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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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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和我面对面,凝望着我,忽然笑了笑,脸俯了下来,不容分说地攫取掠夺,婉转流连,缠绵不休,丝毫不给人喘息的余地,他身上的温度越来越高,手上的动作越来越重,几乎要令人窒息,最后他在我耳边旖旎暧昧地呢哝着:“芳菲,你不。。。。。要走远。”
  他是离愁满腹依依惜别乱了方寸,我是爱恨纠葛迷离感伤不知是否还有归途,一个情动难耐千般索取,一个心怀愧疚沦陷不觉。
  缱绻纠缠间,我的胸前一凉,随即有只暖暖的手覆盖了上去,停留瞬间,开始不断往下滑落,温热的手抚到了心口处,将身下人的迷离情念驱走了,换之而来的是天崩地裂般的剧痛,那只手明显感觉到了,立刻停止了撩拨,动作飞快将我的衣服前襟拉好,他已经起了身,将我环在怀中,过了一会,往我口中塞了一颗清苦的药丸。
  :“对不起,芳菲,是我太不自制,害你受这样的苦。”他柔声细语地在我耳边说道:“我本想陪你一同去,可眼下的荆州形势紧张,我不得不防。”他做了吴侯后,还是第一次对我说起江东的要事。
  :“你到了山中,只管安心静养,我一得空,马上去看你。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回山居常住。”
  他以为我和以前一样,在药丸的作用下,昏昏沉睡,所以捏了我的手,甜言蜜语起来。
  :“你曾说过要将富春江的四季美景画到纸上,你知道吗,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肯教你丹青的,你一定不知道吧?”
  他低声笑了起来,将嘴唇贴在我脸颊上,邪魅地小声说:“还有一个原因,我想和你一起双修心经里的要义,其实,那本心经是我抄写的,抄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你。”
  你个大笨蛋!我只能在心里狠狠地骂这个当年的假正经一句,如果你当时主动一点,坦白一点,我就不会跟小秦好上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女不事二夫,况且你又是我的表哥,近亲啊,后患无穷。
  他的呼吸热热的,吹到我脸上:“姑母不在了,姑父杳无音讯,表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他后来又柔柔地说了许多,雅的不雅的,包罗万象,可我渐渐听不清楚,稀里糊涂的进入梦乡,在梦中往事如恒河里的水,流过来又流过去,看似清晰,却什么都记不起来。
  我再醒来时,他已经不在车上,半躺在身边的是丫鬟鹤鸣,她告诉我,现在已经是第六天了,我们已经进入吴郡境内,若雾他们在找地方投宿呢。
  我推开窗门,外面果然已是暮色沉沉,吴郡在富春郡的北边,气温要比富春郡低不少,到了傍晚时分,野外更是秋风萧瑟,草木凋零。
  大约过了一刻钟,前面有人传话过来说,已经找到晚上投宿的地方了,前面有个小集镇,看上去还算干净。
  因为之前几天我都在昏睡,不知道曾住过什么样的客栈,也不知道是谁将我搬上搬下的,偷偷问鹤鸣,她说是和茗香在一处的那个妈妈,人家是个标准的练家子,力气大着呢。她贼兮兮地说。
  到了镇上,我闻到空气中隐隐弥漫着一股熬红糖的甜甜腻腻的气味,和我在吴兴制乌糖时的味道十分相似,我不禁思忖,难道吴兴的制糖工艺已经传到这里来了?传播速度还真快啊!
  客栈是镇上唯一一家客栈,小得可怜,老板又是加床,又是打地铺的,才勉强安顿我们住了下来,而晚饭更悲催,只有稀饭满头和几个蔬菜,一点荤腥都没有,身材矮小的老板见我们似乎很不满意,他又是道歉又是保证般:“客官,今晚请将就着,明天的早膳,我肯定给客官准备好丰盛的饭菜,我们这里的习惯,早膳丰富,晚膳简单。”
  见有人皱眉,老板遂陪笑道:“现如今已是深秋,天气寒凉,客官如果不嫌弃,不妨喝上一杯红糖姜茶,这是本地的特产,我们这里的人都喜欢喝上几杯,也好暖暖身子。”
  若雾走到我跟前,恭谨地问了一声是否需要,我本就好奇,自然不会拒绝。
  红糖姜茶和我调制的乌糖姜茶略有不同,红糖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红糖,比乌糖纯粹,甜腻,但少了吴兴乌糖那种焦糖般特有的浑厚味道,当然茶的效果是一样的,一杯喝完后,身上果然暖暖的,毛孔舒张,心肺舒畅。
  开店的老板都会察言观色,见我们喜欢这茶,料想我们不会再抱怨客栈的条件艰苦,于是脸上笑得更欢了,两只小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
  因为客栈的院子和马厩都太小,我们的马车和马匹不得不栓到马路上,老板很热心地说,附近制糖作坊那里不但地方大,有足够大的马厩,还有现成的马匹食料,只要我们肯付点钱就行。
  不得不说这矮个子老板还挺会做生意,我怀疑那制糖作坊也是他家的,否则他那么卖力地推销红糖茶水为哪般?
