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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唐-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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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火猊却是个另类。也许是骑在他身上地人太值得它信任了,不管冲到多少人堆里,总能几下挥砍出一条血路。挡者尽靡!

这一人一马便如虎入羊群,冲进了突厥人地人堆里左右撕扯,尽极肆虐之能事。主将用命,本就战力非凡的越骑将士斗志爆涨,奋起神威冲杀起来。

契力和摩咄各率了五千余人向左右迎战。这时突然发现:不得了,完全顶不住!

对方居然全是骑兵,这样奔腾而来冲击力实在太大了。迎头顶上非常地不划算!

兄弟二人分处于不同阵中,却不约而同的想到一件事情:撤!中计了!

也几乎是在同时,刘冕拿起马鞍上的一只号角吹响,下令道:“全力围剿,不可走脱一人——越骑先锋抄掠西北战角,全力围堵!”

混乱的战场之上,刘冕的号令却能准确的下达。然后,依旧是一匹火马一柄方天画戟,冲在最前率领越骑,朝西北战角掠杀过去。

马敬臣在城头上大吼大叫了一阵。似乎是触动了伤疤疼得坐了下来,捂着伤口喘起了粗气。战事稳定,攻上城头的突厥人越来越少了,他也是暗自放心。看一眼城墙下,衣甲光鲜地越骑将士们,正如同黑潮中的一条金龙,往战阵的西北角围剿而去。

马敬臣拍着刀柄哈哈的笑:“刘冕这小子真狠哪——这么早就开始要收网了……咳、咳!”

“收网?收什么网?”芙玉和黎歌一起来问。

马敬臣老大不耐烦的道:“少嗦,这时候谁跟你们聊天?战场本就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芙玉有点火了:“马敬臣。你少在老娘面前逞能!你看你那熊样,受了伤还在这里死撑,小心……小心落下顽疾!”

马敬臣转头大咧咧的一笑:“怎么,你心疼了?”

“呸。不要脸!”

“哈哈,老子的命都没想要过,脸还要来有屁用?”马敬臣放声的大笑,扬着手里的刀又站了起来,大声道:“兄弟们,给我使劲射箭使劲地砸。壶里箭不射完的,扣军饷;石头木头没砸完的,不准吃饭!”

芙玉翻了一个白眼:“草包将军!”

黎歌眨巴着眼睛:“娘,你很讨厌这个草包吗?”

芙玉一愣。转头瞪了她一眼:“你怎么还不弹琴?”

“我、我……我手软,还发抖……”黎歌的脸有点发白,指了指自己身侧,“娘,你看……”

一条被斩断的手臂,还握着一把刀,就落在黎歌的身边。芙玉吓了一跳。壮起胆子抓起那条手臂朝外一扔。然后将黎歌抱在怀里:“不怕不怕……活的都不怕,还怕死的么?”

“娘。我想看一看外面。我要看刘冕打仗。”

“不准!”

这时听到马敬臣一声大吼:“祝腾!打开城门,带领你地人马出去助战!——将士们,这仗要赢了,给我大声擂鼓、大声呐喊!”

城墙之上,十六面大军鼓轰隆隆的震响起来,这城的唐军将士发出一阵欢呼呐喊,铺天盖地一般。仅存的一些还在攻城地突厥人,听到这样的声音都吓了一跳。陷入狂热之中的他们这时才幡然惊醒,原来己方已然落入下风,这城是没法攻了!

与此同时,大门轰然洞开,一撮骑兵怒啸冲腾杀了出来!

城边正在攻城的突厥人,顿时慌作了一团。他们本是骑兵,化骑为步前来攻城,撞上了唐军的骑兵简直有点叫苦不迭。这时慌忙四下奔散,哪里还有心思来攻城。

祝腾统领了三千骑兵冲杀出来,打了攻城的突厥人一个措手不及。

而此时,契力和摩咄则是已经率领着人准备撤退了。

突厥军中已经下达了军令——全军撤退!

他们的思路倒是非常清楚。这是一场长途奔袭的突击战。若不能瞬时取胜,便是失败。纠缠下去对他们没有一点的好处。

可是刘冕不会同意。这一撮兵马,他要全部吃掉。这样才不致让黑齿常之和张仁愿多受压力背腹受敌。

越骑先锋已经杀到了突厥人地身后,开始围堵。另一侧的左鹰扬卫武骑,也开始有目的形成包围战圈,开始围剿。

契力和摩咄撞到一起,异口同声的惊道:“我们被包围了!”

摩咄紧紧拽着狼牙棒恨得牙痒痒:“大哥,是刘冕——杀了我们三弟的那个混蛋!我们居然中了他的计!”

