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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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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弓箭手全部长弓铁箭,腰部还别有战刀,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级弓手。而其他战士也个个神情坚毅,显然都是同类兵种中出类拔萃的好手,并且经历过多次沙场血战的洗涤和磨砺。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跟在运粮队的后面?浅水清的眼中泛起了一丝疑惑。 
    大概是看出了浅水清心中的疑惑,戚天佑笑道:“临时加派的任务。他们是血风旗的精兵,这次好象奉命保护什么人去前线会见南无伤南镇督,正好同路,就一起走了。这样也好,大家路上彼此有个照应。可别小看那五百人,他们的战力至少比那三千个新兵蛋子高得多了。” 
    “不过肯定不是咱们这个卫的对手。”浅水清自信满满的说:“我是说五百人对五百人的情况下。” 
    “你小子,到是会说话。”戚天佑笑道。 
    车队一路缓缓前行,浅水清估计,以目前的速度,要到铁血镇所在的孤星城,至少还要走半个月的时间。 
    他初到观澜大陆的时候,曾经流浪三年,不仅天风帝国被他转了个遍,连某些并不友好的邻国,也曾悄悄潜入过。那个时候他语音未改,对这个世界的熟悉程度还很有限。没有被人当成奸细给抓起来,简直就是一大奇迹。所以他对天风的很多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 
    孤星城原是属于止水国的领土。事实上,三重天虽是止水国的重要关隘,却不是他们的门户。三重天以外,止水国至少还有一省领土,如今却全部为天风帝国所占据。这也正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人屡屡开战的原因。 
    止水人想夺回失地,而天风人则想要更多。 
    到了孤星城,就可以登顶盘山,遥望三重天。 
    三重天,也就是南门关,北门关,京远城。它们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天风多草原,骑兵勇猛凶悍,最擅长大范围机动作战,奔袭万里,侵掠如火。可是要论攻城,面对止水国的三重天,惊虹国的寒风关还有麦加的恶浪河,却始终打不出象样的成果。 
    这,也可以说是天风人心头最大的无奈。 
    三重天脚下十里八村,成为两军对垒的战场。那里的百姓,如今已十室九空,四处逃难去了。 
    盘山一战,铁血镇下洪风旗固然损失惨重,伤亡三千余人,止水国更是死了一万多人,最终不得不退守三重天。他们每年都要出来和铁血镇的人打上几番,双方各有胜负。止水国胜在城关近在咫尺,后勤供应方便,每次出动,都是数万大军。铁血镇只有不到两万人,却总能牢牢挡住对方的进攻,由此可见其强悍的战斗力。 
    天风皇帝苍野望到是很想把整个暴风军团都派过去一口气吃下对方,奈何对方也狡猾。你来得人多了,我就据关不出。天风人耗不起近二十万人的军粮,只能派铁血镇牢牢守住盘山一线,然后伺机而动。 
    。。。。。。。。。。。。。。。。。。。。 
    车队一路行了七天,路程走了不到一半。这一路风平浪静,没什么阻碍,不过沐血依然每天谨慎地派出骑兵在前方探路,以确保大队的安全。 
    今天是浅水清所在的那个哨负责外出侦察任务。 
    百余精骑一路狂奔数里,大家连日来随着车队慢腾腾的在路上磨蹭,早就憋闷坏了。这一撒开欢的往前冲,竟转眼间将后面的大部队抛了个没影。 
    戚天佑一马当先,方虎方豹紧随其后,再后便是浅水清。 
    “嘿,看那小子的骑术不错啊,竟然能跟得上我们。”方豹大叫道。 
    浅水清微微一笑。 
    他来到这世界前,是十项全能运动员,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二十项全能比赛项目。 
    他父亲最爱批评他的话就是:“样样都会,样样不精,典型的贪多不嚼不烂。”可到了这里,这个缺点反而成了他日后驰骋沙场的一大优势。 
    “前面就是风车陵了。”戚天佑突然勒马停下,“吁”的一声,马蹄高高扬起。然后他勒着马原地转了一圈,这才马鞭一指前方说道:“咱们的任务就是负责观察这一带的情况,防止有敌人偷袭。” 
    后面的骑兵也陆续停下,顺着戚天佑所指的方向看去,前方的那片小山坡上,有一道比较明显的突起坡面。 
