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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神王-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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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澳洲,梳理过后,大部分都是平原地带,可耕种面积,绝对轻松超过以前的华国,可惜,荒废的太多。

    现在的澳洲,除了有数的几个高山之外,望眼一片广阔平原,只是,幸存者们只是开荒了一小片地,估摸着,也就足够自己人吃的,而且还是采取的放养模式,都去修炼了,哪里还有心思细心打理农田。

    面前招呼客人的,是个中年人,实力也就是化劲而已,二十年时间修炼到化劲,而且低级资源可以无限供应的情况下,资质真不咋滴。

    小店名字很俗,而且修建的很像是古代的客栈,招牌挂在门口,‘仙人酒家’就是这个只有一个大堂,一个后厨,一个后院的酒店名字。

    不过里面的酒,倒是灾难前的好东西,茅台之类的并不少见。

    换了灾难前,这里最便宜的一瓶酒,都要几千块,一个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值一瓶酒钱。

    而现在嘛,很明显,小店的生意并不好,想来,贵是一个原因,最主要的,还是这些酒对修炼没有什么好处,不算在资源里,幸存者们不想浪费吧?

    澳洲的货币,早已经换成了巴掌宽,手掌长的符纸,是用千丝麻精炼而成,可以制作符箓,一年生的千丝麻,制成的空白符纸,就是一个符币,最不值钱的那种。

    十年生的千丝麻制作成符币,价值百倍,百年生的,价值万倍,千年生的,基本上寻常人也用不上,所以不在市面流通。

    符币都已经这么值钱,画好的符箓,自然价值更大,不过,这样的人才,在澳洲可不多。

    要说制作符箓,自然是玄门修士更胜一筹,刘凤又没花心思,在澳洲培养玄门修士,符箓自然也就不算昌盛。

    当然,也有那有天赋,有眼光的人,他们选择符箓之道,只要能活下去,自然能够生活的很好,衣食无忧,修炼资源也不会缺少。

    “老爹,我去上学了哈。”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从店里后院出来,对着店老板说了声,急匆匆的就走。

    “哎~~好好学习知道吗?敢让老子知道你偷懒,打断你狗腿!”店老板跟出店门,远远的呵斥了几声,回头立马换上满脸笑容。

    “我这儿子,有天赋,武馆老师经常夸,可惜就是有点懒散,不然现在肯定气血凝丹了!还好,一场大劫,我们父子俩侥幸活了下来,这小子也终于知道努力了。”

    店老板很是自豪的炫耀自己的儿子,仿佛天赋已经是天下第一一般。

    刘凤呵呵一笑,你那儿子确实天赋不错,十五六岁,而且看样子以前还没认认真真修炼,就已经有化劲修为,和他爹店老板一样修为,可见,是个人才。

    但我老刘家的,更加出色,刘顺五十岁之前成为武仙,刘华三十五岁成为神灵,刘缺虽然荒废百年时光,却在他的亲自教导下,只花了不到二十年,就跨过了那道人与仙之间的门槛。

    爷都还没有嘚瑟呢,你这家伙竟然敢在爷面前卖弄自家娃,真是。。。。。。

    “老板是怎么看待这场大劫的?”刘凤随意的问着,没想到,这里竟然有汾酒,而且还是他最喜欢的杏花村,来了兴致,刘凤想喝两杯,也就不客气的进店坐下。

    “老板可不敢当,只是一点小小的营生罢了,一切,还不是为了家里的小子。至于对灾难的看法,其实也就那么回事,没那本事左右,自然也就没那心思多想。”

    “老板豁达,来,一起喝一杯!”刘凤举杯相邀。

    “哈哈,我这颗不是豁达,是想得开。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嘛,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活法,家里遭灾死人,那不是我们的本意,也无力拯救,与其痛苦的活着,不如看开一点。”

    刘凤无语,高个子?身高两万丈的算高了吧?这不就是在说他呢嘛!

    酒,刘凤早就喝不醉了,喝也只是喜欢汾酒的味道,老板自然不行,两瓶酒下肚,老板谈兴大涨,拉着刘凤就开始唠叨。

    “老哥跟你说啊,这开心一辈子,不开心也是一辈子,睁眼闭眼的事,何其短暂,凡事不用太放在心上。。。。。。”

    “老哥跟你说,这人活一辈子,无非就是望子成龙,老哥这儿子啊。。。。。。”

    看着这店老板两张嘴皮子一张一合,说的那个利索,一点也不想是喝多,那啰嗦的样子,倒是让刘凤想起了贺老头喝多时候的样子。

    说实话,他有些后悔和这店老板一起喝酒,不,应该说,他后悔进来这酒家,他就不该进来的!

