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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凌云诀-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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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

    徐老头解释一番,三人发觉确实没太大用途,就不再好奇。

    不过,或许是老徐确实感觉自己做的不够到位,便故作大方的把一套八十一把飞刀送给三人。

    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张天宇还是淘到了两壶好酒,据说是魔教所酿,风格迥异与中原,确实独具一格,让他爱不释嘴。

    轩辕青和张天宇皆对飞刀无感,就尽数落了范百里口袋。

    至于轩辕青么,曾经沧海难为水,实在挑不出物件,就收集了几个妖族不同种族的牙齿,也算是留点念想。

    匆匆一行即告结束,范百里除了捡了一个狐狸和一大把飞刀,确实没有太大收获。

    鬼城外的乌林,张天宇他们见到了消失了几天的参王。

    他红光满面,很是精神,范百里调侃道:“参王,几日不见,想不到竟变得如此滋润,去哪里会老相好了吧?”

    参王斜睨了范百里一眼,叹道“哎,多好的孩子,跟了两个不三不四的人几天竟变得如此刁钻。”

    “喂,参王你说的不三不四的人不是说我吧,我可是人人夸赞的好小伙!”轩辕青直抱屈。

    张天宇冷眼盯着参王,歪着嘴角,冷笑两声,参王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只得出言:“这……天…挺蓝啊。”

第三十七章 命里无时莫强求() 
忽然听到隐约呼救声,几人便顾不得互相调笑,四下找寻。

    片刻,便见到一辆豪华马车停在路旁,地上躺了一地,轩辕青检查片刻后站起身,摇了摇头,“便是救活也是白痴,被吸了三魂两魄,妖族干的好事。”

    “这妖族,还真是要闹出些大阵仗,接二连三的挑衅,只怕是该好好教训一番了。”张天宇说。

    “前几日略有耳闻人妖大战,你们可是长了大威风啊,可惜我不在,不然以后吹起牛来,也是天大好故事。”

    “不过这都是些下人护卫之类,正主何处去了。”轩辕青环望四周。

    “事到如今,真是各路牛鬼蛇神都浮出水面,只怕越是靠近三十年之约,越是怪事连连。先找找看还有其他痕迹没有,好对一些线索。”张天宇说。

    “三位大哥们,过来此地看看!”范百里隔着挺远大声呼喊。

    原来他在出事地点有些距离的地方发现了苦主,便是那晚在拍卖会上花费不少买走那个狐族美人的朱五四,现在只穿着一条亵裤被绑在树上喂蚊子。

    肥胖身躯之上落满了小指大小野蚊子,看这架势,即便没人杀他,也会被吸干血而死,成为难得一见死在蚊子嘴下的干尸。想象那画面就很是神奇,兴许还会被人怀疑是死在吸血之力下,不过此等吸血,还是差了些许。

    范百里两指轻弹,一股白色光华掠过,蚊子便飞得没了踪影。这等寒冷气息,它们可受不得,没有冻成蚊子冻,便是极大仁慈。

    “朱老板,你不在问天阁宠幸狐族美人,正值新欢得手,理应是琴瑟和谐,蜜里调油。怎会有此雅兴,一人在荒山野岭、独辟蹊径,在此苦练喂蚊之术。是想要好好减下去些肠油,好能更加卖力的颠鸾倒凤么?”

    “见笑了,承蒙少侠相救,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老朱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

    得逃大难的朱五四一脸愤懑,“那个妖族小贱人,枉我为她花了那么多金银,但有要求,无一不是满足。但,她却冲着我的传家之宝而来,抢走传家宝不说,还要杀我……”

    一听有此狗血内容,四人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各自悄悄的竖起耳朵,摒心静气。

    一番解说,才将事情说清楚,起因经过并不复杂,是一个处心积虑夺宝的故事。

    不过,应当是利用了王大有的门路,使人放松警惕,不担心。看样子,是蓄谋已久的谋划。

    然而,相比较遭遇,几人对他所说的传家宝十分好奇,能引得妖族出手抢夺的,必然是了不得的宝贝。

    但是,朱五四支支吾吾遮遮掩掩说了半天,才搞清楚,抢夺的是一个叫做“血泪石”的东西,是朱五四在前些年偶然得到。

    “你不说传家宝,怎生是前些年偶遇。”张天宇说。

    “我打算长久传下去,这般唤它问题不大吧。”

    “常听闻商者脸皮厚之极,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范百里损他一句。

    “你确定是血泪石三个字?”