契力也是涨得一脸通红:“此战已败,战局难挽。但杀弟之恨却是难消——纵然是败了,你我兄弟二人不如一起上前取其狗命!”

“好,跟他拼了!”

“男儿们,死战突围——随我来!”兄弟二人身先士卒,开始奋力冲杀朝西北突击。

代州城的城头,已经几乎没有了突厥人在攻城。这一场攻城战,来得快,去得也飞快,可谓有惊无险。虽是如此,代州城头却是添了数百英魂。

第三卷 铁血鹰扬 第217章 生死之间

马敬臣走到城头将刀鞘顿在女墙上,放眼看了一下城下战场,自言自语道:“狗急跳墙,突厥人要玩个鱼死网破了。”

“刘冕在哪里?”身边响起女声。马敬臣惊愕的回头一看,那对母女居然都站在了他的身边。

马敬臣不禁乐得一笑:“怎么,不缩在盾牌后面了?——看看也好,开个眼界。看着吧,一会儿不用我说,你们也能知道刘冕在哪里。记着,那个冲得最快、杀得最狠、整个战场核心都围着他转的那个人,就是刘冕!”

“那岂不是很威风?”黎歌看着身边的鲜血和尸体有点胆战心惊,这时却又有点兴奋的低声道。

“是啊,很威风的。”马敬臣摇头讪笑,“提着脑袋玩命,不威风、就得死。”

一名唐军的尸首从三人身边拖过,地上留下长长的血痕。马敬臣低头看了一眼,表情木然的说道:“这个兄弟来充军前刚刚成了亲,还没来得及进洞房。”

芙玉和黎歌紧紧靠在一起,目送着那具尸体被拖下城头,脸上一阵阵白。

“他算不上可怜。”马敬臣漠然的一笑,仰头看向那一方战场,“战场这个地方,人命不值钱。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所以,一切都能看穿。什么恩啊怨啊仇啊恨啊,全他娘的是放屁。一刀扑下来,脖子上碗大一个疤,什么都不剩了。”

母女二人的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分明感到一阵寒意笼罩全身。

“芙玉,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马敬臣转过头来,少有的摆出了严肃的表情。“你为了自己假想的仇恨和一己私欲,搞出那么多事情,真地值得吗?你的遭遇的确可怜,可是比起今天阵亡的将士们来说。好了不止百倍。至少你还活着。十年前,我地苏苏怀着我的孩子,被十几个突厥人然后划破了肚皮。那时候,我还正在长安当御林军,负责保护突厥来的贵宾使团。哼,当时如果不是有人把我打晕了绑着,我真的会杀光那里所有的人。”

说到这里,马敬臣停顿了一下。眉头深深的皱起,思绪完全回到了当年的情景:“那一年。我二十三岁,苏苏十七岁。十二年了,我每天都沉浸在无边的痛苦与憎恨之中。直到前几天我死过一次后我才明白。人活着,不光只是为了仇恨与痛苦。纵然杀光了所有地突厥人,我的苏苏也不会活过来。刘冕告诉我说。如果苏苏在天有灵,会希望我活得快乐、平安。于是我决定,好好活下去,珍惜自己。因为我不仅是为了我自己活着,更是为了苏苏还有我们地孩子。”

芙玉低着头静静的听,沉默无语。

黎歌却是已经掉下了眼泪轻轻的抽泣,低声道:“苏苏太可怜了……马大叔,你要珍重自己好好的生活。这样他们在天之灵才会安息!”

马敬臣无所谓的笑了一笑:“这话该说给你娘听。芙玉,你活了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不如你女儿省事呢?”

“我……”芙玉噎了一声,仍是沉默无语,眉头却是皱得更紧。

马敬臣不再搭理她们了,走到一边将几名偏将叫到了一起,分派他们带人清理城头、戒严城中和出城助战。参与守城战地兵卒也有三五千人。如今突厥人没有攻城了,应该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力优势,尽快夺取城外野战的胜利。

母女二人站在一边不敢随意动弹。黎歌轻声道:“娘。这个马将军好似不那么草包啊……其实,他也是一个用情极深的男人。只是平常看起来放荡不羁罢了。看不出。原来他也是个伤心人呢!”

芙玉叹了一口气,举头看向战场,沉默无语。

眼前的战场之上,瞬间都有无数人在死亡、在残废。芙玉静静的站在那里表情虽然沉寂,可是心却像是在被撕扯一般,惊起一阵阵怒涛。她想道,人哪,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些男人们,谁不曾有妻儿老小,谁不是一家之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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