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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清城绝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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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赫敏也挺可爱。”
  ……
  当万里独行迷上《魔戒》……
  他在别人幻想出的几近绝望的旅途里看风景,偶尔念诵出声。
  我知道他渴望拥有那样忠诚的朋友,或者说战友。即便是憨憨傻傻的佛罗多,即便是那个狡诈多疑的小妖精……为此他不惜离开这个世外桃源,到江湖闯荡,甚至愿意像佛罗多一样受尽苦难。
  他唯一的朋友风四娘听说是个很懂得享受的女人,懂得在什么场合中穿什么衣服,懂得对什么人说什么话,懂得吃什么菜时喝什么酒,也懂得用什么招式杀什么人。这或许是他和她之间最大的障碍。
  萧十一郎很可能曾想过接受风四娘,却因为知道自己太过“响亮”的名声会给她带来麻烦而放弃。
  我知道风四娘不在意。
  因为我知道她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她很讲义气,所以她的朋友很多,可惜的是那些朋友似乎都是男性。
  也许他也知道风四娘不在意,但他在意。
  然而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测,我在研究这男人。
  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虽然我的视力有所恢复,但听觉触觉和嗅觉,还有“视”觉已经可以代替我的双眼。我能像常人一般行走,不需要摸索不需要拐杖轮椅导盲狼。
  其实视力恢复不恢复,对我已经没有多少影响。
  万里独行对我的能力十分好奇,经常问我是什么感觉,我告诉他就像他现在随心所欲挥刀或是运功飞行的感觉。
  我研究他的招式,在他练功的时候弄出一个透明的“水里独行”跟他对打。
  随着我能力的提高,“水里独行”有了冰的质量和寒度,变作了“冰里独行”,万里独行一次又一次将自己的冰雕砍作稀烂,然后赌气地道:“你做得不好,我比他生得好看!”
  嗯?我分明是照他的样子弄成的哇!
  “我有颜色,他没有!”
  …_…|| 好吧!你能指望一个冰雕能跟人一样有颜色么?
  “我比他文明!”
  “哈?”
  “我穿了衣服。”万里独行玩着我的衣带,“他穿的很透明。”
  …_…|| 他以为我们在玩堆雪人游戏么?
  万里独行的一天:
  5:30am 萧十一郎上山砍柴顺道摘野菜打猎练轻功。
  6:30am 萧十一郎因叫醒梁清城而被泼一脸水。
  7:00am 萧十一郎换好衣裳再次叫醒梁清城并以“如果……再不……就”造句,梁清城妥协。两人洗漱完毕开始做饭。
  7:30am 吃饭并讨论午饭吃什么。
  8:30am 萧十一郎开始练刀并对正在玩水的梁清城教授有关“听风识武”基本知识。
  9:30am 玩水的梁清城开始对还在练刀的萧十一郎反教授有关“捕风御水自生火”的基本知识。
  9:45am 萧十一郎向梁清城展示内功扇风劈水烧树叶的神功,被拨凉水。萧十一郎走火入魔,反抗无效的梁清城沦为解药。
  11:30am 两人洗澡换衣服洗衣服晾衣服开始做饭。
  12:30pm 吃午饭并翻菜谱核对早晨捕获的猎物讨论晚饭吃什么。
  1:30pm 萧十一郎开始阅读世界名著《The Lord of Ring》,并对陌生的魔界精灵界妖界名词对梁清城频频发问。梁清城织毛衣并不厌其烦重复“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巧合实属胡掐”之观点。
  2:30pm 萧十一郎开始阅读写手“事绝城清”所著妖文,频频发笑并就男女主人公各种性格缺憾公然嘲讽。梁清城面不改色织毛衣并不厌其烦重复“是人都有缺点没有缺点那就是神就是妖总之不是人而我写的是人不是神也不是妖所以你不要太惊讶这样我会不好意思”之观点。
  3:30pm 梁清城将萧十一郎关在屋内傻笑,一人出门逗弄来蹭澡的唯一邻居大野狼并演唱名曲《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3:45pm 梁清城水边冥想,试图弄出一只小动物。可惜小动物尚未成形就遭到野狼邻居袭击,四分五裂水花四溅湿得野狼一脸茫然。
