    “我改变心意了。”她说。“既然已经调查得如此明确,我认为应该告知警方。”
    “是吗?或许这样比较好也不一定。”
    “如果警方向你查问,你会据实说明吧?”
    “当然,我会详细说明调查结果。”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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