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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 2006年第05期-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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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上的事情一知半解,对包立民的话也似懂非懂的,但包立民话里那意思是帮了大忙,这一点他还是听得出来的。所以他寻思,等案子打赢了,立马去法院办离婚手续,就算是对包立民的一种报答吧。包立民对这件事暗示过几次了,他再傻也听得出来。
  包立民把那叠钞票塞进公文包时,拍了拍皮包,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好啦,小乐,你安心回去照顾你爹养病,就等着案子开庭吧。”
  在小乐听来,案子似乎已经稳操胜券了。他从律师事务所走出来时,脚步轻飘飘的,像腾云驾雾一般,他一边走一边哼着歌,心情好极了。他没有急着回家,在马路上慢悠悠地闲逛着。小乐喜欢逛马路。柏油马路又平坦又宽敞,脚踩在上面,比走在凹凸不平、尘土飞扬的乡村小路上舒坦多了。当学徒那会儿,只要有空闲,他就从乱糟糟的木工作坊里溜出来,在马路上信马由缰地闲逛,看不完的五光十色的街景、看不完的川流不息的人群,啧啧,比他娘的看电影还要过瘾。那时候,他就梦想着自己如果能在城里长期生活下去该多好!但他的梦很快就破灭了。倒是几个师兄师弟至今还留在城里,有的娶了老婆,生了孩子,还买了房,在城里扎下根来了,都混得比他强,要不这次也不会有钱借给他。只有他仍然像个游魂似的还在东游西荡,乡下和城里都没有他的归属。尽管平时觉得在这帮师兄师弟们面前低人一头,但小乐想,等官司一打赢,自己就不必看人眼色,就他娘的可以扬眉吐气、堂堂正正地做一回人啦。
  现在,小乐憧憬着官司打赢以后的生活,脑子飘飘然的,像喝醉了酒似的。实际上,他的确想找人喝几杯,让人和他一起提前分享一下、庆贺一下,顺便也让他们吃一颗定心丸。他们生怕小乐还不起钱,要不是小乐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还像杨白劳那样摁上手印、立下借据,是很难把钱拿到手的。后来,小乐果真就钻进一辆中巴车,找他的师兄师弟去了。
  就在小乐去找他的师兄师弟喝酒时,范五一进城看钱高粱来了。
  范五一看见钱高粱腿上打满绷带,两眼无神地歪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整个人又黑又瘦,差点儿认不出他来了。别看范五一是钱高粱的师兄,说起来当初还是钱高粱的领路人呢,但他对钱高粱唱跳丧鼓一直很服气,平时反倒把高粱当成了师兄似的。不过,范五一尽管由于嗓子先天不足,歌唱得不如高粱,可他这人交往广泛,三教九流的朋友很多,搞集体时还当过生产队长,组织能力也挺强,以前歌场上的事都是他出面联络的。他这次进城,一是来看看受伤的钱高粱,二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计划”跟他商量。
  范五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儿,呛得他直作呕。他一边用手捂住嘴巴,一边把目光在屋内飞快地搜寻了一番,起初他以为臭气是从墙旮旯那只当马桶的塑料盆里发出来的,但他很快发现不是这么回事:臭气是从钱高粱身上发出来的,具体一点说,是从钱高粱的那条伤腿上发出来的,是一种肉体腐烂的气味。他走到床边,掀起钱高粱腿上的绷带瞅了瞅,发现由于几天没有更换和清洗过,绷带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白色,变得乌七八糟,仿佛从泥水中捞出来一样。时令虽然已过了中秋,但这几天仍然很热,再加上这间屋子四面又不通风,像个闷罐子,连新鲜猪肉放半天也会变臭呢。范五一看见,钱高粱的那条伤腿分明已经微微地浮肿起来,有的地方变成了猪肝色,臭味儿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也就是说,钱高粱的伤腿已经开始溃烂了。
  
  这一发现让范五一几乎吓了一跳。他小时候跟村里的一位老郎中学过几天中医,粗通一点药理常识。他寻思,如果不及时治疗,钱高粱这条腿就彻底报销了。钱高粱要是成了瘫子,那个“计划”不就泡汤了吗?他还以为钱高粱的腿伤治得差不多了才从医院出来的呢,没想到是这样。
  “小乐呢?”范五一东张西望着,有些生气的样子,仿佛小乐躲在屋子里某个角落似的,“伤还这样呢,他不想办法给你治,跑哪儿去啦?”
