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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1-02-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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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别,有时就会误读。在信息处理方面,汉字恐怕还是不如拼音文字方便(但用汉语拼音文字代替方块字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汉字有难学的一面,尤其对西方人如此。因为不是拼音,就不容易记住读音,书写也麻烦;但汉字也有容易学的一面,它并不要求掌握那么多的词汇。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编辑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列出了二千五百个常用字,占实用文字的百分之九十七点九七;如果再加上次常用字一千个,那么这三千五百字就占实用文字的百分之九十九点四。也就是说,认识了三千五百个汉字,就可以阅读一般的报纸而没有什么大的困难了。学英语要掌握多少词汇才大体够用呢?一九九五年新版《CollinsCobuild英语字典》把英语中的常用字分成五级,共一万四千七百字;据它的调查统计,这些字占口语和书面语的百分之九十五。若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四,当然还要认识更多的字。两相比较,学中文需要掌握的词汇不是少多了吗?
  学习中文需要认识的字较少,这是因为,每个汉字既有本身的意义,又可以用单个的汉字来构成很多的双字词和多字词。即使是第一次见到这些词,也可以凭构成它的单字猜到其意义。英语一般来说就不是这样。英语称牛是ox,这是通称,也称阉过的公牛,如果是没有阉过的就叫bull;母牛是cow,小牛是calf,而牛肉叫beef。鸡叫做chicken,公鸡叫做cock,母鸡叫做hen,小鸡和鸡肉都叫做chicken。还有:羊是sheep,而公羊是ram,母羊是ewe,小羊是lamb,羊肉是mutton。Sheep是指绵羊;如果是山羊,就叫goat。这些相关字无论从字形还是发音来说,都不相干,必须硬记,麻烦死了。中文就容易得多。一个“肉”字,适用于一切肉;而不管是什么动物,是雄的就在名字前加“公”字或“雄”字,是母的就加“母”字或“雌”字,是小的就加“小”字,不必另造新字。因此,汉字就不需要那么多字。相形之下,英语的字就多得多。一九二八年的《牛津大字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连同它后来的“补编”,共收词五十万。一九六一年的《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词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收词达四十五万。
  当然外文里有“前缀”和“后缀”,还有字根,也可以帮助学者了解其字义,但究竟不如汉字容易。复合造词的方法,德文里用得较多,但因为是蟹行文字,就拉得很长。如食品杂货店Lebensmittelgeschaeft是由三个词合成的:Leben(生活)+Mittel(手段)+Geschaeft(店),就比较长。人寿保险公司Lebens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也由三个词合成,就更长了。再如“汽车挡风板”的德文是Kraftwagenwindschutzscheibe,中文和德文都是由五个字构成,意义相同,但德文和中文比较,岂不是太长了吗?
  以上写的,是多年在心头积累的一些想法,拉杂写出,希望得到方家的指教。

  书架或者书房的话题

  
  ? 涂吉安
  《新华文摘》二○○○年第六期“漫画之页”栏目,选载了一组题为《专访》的漫画。只有两幅,上一幅: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与摄像师煞有介事地进行专访,大班桌后,一位大官或大款面对话筒谈笑风生,在他身后是一排靠墙而立顶着天花板的书架,架子上满是砖头一样厚的大部头书籍,可见被访者在学养方面是很有份量的;第二幅,采访结束,皆大欢喜,主持人与大款或大官握手告辞但还没有离开,一个助手模样的人已经将被访对象身后的“背景”整个儿卷了起来,露出让人忍俊不禁的真相:书架与书是画在纸上贴在墙头的“布景”!
