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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年代-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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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别这样说,他这个人或者缺点很多,但对朋友、对家人都是一片赤诚——再说了,他叫你一声嫂子,你就好意思看着自己爷们吃得饱饱的,让小叔子在一边干瞪眼?”一开始的时候,他还能保持一个很正经的语气,说到后面,就已经近乎调笑了。

    梁薇虽是芳心早就把卢利视作自己的爱人,但给他这样说话,终于还是抵抗不住,羞红着脸蛋向铺上一趴,双脚乱踢乱踹,“不听不听不听不听,你坏死了!”

    卢利嘿嘿坏笑,身体按住她的肩膀,双手从小腹向上一探,竟是握住了梁薇胸口处两个丰满的半圆,“嗷!”女孩儿一声轻呼,想起身反抗,却给他凑过头去,深深地吻在女孩儿的唇角。

    梁薇芳心如醉,身子一动,让爱郎和她侧着身子躺在铺位上,第一次主动的伸出手,拦住他的脖子,同时挺起胸膛,给他更多的方便,全身心的投入到和他的激情交缠之中!

    嘴里含着、吸吮着女儿的一斑丁香,手上尽力的揉搓着胸口处的一团软肉,耳边回响着少女的娇吟,眸子中现出的是爱人曼妙的五官和那似痛苦、似欢愉的神情,卢利仿佛觉得有一团热火在心中燃烧!“薇……小薇!”

    “利……啊。”梁薇终于睁开美目,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你……?”

    卢利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强自用仅存的一点意志力告诫自己站起来!再继续下去,就可能要出事了!“我……”他把头埋在姑娘的双峰间,闻着女儿家的体香,好久好久才爬起身来,“小薇,你可得有决断啊?以后我要是再这样,你就拧我!我一疼,就不会乱想了。”

    “你这人?”梁薇大羞,真的拧了他一把,“这样的事情怎么能交给我?”

    “这也不是我能决定的,老祖宗都说,男主外、女主内嘛!”

    梁薇给他气乐了,“这句话你就这样解读啊?”

    卢利也笑了,故意扯了几句有的没的,心跳不再像刚才那么剧烈,“薇,我想说的是,以后有一天,咱们真的在一起了,家里的事情,就真的要交给你了。嗯,对了,还有一件大事要赶紧办!”

    “什么事?”

    “当然就是我们的事情啊,我想这一次回去,就和伯父伯母把话挑明了。他们是长辈,我们的事情,要是不得到他们的允许可不行——难道就这么藏着掖着吗?”

    “利,我想,还是再等一等吧?他们万一不同意呢?”

    “你放心吧,这种事由我这个大男人顶雷!不管有多难,我都要把他们求下来!”

    梁薇点点头,依靠在他身边,和他十指相扣,心中充满甜蜜!卢利最让自己爱的地方,就是这种面对危险和困难一身挡之的勇气!“那,他们要是给你气受呢?”

    “那我也忍着!想娶人家家里最得宠的女儿,不受点气怎么行呢?”

    梁薇扑哧一笑,“哎,小小,嫂子,吃饭了!我们先去了啊?你们快点!”

第72节 新路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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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的天气,虽然还没有进九,却已经让人冻得浑身打颤了;曹迅、卢利几个穿着同样的深黑色的棉袄、棉裤、棉鞋,站在呼呼作响的西北方中,弓起后背,不停的跺着脚,等候着寥寥无几的行人,“小小,天太冷了!今天好像比前几天都冷呢?!”

    “是啊,小小,眼下也没有什么人,咱进屋歇会儿去吧?”

    卢利戴着一副蛤蟆镜,不是为好看,°只为挡风,从镜片后面看过去,世界的颜色变得红彤彤的,“行啊,你们进去吧,我再等一会儿。”

    “还等什么啊?一块儿吧?”曹迅不由分说的拉住他,一溜烟的冲进房中,屋子里点着炉子,一片春意盎然,“我caa,可冻死我了!”胥云剑喃喃咒骂着,摘下棉帽子扔在里屋的床上,“还得说小小脑瓜好使,提前预备出两间房子,要不然,这大冷的天,往哪儿躲啊?”

    曹迅拿起炉子上哗哗沸腾的水壶倒进暖瓶,给自己和众人沏了一杯茶,“小小,得想个办法啊。这样干干坐吃山空,咱们往日的收成不就都浪费了吗?”