  钱高粱犹豫了一下说:“小乐他找……律师去了。”
  “他找律师搞么事?” 范五一似乎怀疑自己听错了,“你儿子莫不是闯了祸,要打官司么?”
  “他要告……张大奎。”
  范五一听了一愣,接着他就哈哈笑了起来。笑完后他把目光直直地盯着钱高粱问:“高粱,这是你的主意还是小乐的主意?”没等钱高粱回答,他就哼了哼鼻子,“你不说我也晓得,肯定是你那个宝贝儿子的主意。”
  范五一一向不大看得起钱高粱的这个“宝贝儿子”。他觉得钱高粱在跳丧鼓歌场上是一把好手,可在教育儿女这个问题上比自己差远了。这当然不是吹牛。范五一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村小学当民办老师,前两年转了公办,还当上了校长,二儿子在北京当兵,听说是给一个将军当警卫,连中南海都经常进进出出的……所以他现在吃喝不愁、百事不管,逍遥自在着呢。可钱高粱呢,唯一的一个儿子小乐是这么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连个老婆都守不住,快30岁的人了,还在吃爹妈的老本……这都是命呵,命中只有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满升,谁他娘的能跟命掰腕子呢?所以,除了唱跳丧鼓外,范五一在钱高粱面前有种说不出的优越感。他可不是幸灾乐祸,相反,他对钱高粱打心眼里有些同情,总想找机会帮他一把。谁让他们是师兄师弟的呢!包括他心里的那个“计划”,其实自己能捞到什么油水?他多少也是想帮钱高粱找条生计,都50岁出头的人啦,这种体力活还能干几天……
  范五一的“计划”从龙师过世那天就在他脑子里萌发了。作为远近闻名的歌王,唱了一辈子跳丧鼓的龙师终于归天了,范五一寻思,不能让满肚子的歌也随龙师跟了去。要不他们这些徒弟也太没出息、太对不住龙师了吧!想到有的村子成立的那些农民乐队和花鼓剧团,范五一脑子一亮,他们何不也成立一支跳丧鼓歌队呢?这样既能赚一些钱,也可以团结起平时像一盘散沙的师兄师弟,把龙师和跳丧鼓这门行当传下去,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要成立歌队钱高粱是非参加不可的。龙师一死,能接替“跳丧鼓歌王”这一称号的就只有他啦。本来,范五一上次是想趁钱高粱回去给龙师唱跳丧鼓的机会,好好把这事儿合计合计的,可没想到在这节骨眼上,高粱却在城里把腿摔断了,害得那场跳丧鼓由于龙师这个平生最得意的徒弟的缺席,逊色了许多。
  现在,面对伤腿溃烂散发着臭味的钱高粱,范五一觉得自己的计划也像钱高粱那样,随时有变成瘫子的危险。他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打官司?说得倒轻巧!你们以为官司是那么好打的嘛?还要告张大奎!那张大奎是什么样的人物?连乡领导都要巴结他,他从城里回去坐的小汽车是奥迪!奥迪懂吗?比乡长的车还高级呢,那是你们随便能告倒的吗?范五一觉得钱高粱除了唱跳丧鼓和干点力气活儿,简直太不了解这世道啦,不,这不怪他,是他那个混账儿子太不晓得深浅了。范五一想劝钱高粱趁早放弃了这个念头。可他说了半天,钱高粱始终扎着脑袋不吭声。直到范五一把在心里闷了好些日子的那个“计划”兜了出来,钱高粱才抬起头,暗淡的眼睛突地亮了一下,但很快就像萤火虫似的灭了下去。他叹了一口气说:“都找人借了2000块钱呢……”
  范五一听了,暗自叫苦,心想:这父子俩是睁着眼睛往火坑里跳啊。人要是犯起糊涂来,神仙也拿他没办法,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再说,万一老天爷开恩,官司真的打赢了呢?那些电视剧不就是经常这么演的吗?到时候我岂不是好心作恶人么?罢罢,我还是少操这份闲心吧!范五一这么一想,心里就平坦了许多,但他又不能就这么离开,来之前,小乐妈再三托自己帮忙,一定要搞清楚钱高粱的腿什么时候能治好回家,他们家的那两亩晚稻都熟透了,就等着小乐回去帮着收割呢。还是等小乐从外面回来,把事情弄清楚了再走吧,他正好也可以和钱高粱唠唠那个“计划”的事儿,看得出,高粱对“计划”还是蛮有兴趣的。范五一这么想着,便打消了马上走的念头。他帮着把乱糟糟的屋子打扫了一下,就出去给钱高粱买酒精和草药。要是不把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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