  《专访》的解剖刀直指时下盛行的假新闻,这个假是访与被访者合谋的产物。毕竟到了抛弃“知识越多越反动”“读书无用”论,走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代,造假专家们不得不在书架或书房上做文章,让大官或大款看上去“满腹经纶”的样子。
  这组漫画使我想起叶灵凤在《书痴》短文中提到的一幅铜版画,那是另一种典型。叶灵凤从辽远的纽约买来一张原版的铜刻,是麦赛尔的《书痴》,价格不菲。画面是一间藏书室,四壁都是直达天花板的书架,在一架高高的梯凳顶上,站着一位白发老人,他胁下夹着一本书,两腿之间夹着一本书,左手持着一本书在读,右手正从架上又抽出一本。她写道:“天花板上有天窗,一缕阳光正斜斜的射在他的书上,射在他的身上。”
  这幅《书痴》版画,我没有看过,但通过叶灵凤的叙述,看到了一个可敬的长者,在贪婪地汲取知识。那种可笑而可爱的样子,以及那一缕阳光,都让人感动。
  白发老人在四壁书架中孜孜探索,大款或大官在纸画的书架前作秀,都涉及书架或书房的故事。周作人在《书房一角》自序中说:“从前有人说过,自己的书房不可给人家看见,因为这是危险的事,怕被看去了自己的心思。这话是颇有几分道理的,一个人做文章,说好听话,都并不难,只一看他们读的书,至少便颠(掂)出一点斤两来了。”最初看到这段话时,我以为说得“颇有几分道理”,继而深入地想一想,又觉得世事并非如此。
  就拿我来说吧,也算个读书人,不抽烟不喝酒,一有钱就买书,虽然到目前还没有自己的书房,积存的书倒有不少,足可排满七八个大书架。常有朋友来小坐,为了怕他们把自认为紧要的书籍借了去,有不少书我是不上架的,藏在书桌里或床底下,也就是说,书架上的书并没有反映“自己心思”的全貌。即便我共产主义精神大发扬,不怕别人把我手头急用的书借走,把藏书全都摆放出来,因我兴趣广泛的缘故,我读的书比较杂,也就不怕被“看去了自己的心思”,何危险之有?早些年我上北京组稿,到一些大作家家里走一走,免不了看看他们的书房或书架,发现他们同我一样的“小儿科”,早就把我想找来一睹为快的书“坚壁清野”起来。
  文人读书历来神往两种意境,一是“红袖添香夜读书”。佳人相伴夜读,究竟是看人还是看书?事实是,心猿意马之中,书是看不进去的。古代文人“寒窗苦读”累得紧,便幻想“红袖添香”来哄骗自己,一般是做不到的。到了今天,这一景况更难出现。不要说红袖添香,不拖你上夜总会、
  迪士高舞厅、 卡拉OK厅、 保龄馆……不添烦乱,能一块儿聊聊天,就很不错了。让佳人夜晚陪你苦读,女性的自我权益不给保护,去去,门都没有。退一步来说,这时所读的书多半男女双方都觉得有“性”趣,也就不会公开放到架上去的。二是“雪夜闭门读禁书”。禁书有两种,一是政治的,一是道德的。除非雪夜关起门时才拿出来的书,平日里藏得非常严实,连妻儿都不让知道,比藏私房钱还要来得机密。这种人的书房你看了半天,也未必能掂出主人的斤两来。
  如今,更难说了。就在前面所引的叶灵凤的文章中,她还激愤地说:“至于暴发户和大腹贾,为了装点门面,在旦夕之间便会拥百城,那更是书的敌人了。”这种为了“装点门面”而设的书房或书架,主人是巴不得别人去看的,回收几句恭维,说他有文化或注重文化,也就满足了他的虚荣心。有时为了炒作自己,便会如《专访》漫画中的大款或大官那样,买通媒体往自家脸上贴金。
  不过,仔细想想,不能仅仅批评“暴发户和大腹贾”,我们又怎么样呢?钱歌川教授认定:“一般人买书,大都是拿来作装饰品的,永远陈列在书架上,很少拿到手中来读。”(《读书的习惯》)我们不也是或多或少存在此种陋习吗?也是可以归之于“一般人”中的。现代书商,更是推波助澜,什么“礼品书”“豪华版”,一套一套的,极尽精美之能事。有些书籍的策划,原本就不想让你“拿到手中来读”的,又不是工具书,也弄得那么厚那么沉,里外三层的封套、包皮、包书纸,发誓不让人捧读,而且定价昂贵,也只有束之高阁充实门面,才对得起这笔钱。欧阳修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上,马上枕上厕上。一般文化人也喜欢利用“三上”读书,捧着豪华大部头书在公交车上展读,拿起大部头豪华本躺在床上翻阅,几乎都是不可能的。前者会讥之为“神经病”,后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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