  若雾想的和我想的可不一样,他以天色已晚,坐乘不便挪移为由,拒绝了老板的“好意”,我猜他是担心安全问题,这里虽然是吴侯管辖的地盘,可山高皇帝远,难保不出乌龙案,再说,若雾他们是便装出行。
  矮个子老板讪讪地退下,我们也各自回房休息,若雾派了两个人看守马匹马车,看来这里的形势比会稽那边要严峻动荡,以前曾听说吴郡的大地主们不怎么老实,可他们有钱啊,吴侯对他们是又爱又恨,还有那个大财主卞迎雪,就是秦桓之曾假扮的那一个,据说还有不少兵马呢,有点拥兵自重的架势。
  第二天用早膳时,听老板说,这里离大吉山已经不远了,只是道路不是太宽敞平坦,我们至少还得花个三五天才能到达山脚,他又善意地建议我们最好找一个当地的向导,否则山林茂密,很容易迷路。
  他说的也有道理,若雾和其他人商量后,同意了。老板介绍的向导是个清瘦的男子,姓阮,约三十来岁,曾多次带领富家的女眷们到大吉山中的汤泉山庄,对道路自然是很熟悉的。
  作者有话要说:  再有一篇番外,第二卷结束。
  多情自古伤离别。


☆、番外

  初冬时节,独孤轩病死,膝下二子不和已久,且都是无能之辈,从此再无人能阻止江东子弟争夺荆州旳步伐,此举既是为了保我江东,也是为了抱数年前旳杀父之仇。
  荆州牧独孤轩,乃皇室宗亲,可惜此人耳根子软,缺乏判断力,数年前听从部下旳挑唆和秦氏有意旳默许,将我父亲截杀在回吴郡旳路上,幸亏大哥智勇,逃出生天,回到富春郡,后来又用诸多祖传珍宝,从皇甫利平处换回了跟随父亲多年的老部下,一举夺取会稽,庐江等郡,稳固了根基,扩大了领地。
  父亲死后,我以谋求仕途发展的儒生身份,被秘密送到洛京,负责侦查朝中各派势力的动态,及时将情报传送给大哥。就这样我结识了不少世家子弟,后来顺利进入秦家,成为秦家三公子的文化宾客,那一年我十五岁。
  秦氏先祖,是我朝开国元勋之一,为人圆滑谨慎,明哲保身有道,虽助高祖夺取天下有功,却从不曾身居高位,其子孙后代,更是对外宣称,秦家子孙对诗书文章兴趣甚浓,更有收集民间书籍书简的习惯。
  但我曾听父亲说过,现任秦氏家主武平侯秦公祺,为人虽然豪爽狂放,看似一派平易近人,实则老谋深算,且其素有安邦之武功,治国之文才,更成功地将羸弱的皇室牢牢捏在手中,挟天子以令诸侯,到了现在,早已羽翼丰满,雄霸一方。
  大哥告诉我,以江东现有的实力,还不能和秦氏硬碰硬,只能表面称服,另谋大计。我到秦家的任务有二,一是获取消息,协助大哥筹谋,二是寻找楚王的兵书,凭以调动隐藏在民间的神兵天将。
  沁水西园,皇帝钦点的文人读书场所,环境幽美安静,汇集了众多文人奇才,更兼之三公子好客,喜欢开赛诗宴会,所以迅速成为京中文坛最富盛名的宝地,同时也成为我探取消息的最佳地点。
  秦家三子,性格心思各异,三公子建之喜好风雅,好客热诚,大公子彰之喜爱武艺,豪爽单纯,唯有秦家二子桓之,喜怒不形于色,心机深沉,看似最不受武平侯喜爱,但据我观察揣摩,其实不然。
  我使了多般办法,都没能取得秦桓之的信任,足见此人多疑谨慎,外人根本无法进入双清苑一探樱雪山的虚实,不知楚王的兵书是否就藏在樱雪山下的地宫之中?这地宫的进口又在哪里呢?
  正在我苦恼之时,身边的人以为我年龄已经不小,该有丫鬟伺候了,所以给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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