    “所以我才想说.在这样的季节做一些其他的生意。”卢利双手把茶杯裹住,借水温取暖,“我回来之后,去见过桦哥,问过他的意见,但从他那得不到太多的帮助,我还在想其他的办法。”

    “你是说,卖烤羊肉那件事吧?你准备怎么干?”

    “眼下最让人为难的就是羊肉的来源,有了这个,其他的都好解决。”他说,“我的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事,可行性特别大,不过羊肉的用量也是特别多。每一天都得要用到一二百斤的。

    “一二百斤?怎么这么多?”

    “一开始可能差一点,但等到人们开始熟悉这玩意了,就是再多·也能卖得出去。”

    “羊肉,羊肉······”张清喃喃自语的重复着,突然眉梢上扬,“哎·小小,反修那怎么样?他不是在食品厂吗?”

    “我也想过了,不过他们那……,和这个是两码事。”

    “那,天穆怎么样?那是回民聚居区,他们那的人不吃猪肉的,都是吃牛肉·到mp买怎么样?

    “票呢?肉票怎么办?”

    只是一句话就把张清问住了,他低头嘀咕起来,“又买不着肉,买得着你又没有肉票,那你说怎么办?”

    “我问过桦哥,他和我说,他当初下乡的东北地区,有些人家里养羊、养牛·不过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公社和大队养,我准备走一趟!”

    “走一趟哪儿?”

    “东北·通辽。”

    “别啊,这个季节去,不把你鼻子冻掉了?那儿多冷啊?”

    “就是因为冷才要去,我想走一趟,然后在当地买点羊,宰了之后带回来,天气要是热的话,不就坏了吗?天凉去才刚刚好。”

    胥云剑等人同时泛起浓烈的怜惜感,“你一个人能带回来多少羊肉?再说了······这一趟得多辛苦啊?小小,还是算了吧·咱也赚了不少钱了。这几天的时间,咱等得起的。”

    “没事的,我知道你们心疼我,不过我不怕!不就是受点辛苦吗?我认真的想过了,这一次去,要是能买回五只羊·我就可以开始初步的实验,要是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好,就权当白跑一趟;要是真的好了,接下来就大量的买进,而且这种东西,越是到了寒冬腊月,越见红火。收益嘛,也比卖衣服来得快得多!”

    “那也不行,你在那边人地两生的,怎么和人家买羊?偷吗?”

    卢利呵呵轻笑,“我想请赵小东和我走一趟,他在当地下过乡,我问过桦哥,他在当地的人缘也相当不错。有他陪着,最开始的路子总是能打通的。而且那个地方,我和我舅妈去过,你们忘了?我二姐当年下乡也是在那,人头还算不上很生疏的。”

    “赵小东?哪个啊?”

    “你们和他不是特别熟,还记得去参加郑凯的婚礼时,有个男的和我说话吗?就是他。”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还借给他好多钱,让他买三转一响,和对象结婚的那个?”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胥云剑点点头,“那,我和你一块去!就当是给你出力气,帮着你扛羊肉吧!”

    “我们哥俩也去,反正在这边也没有生意做,站在这也是喝西北

    “也不必都去,更主要的是,还得留下几个人在这边做其他的准备,就让胥云剑和我去;曹迅,你呢,在市里办两件事,第一是给我想办法弄竹签子,要尽可能细的,具体的嘛,······”他找了找,拿出一支筷子和一柄菜刀,当着众人的面砍削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筷子越来越细,成为一根直径不超过半厘米的木棍,用手试试力度,自觉差不多了,“就要这样的粗细和长短。我不管你怎么找,反正是得找出来。先期要一千根。”

    曹迅大皱其眉,“我往哪儿给你弄这玩意?还是让张清去吧,我和你一起去东北,怎么样?”

    “你少废话!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你少打价还价。”

    听他语气不善,曹迅不敢多说,拿过砍削好的筷子,一副一筹莫展的神情。

    “还有张清,你呢,到天穆走一趟,买两样东西,一个是孜然,这好像是一种调味料,我去过几个地方,都没有卖的,很多人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不过我想,天穆那经常吃牛羊肉,他们那应该有;还有就是辣椒面。各自要五十斤。买好这些东西以后,你们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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