    浅水清曾经到过这个地方,知道那个山坡的后面有一道沟壑。倘若有人埋藏在后面,待到车队经过时发起突袭,的确可出奇兵之效。若是有骑兵居高临下的俯冲,杀伤力更是强大。 
    “我去坡后面看看。”他主动请缨。 
    “好,雷火,你和水清一起去。这是你们第一次出任务,要小心了。记住,走侧面迂回过去。这样子如果有敌人埋伏的话,至少你们不会被立刻射成筛子。”戚天佑喊道。 
    雷火的骑术比浅水清可差了一大截,这时才刚赶上来。 
    两个人一起策马,从山坡的侧面奔向坡顶。 
    一路奔上山坡,没有见到半个敌人的影踪。站在坡顶,浅水清俯瞰大地,放眼处,是一片郁郁葱葱,广大的看不到边际的草地。是的,由此处向北,就是那片孕育了无数天风健骑的丰饶草原。再往北,便是观澜粮仓麦加了。 
    这里的空气清鲜,四周袅无人烟。事实上离此地最近的村落也有数十里之遥。站在坡顶,能感受到的唯一感觉就是宁静,一种可以绦尽人心,使人心旷神怡的宁静。 
    看着远方那无边草原,浅水清先是回身向戚天佑做了一个安全的手势,然后下马,一屁股往地上坐去。 
    “坐下来休息会吧。”他招呼雷火也下马。 
    “诶。”雷火点头。 
    真是个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家伙。浅水清笑想。 
    “为什么来当兵?”浅水清问他。 
    雷火摸摸脑袋老实地说:“俺饭量大,家里养不起,只能来当兵。你呢?” 
    “我?呵呵,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当兵。”浅水清有些苦闷地摇摇头。“或者是因为总感觉自己生活在梦中吧,眼前的一切,是那样的真实,却又如梦似幻。有时候我经常就会想;这个世界;到底是我的主观映射;还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我不知道现在发生的一切是不是真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我想我必须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还活得很健康,活蹦乱跳。当兵是个不错的选择,想象一下鲜血喷得你满身都是的感觉吧。。。那温热的血,象喷泉一样飙出,洒遍了你的全身,满头满脸。。。它告诉你,你还活着。。。所以我就来了。” 
    雷火听得迷惑,看着他摇摇头说:“不懂。” 
    “不懂就对了。”浅水清一指前方豪气干云地大声说道:“你看前面,就是丰饶大草原。在那里,有传说中的天鬃神马。我曾经在丰饶草原上流浪过一段日子,试图寻找传说中的神兽,不过可惜,始终也没有见到。如果我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继续寻找天鬃神马,看一看这个世界特有的稀罕生物。。。如果可以,就抓一只过来当坐骑。经历一些不平凡的经历,或许可以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一些,这,就是我现在人生的全部目标。” 
    “天鬃神马是高贵的生物,它们不会接受任何人做它们的主人。” 
    浅水清哈哈大笑起来:“我说说的。其实我看你总是这么闷着不爱说话,就找词逗你玩呢。” 
    雷火不明白地看他。 
    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说:“逗你的,别介意。起来吧,要回去复命了。” 
    “诶。”雷火点头起身。 
    空气中传来一阵刺鼻的腥臭味。 
    浅水清和雷火的身体同时一颤。 
    战马开始出现了不安的抖动。 
    坡下的沟壑中,一个蠕动的身影吸引了两个人的目光,影象渐渐清晰,可以看到一张丑陋的大脸,两颗硕大的獠牙突起在外。 
    熊族战士! 
    熊族,是一支生活在丰饶草原上的少数民族。传说中,他们是人类与熊神结合而生出来的怪物。 
    他们身高两米以上,浑身都长满了粗壮的浓毛。他们的战士喜欢使重斧和狼牙棒,是纯力量型的勇猛斗士。雷火在人类中算是相当高大威猛的汉子了,可是站在熊族战士的面前,却立刻矮了一头,瘦了一截。 
    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来都不是天风人的朋友。 
    “呼啊!。。。”那个熊族战士看到了他们两个,大手拍击胸脯,仰天发出了这样一声怒吼,声传百里。 
    “见鬼,是熊族斥候,杀了他!”浅水清大叫。 
    雷火高举着战刀,空气中划出一抹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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