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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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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说书先生道:“正所谓兵不厌诈,这正是宸王的高超之处,竟连风帝都骗过了。也难为那样光风霁月的人物,肯为此装疯卖傻,据说风帝派去的使臣,亲眼看见他吃泥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啊!”

    就有人笑道:“先生很看好宸王嘛!”

    那老者锊锊胡须,倒显得落落大方,“世人皆仰慕英雄,老夫也属人之常情,请问在座各位,哪一位不佩服宸王,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建树,遭逢巨变,却能迎难而上。”

    一时间,堂内竟无人反驳。

    白团吃东西的时候,极少分心,方才不明白她为何失态,如今才知,她是因着风宸呢!

    难不成,她还记得风宸?

    接下来,客栈里便有人先后提起风宸,白团暗中观察宋汐,见她再无异样,心中不由得松了口气,只道自己疑神疑鬼。

    这时,那说书先生又道:“现在,我要说这第二件大事,事关我昭然国祚,已正式发榜,昭告天下。”

    底下便有人议论纷纷,那说书先生锊须一笑,“相信在座,已有人猜到我要说什么了,没错,便是我昭然新皇颁布的新政。”

    接下来,周围就着这昭然新政议论开了。

    什么重农抑商,推行法治,军功爵制等等,这毕竟是关乎本国的民生大事,更有可能与自身利益相关,一时间,小小的茶馆便炸开了锅,各种议论声不绝于耳。

    白团条件反射地就去看宋汐,果然,她再次发呆了。

    她隐隐觉得他们谈论的这位昭然新皇理应和自己有什么联系,而且那种挂心的感觉明显更强烈了,但就是无法冲破记忆的牢笼,反倒让她有些莫名焦躁。

    白团也看出她情绪不佳,唯恐她真的想起什么,豁然起身道:“哥,我吃饱了,我们出去吧,这里太闷了,一点也不好玩。”

    宋汐有些吃惊,白团一向是个吃货,又爱凑热闹,如今大伙儿兴致正高,要的几道点心没上呢,他却嚷嚷着要走,这不科学啊!

    阿寻已经站起身,白团见宋汐还坐在原地,柳眉一竖,噘着嘴道:“宋汐,走是不走,不走,我们可要走了!”

    宋汐觉得白团今天有些无理取闹,但她素来心宽,便也懒得计较,当即站起身道:“走吧!”

    一行人出了茶楼,白团才暗暗松了口气。

    宋汐没发现他的隐忧,阿寻却淡淡瞥了白团一眼。

    回到下榻的客栈,阿寻敲响了白团的房门。

    白团见是阿寻,有些吃惊。

    阿寻在桌边坐下,解了他的疑惑,“你白日在茶楼坐立难安,为何?”

    白团惊讶于哥哥的敏锐,又感动于他的关心,遂也没有隐瞒,“我只是突然想到这里是昭然国,而去往金钟寺的必经之路就是昭然京都,淳儿就在那里,我有点担心。”

    阿寻挑眉,“淳儿?”

    白团恹恹地开口,“哥哥不知道,今日茶楼里谈论的宸王与昭然新皇,皆是她亲密之人,而这昭然新皇厉淳更是她原本的心头爱,万一他们见了面,可怎么好?”

    阿寻淡淡一笑,不以为然,“我们此行去往金钟寺本就是要给她解咒,咒术一除,她什么都会想起来的。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分别,世间人,世间事,该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急也没用。”

    白团苦笑,“我若能像哥哥这样看得开就好了。”

    你不稀罕宋汐,我稀罕啊,我现在,已经离不开她了,一想到她要走,我心里就好难过。

    他话在心里,阿寻却似能一眼看穿,倒也没有再泼他冷水,“放心吧,这咒术厉害得很,她便是心有余,也是力不足,即便面对着面,这两人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闻言,白团心中大定,转而又想到,皇帝不都是待在皇宫里么,他们只是路过,顶多歇一晚便走,哪里有这样巧的。

    阿寻又道:“知道我为什么容忍她至今么?”不待白团回答,他又道:“因为,她让你成长,人一旦有了爱心,就会变得懂事,有些事,是我无法教你的。”

    否则,即便她能解除他身上的魔性,违背了他的意志,侵犯了他的身体,足够她死一万次的了。

    白团理解自家哥哥的用心良苦,“哥,你会不会嫌我没用?只会拖累你。”

    为了自己,他守了多少委屈,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拖累了阿寻,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阿寻笑了,“怎么会呢?没有阿白,哥哥一定会非常孤独,有了阿白,哥哥才能享受天伦之乐,你是哥哥的宝贝,没有拖累之说。”

    白团感动得眼泪汪汪,忍不住扑进阿寻怀里,“哥,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似想到什么,白团突然开口,“哥哥也有爱心吗?”

