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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这个人 作者: 陈才生_2-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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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的“天下”是什么?从社会学的眼光看,李敖的“社会角色”,就是琼瑶式“少女眼泪梦”以外的这个世界的“意见领袖”。在美国,没有第二个拳手能像阿里那样,把大众传播媒介逗得团团转。在台湾,没有第二个文人像李敖那么深深摸透大众社会心理。李敖是台湾文化界的一颗“星”、一个“现象”、一个“奇观”。很难想象,这20年的台湾文化圈,如果没有李敖,是个何等单调、寂寞的场面。当然,作为一个文人,造成这种“李敖现象”的,不是他的学问造诣、不是他的大胆见解,更不是他的人格风范,而毋宁是他的特立独行、奇峰突起的表演。正人君子们或以为这种表演术有失斯文,但是,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台湾,一个政治观大体由党团包办,价值观大体受商业摆布的急速全盘西化的社会,以“社会批评”作为专业的所谓“文人”,除了他的观察力、透视力,如何在这样一个冷漠的文化环境中尽量提高自己的功能?这是李敖出道以来首先得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说李敖的路是惟一的路,但也不能否认,李敖的确走出了他自己的路。试问:李敖当年提出来的让保守派人士视若蛇蝎的那些观点,有哪一点不是在20年的社会变迁中一一兑现的? 

        李敖就是李敖,你不能把他划为哪一类,不能把他归为哪一格,你如果贸然下个断语,不久你就发现自己的荒谬,因为,李敖是个不能用正规方法或传统观念加以定性分析的文化人。李敖批评了他的时代、他的社会,他同样也是他所属的社会和时代的集中表现、戏剧结晶。打破这些框框,我们才能平心静气欣赏他的表演,看出他的表演术所带动的社会变迁的力量,而且,有时也会惊异地发现,这些阻碍社会变迁的根深蒂固的力量,往往就是一代又一代地潜藏在五千年文化习染形成的中国人的头脑里面,于是,我们才真正看出,同阿里一样,在这种看似疯颠狂妄的行径后面,李敖还是有一个始终如一的战斗对象。只不过,阿里的对手,是根深蒂固的白人优越感;李敖的对手,则是势力更为强劲、内容更加盘根错节的中国传统封建包袱。① 

        在文章中,作者把李敖称为是“台湾文化界的一颗‘星’、一个‘现象’、一个‘奇观’。很难想象,这20年的台湾文化圈,如果没有李敖,是个何等单调、寂寞的场面。”在台湾文化史上,80年代的波谲云诡,李敖当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情人与助手 

        早在1984年,李敖于《千秋评论丛书》之外,又加出《万岁评论丛书》,与党外杂志展开了大串连。其中,关系最深、持续最久的是台湾人郑南榕的《自由时代》系列。郑南榕打着李敖的旗号(以李敖挂名总监),真正做到了100%的自由,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 

        经李敖授意,郑南榕在《自由时代》系列连载了江南的《蒋经国传》,引起社会的强烈轰动,其中有一位署名王小屯的读者来信说,如果把《自由时代》系列和《千秋评论》、《万岁评论》联系起来看,你会发现台湾历史中那种独一无二的悲情。 
        看到郑南榕的大动作,李敖十分高兴,电话约郑南榕到仁爱路上的一个茶馆谈话,但左等右等不见人来,只好独自回家。 
        就在茶馆门口,李敖被一个姑娘吸引住了。她长头发,高个头,婷婷玉立,下穿一条白短裤,把大腿衬得修长而灵巧,这是李敖最欣赏的美女造像。那女子一路朝东走去,李敖情不自禁跟了上去,直到她转弯上了光复路时,李敖才意识到自己的车还停在茶馆的门口。当他准备回头取车时,忽发现前面那女子优雅地回了一下头,他看到了一个美丽恬静的脸庞,李敖羡慕地望着她,女子先是一愣,然后微微一笑,复又朝前走去。 

        这真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子。李敖折回头去开车,复又沿仁爱路向光复路寻去,北到南京路,南到信义路,那女子早无踪影。 
        李敖回家后,接到了郑南榕的电话,原来《蒋经国传》的连载受到官方的注意,他被“约谈”了,并说文化大学请他和李敖去跟大学生见面,他去已不便,请李敖代表。 