  4:30pm 萧十一郎自习完毕,用猎物尸体练名厨级别刀功。围观者梁清城,某邻居野狼。
  5:30pm 两人背诵菜谱做饭。
  6:30pm 吃饭并讨论第二天早餐吃什么。
  7:30pm 话别邻居。
  8:00pm 梁清城企图给裸 体萧十一郎添一副液态盔甲。因在速度上略逊萧十一郎一筹而被迫接受love的教育。
  10:00pm ……梁清城因梦了周公无法再作记录。
  那匹邻居被我取名为萧十四狼,简称“十四”。
  叫它十四主要是为了满足我这个还不太习惯没有电脑的“可怜人”的恶趣味。记得几年前,我和数以万计的天真无邪少女一样常常在网上搜索一种,描述女主因为上辈子欠债太多而遭各种各样的报应被雷劈到一个由外号叫康师傅、儿子多得连名字都记不过来的老色男做主的年代的文。这些女人们总会遇见一群记不清名字所以以数字作代号的“据说很帅”的男人后,如何犹豫迷离一波三折一爱再爱一伤再伤。这些文的主要特点就是情节扑朔迷离男主数目比情节还要扑朔迷离而结局比情节和男主数目更扑朔迷离……总之,为了纪念我那个年少无知顶着天雷做梦的年代,野生动物——狼,成了十四。
  每次晚饭前高声叫“十四”,它总会小声呜咽着屁颠屁颠蹭来。
  十四狼很识时务,比很多空手去朋友家蹭饭的、冯可瑶之辈识时务很多,他带来的最大的一件猎物是一头成年野猪。那天它累得气喘吁吁。
  我们整整花费了一个星期才把这头野猪完全消化。
  据十四狼他兄弟说,我的腰围因此厚了一圈。
  “十四,以后不要带那么大的东西回来知道不?”我拍着它的脑袋并指手画脚试图对他解释,“我可不想哪天在沼泥潭里看到猪尸身边的狼尸。”
  十四狼之后再没捕食那么大的野猪。
  ……
  万里独行对我和十四狼的和平相处并没有多大表示,只是偶尔对我给它取的名字表示一下不解——
  为什么它是十四狼而不是十二狼十三狼十五狼。
  “十四是一个很吉利很威风的数字。”我一本正经地忽悠道:“他是数字军团中最人性化也最不人性化的一个……数字,十四他拥有俊朗的外表冷静的头脑和……高超的武艺,拥有这个数字代号的他总是紧紧守着他哥哥保护他……”
  那天晚上,我受了比较严重的惩罚。
  天色微明时,某人在我耳边轻轻说:“跟我卖弄清朝历史?嗯?老十四胤祯?嗯?”
  ……
  萧十四狼更名为萧四十四狼。
  万幸,康师傅没有四十四个儿子。
  万里独行终于读完《魔戒》的那天,他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小城,你喜欢这里么?”
  “喜欢。”我没有犹豫。
  “你一定……更喜欢外面吧?”他很艰难地道,“所以你才这么用心……”
  用心学习御水么?
  叫他用心看那些书么?
  ……
  我也许真的很喜欢外面,但我不介意就这样过一辈子。
  “不会,我喜欢安定的生活。”我慢慢地笑了,“我让你看那些书,因为那是我的东西,也是我唯一可以与你分享的、来自我家乡的、我们称之为‘文化’的东西。我学这些,只是因为我知道有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出去见风四娘。若我仅仅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闺阁女子,风四娘会觉得我不配跟着你走南闯北。”
  “你别误会,她是我……”红颜知己?姐弟情深?
  我打断他的话:“她是你朋友我知道。我喜欢风四娘,所以我不想被她瞧不起。”
  “她不会。她会喜欢你。”他用的是肯定句。
  风四娘据说是个很疯的女人,脚长得特别漂亮,比一般女人喜欢洗澡,喜欢收藏别人没有的宝贝。口头禅好像是对萧十一郎说:“等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
  因为天下男人还没死光,所以她三十三岁了还是老处 女。
  城:口是心非的因果关系。】
  书中萧十一郎带着沈璧君消失之后某日重现江湖,正巧碰上这个老处 女结婚,杨开泰因为新娘子不给他面子说了她几句,她居然就此摔下凤冠逃婚跟着萧十一郎走咧~
  这种说走就走雷厉风行的活法很像冯可瑶,当年我结婚,这个做伴娘的竟数次问我要不要跟她私奔,甚至安排好出租车飞机票和旅行团,害得她母亲险些误会我俩之间的“多年坚情”其实是多年奸 情。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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