    “当然,我

    “当然,我爱爹娘,也爱你。”

    “那,哥会有心爱的女人呢?”他想到宋汐,哥哥会对她动心吗?

    阿寻轻轻勾起嘴角,笑意凉薄,语气淡漠,“那种东西,我不需要。”

    ……

    两日后,三人抵达昭然京都凤城,当时,已近傍晚,几人决定入住一宿,隔日再出发。

    华灯初上,宋汐一个人偷偷溜了出来。

    说来也怪,最是爱热闹的白团,来到这繁华的凤城,竟没有丝毫逛街的**,吃过饭,便早早回了房。临走时,还嘱咐宋汐好好休息,第二日好赶路。

    宋汐倒是觉得精神正好,有意出去走一走。

    事实上,白日赶车,路过一间绸缎庄,她看挂在门口的彩色发呆,迎风飘飘,霎是好看,便动了点心思。

    她想起阿寻一头银发总是随意披散,虽然他头发顺滑,披头散发也不显凌乱。但这年头,谁还没个束发的物件呀,便是他昏迷时,她替他沐浴,都是拿自己的发带给他绑头发。宋汐想给他买条发带,这年头也流行送定情信物,虽然他俩还没到那个程度,送点小玩意讨他欢心也是可以的。

    为免白团嘴碎,她就偷偷出门了。

    她只想买条发带,故而直奔那绸缎庄子。

    京城就是不一样,即便到了夜晚,街上也是人山人海,店铺林立,皆开门迎客。

    颠了颠钱袋里的银两,走进了绸缎庄。

    伙计见她穿的平常,但省的面若冠玉,气度不凡,也不敢怠慢,将好货都拿出来让她仔细挑。宋汐挑了半个时辰,最终选择了一条银丝镶边的发带。这颜色与他发色一致,倒也相得益彰,若是上面再绣两朵四角梅就更完美了。

    但这现成的东西,很难尽善尽美,还是等日后有条件了,再定做一条吧!

    别看只是一条小小的发带,几乎掏空了她的钱袋子。

    要说她现在花的钱,还是阿寻出的。

    马车里最底下的屉子里,是专门存钱的,白团不会理财,急用了才从里面拿。阿寻一像不爱打理这些俗物,故而,一直都是宋汐管钱。

    阿寻也不在意她怎么花,全凭白团高兴,但是宋汐念着这是阿寻的身家,这账管的还是很负责。

    如今掏钱买发带,虽然有些心虚,很快也就释然。

    等几人安定下来,她势必要某个营生,皆是,这兄弟俩的吃穿用度都由她包了,由她来养着这俩。

    如今,借点银子也不算什么,反正阿寻也不会计较。

    买到了需要的物品,宋汐心情很好,步子都是轻快的。

    她本想在快点回去,免得白团发现了唠叨,哪想刚出门就与一人撞在一起。

    宋汐不想生事,便主动道歉,“抱歉,没伤着吧?”

    她料想这撞得也不是很严重,如此谦虚客气,不过是想快点脱身。

    熟料,对方却一把扶住了她,嗓音倒是温和有礼,“是我走路不小心,撞着公子,该道歉的人是我,我正要去用饭,不若公子与我一道,就当陪个不是。”

    倒真有这样谦虚的人,宋汐心中好奇,遂抬起头打量对方。

    这是一个长相俊秀的男人,身上穿着上好的衣袍,自有一派儒士之风,处处透着温雅。

    但仔细一看,那双温和的眼睛里却透着难以揣度的精光,这是一个深沉睿智且精明的男子,绝不像表面那样简单。

    随便一撞,也能撞到如此人物,也不知是什么运气。

    仔细一想,天子脚下,人才济济,也属平常。

    心里九曲十八弯,宋汐面上倒是不露分毫,只是笑的越发客气,“公子严重,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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