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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血嫡女:邪王毒妃-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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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姐就放你出府,还额外给你一笔的嫁妆!”

    听梅听说秦意青要给她钱财,立马眉开眼笑了来,秦意青一向出手阔绰,只要有了这嫁妆,加上她平时在秦意青搜刮来的财物,下半辈子她都不用愁了。

    这奴才本来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见钱眼开,只要有钱,什么都做,秦意青野正好是看中了她这一点,才好好地加以利用。

    “你先回去好好侍候秦时月,随时把她的动静告诉我,但是不要让人发现你来我的飞仙居太密,会引起怀疑!”

    秦意青把听梅打发回去后,就带着人匆匆忙赶往沈柔的院子。

    只要她能把秦时月杀死在府外,护国公府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被转移到秦时月的身上,而她秦意青就能安然地度过这个砍了。

    母亲也就不需要把她送到乡下那种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去了。

    秦意青越想心情越好,终于逮到机会出口恶气了,秦时月一死,所有的难题,便都会迎刃而解。

    秦意青的算盘打得可溜了。

    闻菊匆匆从外面跑回云上居来,秦时月兴头正好地逗弄着鹦哥儿,鹦哥儿被秦时月戏耍得垂头丧气。

    肯定是在秦时月这里吃了不少的暗亏。

    闻菊觉得好笑,以往总是端庄不苟言笑的大小姐,现在倒是变得越来越童心未脱了,总是把鹦哥儿整得颓废不以。

    所以,这野蛮的鹦哥儿总是敢肆意地欺负其他人,却不敢惹秦时月。

    “小姐,听梅鬼鬼祟祟地从飞仙居出来了,三小姐随后也带了人出门,看样子是去沈姨娘的屋里去了。”闻菊到了秦时月的跟前,把自己躲在飞仙居外面看到的情形和秦时月汇报了一遍。

    秦时月逗弄了一会鹦哥儿,才拍拍手意兴阑珊地收手,清歌马上递上湿丝巾来,秦时月仔仔细细地擦拭了一下自己修长的手指。

    她伸出手来,闻菊立刻扶着她的两,两个人慢慢地往荷花池踱了过去。

    走到了荷花池边,秦时月才淡淡地问:“你还见到了什么?”

第41章 、设下杀局。1() 
“奴婢看见听梅进去不就,三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巧儿就满脸鲜血,哭着从飞仙居跑了出来了!像是刚刚被打了。”

    “哦?”秦时月对这事来了兴趣,慵懒地眯起眼睛来,荷花池里的荷花已经全数干枯,池水的波光漾在她姣好的脸上,美好无双。

    她的神色淡然,和这深秋的风一样轻微,让人感到舒服和惬意,闻菊看着,心里一阵欣喜,这大小姐的气质,是越来越好了。

    要是以前是端庄娴雅,那么现在,一定可以用清华无双来形容了。

    正思索间,听见秦时月轻轻地问了一句:“这巧儿的哥哥,可是府里药庐的季如笙?”

    上一世她见过几面季如笙,长得儒雅翩翩,很本分的一个人,因为长年待在药庐,身上总是带着一股子的药味。

    是一个爱医成痴的一个人,偶尔听见府里的丫鬟议论,都说季如笙是个十足十温柔体贴的美男子。

    当然是府里许多丫鬟爱慕的对象。

    “大小姐的记性真好,这巧儿的确是季先生的妹妹,两人打小在府里长大,感情还很好呢!”闻菊说起季如笙的时候,眼露喜色,显出娇柔的女儿态来。

    秦时月瞥了一眼她,有意无意地问:“你喜欢季如笙?”

    闻菊被秦时月这一问,顿时愣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既羞涩又担忧,她是知道大小姐的,她一向不喜身边的丫鬟出这样的心思。

    见她这样,秦时月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看来,这季如笙的魅力可不小,让她身边的丫头都这么爱慕。

    她细细地想了一会,突然吩咐闻菊:“你去一趟药庐吧!”

    闻菊一听,脸上露出一抹喜色,连声问:“小姐可是要奴婢却药庐探听一下巧儿身上的伤怎么来的?”