        文化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大学,学术气氛比较浓厚,学生对台湾的文化现状十分关心。李敖到学校后,即被同学们围住,纷纷拿出李敖的作品请他签名,其中有一位在他签名时说:“能为我写两句话吗?”李敖抬头一看,站在眼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天在仁爱路碰到的那个难忘的女子。她朝李敖微微一笑,似乎也想起了那天的情景,她说:“原来,你就是李敖!”李敖在她送的书上写道:“我喜欢匿迹,却厌恶销声。”就这样,他们认识了。 

        这年夏天的一天,小屯身穿短裤,一如往常地在台北市仁爱路的公共站牌前等公共汽车,就在公共汽车快来临前的那一刻,一位中年男子从她背后冲了上来,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扭头一看,眼睛一亮,原来是李敖。李敖笑着问她:“能把你的电话告诉我吗?”她对李敖本来就无恶感,想到反正也没什么,于是很大方地告诉了他。她没想到李敖电话攻势惊人,没多久两人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了。 

        王小屯又名王志慧,当时19岁,家住南港,聪慧善良,不喜奢华,是李敖所喜爱的那种女人。她虽然在文化大学读植物系,但酷爱文学艺术,在中学时便是李敖的崇拜者。自从两人结识以后,王小屯常到李敖家里去,帮助李敖整理文件、修改来稿,成为李敖的一个得力助手。 

        1984年10月15日,李敖正在家中与小屯整理稿件,郑南榕急匆匆推门进来,告知李敖一个惊人的消息:江南在美国自己的寓所遭暗杀身亡。李敖气得一掌把写字台上的茶缸击得粉碎,小屯见状赶忙去抓李敖的手,发现他的手已经破了。 

        次年2月,李敖的《万岁评论丛书》第14期出版,该期的书名为《江南?江南?哀江南》,在书中收录了李敖文两篇:《“中华民国”“总统”怎样暗杀政敌?》和《说他妈的谁干的》。其实,就在这一期的封面折页上,李敖有诗张目:“海外放黑枪,欲盖却弥彰。谁是真凶手?直指党中央。” 

        刊物发行后不久,刺杀江南的凶手之一“小董”(董桂森)托人送密件给李敖,再一次证实了李敖的判断。① 
        李敖在与王小屯相恋的第七年,他们的恋情终于被小屯的父母知道。当小屯跟父母说及她将要结婚的对象是李敖时,全家立刻陷入一片愁云惨雾之中。她妈妈当场就哭了,坚决反对,并对她说:“你完全可以嫁给更好的人,为什么偏要选择李敖?他比你大不说,还那么不保险。这门亲我不同意。” 

        李敖得知这一消息后,赶忙请小屯的哥哥从中说合,加上小屯又撂出狠话:“如果不嫁给李敖,我就一辈子不嫁!”两位家长才终于点了头。 
        1992年3月8日,李敖与小屯正式决定结婚。此时,李敖57岁。 
        在结婚的当天,李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开玩笑地对小屯说:“你该不是想骗婚吧?”小屯机智地回答:“你那么奸诈,谁骗得了你!”两人高高兴兴地按约定驱车赴南港去见岳父岳母,随行者有他的好友陈兆基、陈衣榘、陆啸钊、陈彦增,这也是他们的证婚人。 

        王小屯的父母都是河北省人,生活节俭,不慕荣利,比较开通。由于李敖的年龄比丈母娘还大,在见面时,李敖遇到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局促,他不知如何称呼他们。但他还是嘴里念念有词,彬彬有礼地向他们鞠躬行礼,在四个证婚人七嘴八舌的掩护下,称呼便含含糊糊地混了过去,岳父岳母也没追究,一家人又高高兴兴地回台北举行仪式。 

        直到仪式开始前,李敖和小屯才想起没有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不能向户籍机关陈报,于是李敖又买了街上出售的“结婚证书”,上面“中华民国”都是印好的。证婚时,由于李敖反对新娘戴戒指的俗套,故小屯亦未戴戒指。李敖拿起一个易拉罐的拉环开玩笑地说“要戴戒指,就用这个拉环代替吧!”在一片笑声中,证婚完毕。李敖在结婚证书中写下了四句话: 

        证人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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