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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1-依然是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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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虹给管静竹出了一个主意,曹虹说,现在歪歪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而你,管静竹,你还有你的生活,总不能两个人捆在一块死吧。管静竹说,曹虹你到底想说什么?曹虹咬咬牙说,我就当这一回恶人吧,我想叫你把歪歪放到乡下去。静竹不解道,可我在乡下并没有亲戚啊。曹虹说我当然知道你在乡下没有亲戚,可你们家不是有一个向日葵吗?管静竹说你总是说向日葵,是葵花。曹虹说对,是葵花,我的意思就是叫葵花带着歪歪回乡下啊,你想,你每个月给葵花寄钱,那她全家人都不用做了,他们一定觉得挺花算。    
    曹虹又说,这样也可以不耽误葵花结婚,而她又是个好人,你碰上端木林是中六合彩,难道碰上葵花不是中六合彩吗?只有她这样的人你才能把歪歪托付出去是不是?换个人你想都不敢想是不是?也不放心是不是?    
    曹虹还说,歪歪再好,也有端木林的一半血统,你看他那个样子,还用做DNA吗?简直像一个月饼模子里扣出来的两个五仁月饼,当初你要是听我的跟端木林打官司,非让他赔得倾家荡产不可。现在不扯那么远了,可你也犯不着那么死心眼,你懂我的意思吗?管静竹茫然地看着曹虹,曹虹恨不得踢她一脚,还不明白?你为端木林这样的人吃苦受累,不值。管静竹嘴上没说心中却道,可是歪歪毕竟是我儿子啊,你没孩子,所以你所有的想法都是理论上的。    
    可是人又怎么可能那么理性的生活呢?    
    她想,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这么做。    
    回到家中的管静竹,关起卧室的房门一根接一根地抽了两包烟,她想了三天三夜,没想出任何好办法,而曹虹给她出的主意是唯一能根本解决问题的。    
    当她再次看到歪歪时不觉泪如泉涌,她知道自己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听到这一决定的葵花倒也并不惊奇,她像老人家那样叹了口气道,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她说其实我带歪歪也带出感情来了,冷不丁的走心里也不是滋味。听到她这么慈悲为怀的一番话,管静竹只觉得双膝发软,就差没扑通一声跪倒,撒泪托孤了。曹虹说得没错,她碰上葵花真是她天大的福气。    
    歪歪和葵花走的那一天,照例是曹虹把他们送到火车站。是曹虹不让管静竹去的,她说你会受不了,到时候你歇斯底里大发作,又要把歪歪抱回来,人家以为我们在拍戏呢。他们走后,管静竹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转来转去,心里也像被掏空了一样难以自制。    
    她坚信她已经疯了,如果她正常,她不但应该去火车站,更应该补一张车票把歪歪和葵花一直送到目的地,看一看生活环境,向葵花的家人交待几句……    
    她不能再想下去了,慌慌张张地赶到车站。火车已经远去,空荡荡的站台上只有曹虹还在尽职尽责的冲着远方挥手。当她看到管静竹时,真有点哭笑不得——管静竹脚上的两只皮鞋不仅不一样,而且一只黑色一只啡色。曹虹再一次抱住管静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静竹,这是天意……你不仅现在不能去,今后永远都不要去……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听鬼的故事吗?最后逃命的人总会听到一句咒语,千万不要回头,否则会没命的……好了静竹,我们回家,时间会洗刷一切的……生活在继续……    
    她深知她是对的,并且尽到了朋友的心,她能有曹虹这样的朋友也是中六合彩啊,一般的人谁管你这些破事?她所在的公司的同事,一直都以为她过得很安稳很幸福,甚至还很羡慕她,压根不知道她有一个负心的老公和一个哑傻的儿子。她像钟摆一样扮演着双重的角色,这种平衡也来自曹虹的友谊,什么叫大恩不言谢?    