    这丫头还挺聪明,但是妄自猜度主人的心思,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不过秦时月往日里观察过闻菊,这丫头素来直言直语,大大咧咧的,就是有些小聪明,但是没有什么心机。

    倒是可以用的。

    “对。”秦时月点点头,完了又补上一句:“你去给我带一味药回来,借此机会打听一下巧儿的事,注意点,别让人看出端倪来。”

    “小姐放心,奴婢一定会注意的。”闻菊兴奋得信誓旦旦,终于寻到了理由去药庐了。

    秦时月把药名告诉了闻菊,闻菊一路念着,蹦跳地跑出了云上居。

    待到闻菊走后,秦时月站在荷池边,忽然想起一些旧事来,上一世,就是在这云上居。

    太子夜锦华为了抱得美人归,知道她喜爱荷花,便让人连夜在云上居的院子里挖出了一个人工荷池来,从皇宫里移过来最珍贵的金骨荷花载满了荷池。

    然后再荷池中点了许多的荷花灯,夜里的时候,荷花灯亮起来,映照着一池开得妖艳的荷花,当真是美得让人惊叹。

    那天晚上,夜锦华连夜把荷池弄好,让听梅掩着她的眼睛把她带到了荷池边,等摘下黑丝带的时候,她看着那一池不似人间之物的荷花,惊艳不已。

    以为自己见到了仙境。

第42章 、设下杀局。2() 
夜锦华就从那艳色的荷花之中乘小舟而来,白锦的衣袍在荷花灯的照耀下,折射出暖暖的光。

    那一刻,秦时月惊为天人。

    也就是那个晚上,她被感动得稀里糊涂的,答应嫁给了夜锦华,从此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就算是在夺储的时候,眼见着他冷酷无情地毒死自己的父王,残暴不仁地虐杀同胞,都坚定不移地站在他的身边。

    那时候真真是愚蠢之极,不曾想,这个男人能弑兄杀父,怎么会对她疼爱有加?

    她简直是妄想!

    夜锦华,是真真正正的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屡犯天下之大忌!

    弑兄杀父,和亲妹妹****,剖腹杀子,这些都是死罪!

    她想起这些,心里的怨恨便如同波涛汹涌,她的嗓子眼里,都开始泛着酸水。

    拢在广袖之下的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指甲陷入掌心之中,她都浑然未觉。

    相对于上一世自己受过的那些非人的折磨,这一点痛算什么?疼痛更加让人清醒。

    她现在,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头脑,才能一步步地把敌人一个个杀死,以报心头只恨。

    夜锦华,华阳公主,你们这两个渣男渣女,等着,等我收拾了府里这些贱人之后,再去找你们算账。

    把你们欠我的,十倍,百倍,千倍地还给你们!!

    清歌见秦时月站在荷池边,拿了披风过来给她披上,不料她的手刚碰到秦时月的肩膀,秦时月便像是受到巨大的惊吓般,条件反射地死死地捏住她的手腕。

    那力道大得惊人,把她的手腕捏得疼极了。

    “小姐,你怎么了?”清歌看见秦时月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她,吓了一跳。

    秦时月刚才想到了往事,清歌碰了她,秦时月一时没能从惨烈的往事里回过神来,把她当成了那些害她的人,便死死地拽住她。

    清歌见秦时月还愣愣的,急了,忍着痛喊她:“小姐,小姐,我是清歌啊,你怎么了?”

    清歌?

    秦时月这才缓缓地回过神来,见自己掐着清歌的手臂,清歌咬着牙忍着疼,也不敢喊。

    想起上一世清歌的惨死,她心里柔和了几分。

    她不想重蹈覆辙,就必须要提醒清歌。

    秦时月放开清歌的手腕,脸色冷然,严肃地说:“清歌,我有必要告诉你,在这护国公府里,没什么好人,我们想要活着,就必须要手段狠毒,你要是再像以前那样怕事,我这里留不得你!”

    清歌一听秦时月要赶她走,扑通一声跪下来。

    “小姐,奴婢知道她们欺负你,但是以前小姐你总说要宽容待人,奴婢便不敢说什么!”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清歌自然是把沈柔和秦意青算计秦时月的事情看在眼里的,只是以前秦时月端着嫡女的架子,从来都说要以德服人。

    就算沈柔和秦意青怎么过分,都不会动怒,清歌便只能忍气吞声了。

    秦时月叹了一声,扶起清歌:“以前是我错了,你记住,从今天开始,她们就是我们不共戴天的仇人,我要把她们抽筋拨皮。”

    清歌被她眼里的暴戾给震慑到,真正意识到,自家小姐已经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了。

    或许这样,并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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