    听贺老头啰嗦就已经听够了,还要听一个刚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人啰嗦,刘凤感觉自己脑袋大了一圈。

    哦,忘记了,这具巫身,没有脑袋!

    刘凤干脆使了个静音小术,然后看着店老板嘚吧嘚吧嘴皮子,一时之间,也挺有意思。

    安心的喝了一顿小酒,看了一幕无声话剧,店老板演的虽然不咋滴,却胜在本色演出。

    “嗯?”刘凤有些意外,漂泊了十年,为了维持澳洲不毁,五行阵运转十年,各种耗费,绝对不少,现在,终于要到目的地了吗?

    彩光肆意,流光溢彩,无比漂亮迷人的空间乱流中,出现了一道光门,无数空间乱流,疯狂冲击,光门却一无所动。

    而澳洲,就在向着光门靠近。

    很奇异的是,光门不大,感觉上,澳洲也没有变小,却在靠近光门之后,一点一点融入,一点一点通过。

    刘凤安静的看着,看来,澳洲就要到达终点站了啊!

    对于澳洲的目的地,刘凤有过期待,也有过一点点迷茫,更有过一点点对未知的惧怕,但,更多的是,他很兴奋!

两百七十三章 北俱芦洲() 
第一次觉醒血脉的刘凤,就已经变的不同,他敢杀人放火,也能在十三岁时,就深入大山,独自一人过野人般的生活。

    或许,巫族血脉还是对他产生了影响,他自己都没发现,小时候的他,很正常,家里没有男人做顶梁柱,他有些懦弱,这再正常不过。

    母亲被欺骗了十年感情,心情激动下,想要掐死他,也差点掐死他,他害怕的离家出走,被老贼头捉住,两年调教,挨打不在少数,却从没想过回家去。

    甚至,老贼头严打枪毙后,他宁愿呆在孤儿院,也不愿意对警察说出,那个记忆中的家,不能不说,母亲吓到了他,但更多的是,他本就胆小。

    孤儿院大火,一夜之间残垣断壁,也是巨大的恐惧,才能让亲眼目睹纵火者的他,求生欲望强烈,血液沸腾一般,才能觉醒巫血传承。

    之后,他花了几年时间,默默的查清了仇人所在的位置,偷仇人机车内的燃料,为孤儿院上上下下报了血海深仇。

    如果没有觉醒巫族血脉,他恐怕只会躲得远远的,就像母亲吓到他之后一样,再也不敢回去。

    在复仇的火焰中,刘凤的心,得到了升华,那种压抑之后暴虐的释放,让憋屈了七年的他,完美释放心中恐惧,在火焰中,他变的有些暴虐,这,和他觉醒的火焰血脉也有关系。

    还好的是,他很冷静,选择了遁入深山老林,迁移到其他省市的决定,这是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在社会上混了七年的结果,见多了,心智成熟了,想的自然也就周全了。

    论自我保全,论行事能力,刘凤并不比戚昌差多少,他差的,只是人情世故,是所谓上层的社会经验。

    店老板呆呆的看着桌子旁边突然消失的人影,看着桌子上一张符币,一些只需要黄金白银就可以消费的白酒,如今却得了一张符币,即使那只是最低级的符币,也足以令店老板惊讶。

    在铜与铁皆对修炼有用的现在,也就只有金银,可以作为最普通的货币去流通了。

    神秘的光门,只有刘凤一人若有所觉,澳洲其他修士,包括精神感应最敏感的戚昌在内,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还在修炼之中,没有任何察觉,澳洲已经慢慢挤进光门,在空间乱流中彻底消失不见。

    刘凤只觉面前景色一个恍惚间,就已经变了,当真有种,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的荒谬感觉。

    空间乱流再是瑰丽,看了十年,那种奇妙的色彩,也足够让人多看一眼就想呕吐,十年不变的景色,再美,也会出现精神上的疲劳。

    如今,眼前黑雾缭绕,隐约可见黑雾中有山,有水,有花草树木,有蛇虫鼠蚁,也有天空隐约可见的飞鸟,地仙界,到了。

    突变的景色很难看,那弥漫整个天地的黑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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