    可是她依然泪流满面。    
    一时间,她变成了孤魂野鬼,出出进进都是一个人,却已经完全不适应安逸舒适,了无牵挂的日子了。


第一部分 这是一个偶然到家了(1)

    屋里落了薄薄的一层灰,灯光还是那么幽暗,他醒过神来,到家了。    
    这回他花了两周的时间陪一个客人去马尔代夫群岛旅游,十多天换了七八家超豪华酒店。当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冷不丁回到家中,才意识到旅途中的奢华与梦幻。    
    在选择客人方面他是很谨慎的,他不知道别人都是怎么做的,反正他不能落到要报复全人类男人的女魔头手里,那他就死定了,熬干了也拿不到听起来还算诱惑人的报酬。这一次他的客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寂寞女人,先生冷落她多少年了,她郁闷的不能自制便到外面去散散心。如果说她有什么怪癖的话便是她手不离电话,她一共有3个手机,来回不停的打,总是低声地诉说,有时也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便构成她生活的全部。    
    后来她给他买了一个8000多块钱的新手机,当然是在报酬之外的。    
    只是他们从来不交流,也没有什么可交流的。他不过是她新买的一只路易威登的手袋,用过几次之后是一定会厌烦的。    
    房东的儿子叫王植树,据说是植树节那天生的。现在王植树又再扯着嗓子喊“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这首《血染的风采》里他只会唱这一句,所以他就来回地唱这一句,无论他怎么声嘶力竭都没有人制止他。他妈妈收租婆明姨自然习以为常,但是领里街坊为何会如此宽容,还真让人有点想不通呢。    
    他本来是可以换个住处的,但他觉得这儿是他的富地,让他赚到钱,包括植树都有可能是旺他的,所以他不想搬。    
    他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欣赏着王植树的歌声,他想,什么是悲哀呢?悲哀这两个字对他来说已经太过遥远和陌生。事实上他从12岁开始便失去了这一功能。那一年,他本来富裕的家庭发生了巨变,他至今也搞不清父母亲是跟谁家结了怨,总之他家遭受的是灭门惨案,父母和姐姐全部被杀死在家中,幸亏他贪玩耽在了游戏机室一夜未归。    
    当时他还不太懂事,依稀记得他们家三层别墅的前面挤满了他家的亲戚,有的见过而有的十分眼生,但人多的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足有五六十人。不光是人多,相互之间还发生了急剧的争吵,吵急了还动粗,甚至大打出手。当然在他们中间,有穿制服的人在维持秩序,劝解拉架。大人们顾不上他,他便拿着一根黄瓜边吃边站在一边看热闹。而围着他家院子里三层外层的人也是来看热闹的。    
    常常在这一带给人补鞋修伞的阿伯叹了口气对他说道,你知道他们在吵什么吗?他说不知道。阿伯说他们在争夺你的抚养权啊,因为你跟谁过你爸的遗产就归谁。他还说看到他们这样,你还不如是个孤儿好些,将来岁数一到也好继承遗产了,现在可倒好,你有牌受罪了。    
    那一幕牢牢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等到他手里的黄瓜吃完以后,全部的亲戚都黑了脸,都觉得这个世界不可理喻,人心黑如煤炭。穿制服的人也在混乱中被人扯掉了一只衣袖,另一个穿制服的人急了,吹哨子又不能叫众人冷静下来。    
    这件事闹了半年多,他便像物品一样寄存在妇联的一个抗家庭暴力庇护所。还好后来他爸爸的三弟,就是他的三叔算是脱颖而出,在众亲戚的恶语诅咒下接他回家去了。    
    尽管他是好不容易争到手的,但是三叔一家人对他并不好,他们总是在他面前抱怨他爸爸吃独食,生前从未接济过他们,为人又过份尖刻所以招来了杀身之祸。好像他们享受他的遗产是理所当然。麻脸女人那一次算是他的成人礼,当时他也只有16岁,他确信自己是一个男人了,于是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    
    他扒上一列货车,停在哪儿算哪儿,感觉就是饿着肚子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也比呆在三叔家强,而且只要有人问起来他一口咬定是孤儿,不是怕被送回去,反正送回去还可以跑,而是他觉得有五十多个亲戚还混成这样实在太丢人。    
    他跟许多人不同,不会因为谁给了他一口热饭就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社会是他的大学,他曾经乞讨,后来当过伙计、门童、给建筑工地担水泥,打包工等等受够了冷眼看惯了同类相残。四年过去了,他懂得了这个社会有底层但没有江湖,饿肚子就是饿肚子,没饭吃就是没饭吃,当贼就是当贼,死人就是死人,跟江湖毫无关系。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一个人们齐心合力愿意编愿意信的虚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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