    听得血泪石之名,轩辕青收起玩闹表情,正色道“这血泪石是狐族至宝,可吸取魂魄练得魂器,凡被魂器所伤之人皆活不过三日便会精气散绝而亡。”

    “如此说来,那血泪石,妖族真是志在必得,看这意思,即便当时真有人截胡朱五四,他们还是会想办法靠近的。”范百里感慨。

    张天宇双手抱胸,沉吟道,“妖族行事,向来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如此看来,躲得过初一依旧躲不开十五。”

    朱五四原本不过是个小商人,平时经营一家成衣铺子,闲时进山找山民收些山货图利,如此来回倒腾赚些辛苦钱,生意虽小,倒也混的衣食无忧,自得其乐。

    不过,机缘总是如此,在不经意间砸到身上,便创造出一番所谓的奇迹。

    说是缘分,不如说是他勤勤恳恳的收获物,可以常年接触经年不出门的山民。如此,时常会有些大漏、小漏,偶尔会有些惊喜。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朱五四亲自挑了一旦油盐酱醋之类的货物进山送去,同时也计划收点东西回来补充库存。

    毕竟成衣皮毛不分家,经常搭配着卖些东西出去,一来二去,库房已是紧张。

    虎骨、麝香、熊胆、各种鞭,皮毛不说,都是几十张一摞一摞的带走。

    正当他美滋滋的盘算自己小日子又能多吃几顿酒时,忽然发现一个了不得东西。这山民佩戴之物,一般人也就是各种猛兽牙齿,至多是某些石头金子。

    这次见别人脖颈挂着一个血色饰物,十分好奇,心想必然是有个好故事,山民淳朴,说是打猎时所捡,捡到之时,天空几色乍现,朱五四直觉是个好东西,便将身上所有银钱都给了他。

    山民得了银钱将饰物给了朱五四,高高兴兴走了,朱五四乍得宝物,兴奋的整天不撒手把玩,却毫无所获。

    以为自己看走了眼,不过是普通物品,也就不再关注。只是这血泪石自身便困着数道精魄,朱五四由于长期佩戴,精魄濡养之下如同开了窍一般,生意越做越大,几年间竟成了震动一隅的大商人,家资巨万,他这宝物之说也渐渐传开。

    说来,这也怨不得别人,本来他的意思就是猜测,也只是说给亲友知晓,谁知后来便被疯传的天下皆知,妖族在苦苦追寻不得要领后,突然听到如此消息,简直如饮仙水人站明。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朱五四倒是看的开,反正来得容易去的也快,并且这几年已经收到不少回报。

    “那些失去魂魄之人如何处理?”范百里冷不丁抛个问题?

    穷苦人家多事直接一把火烧掉,就当患了何种不治之症;富贵人家,如果是公子之类,必须不断维持生命,同时寻找各种方法,倒是也有些许成功经历。

    “这妖族的血泪石,再加上之前珲霂的古怪法宝,难道他们有内在的关联?”轩辕青也陷入了思考。

第三十八章 有女万事足() 
白云倒影,烟柳环绕。

    轩辕境,家主轩辕蠡正站在的鉴心湖边,望着湖水出神。

    只见水天一色,一碧万顷,清风拂过,荡起点点涟漪。

    涟漪荡在白云上,荡在湖面,更荡在有心人的心底。

    依稀间,光阴倒退到百年前,彼时,无忧无虑,洒脱随性。

    少年时,轩辕蠡与轩辕锦常带领本族的少年们在这湖水中嬉戏游玩,一转眼几十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

    失去的时光不适宜长时间沉迷,否则,人生还要前行作甚,未遇见的时间才充满期待。这不,没有让他回味太久,就有人前来。

    “爹爹。”一个悦耳女声将轩辕蠡从思绪中叫了出来,不用回头,便知道是他的宝贝闺女来寻自己。这声音在他心中便是天籁,有女万事足,有女如此更是老怀大慰。

    只是么,在教育女儿这份活计上,他做的并不是那般成功,一次次总会是弄些小麻烦出来,让人苦笑不得。

    但见一个身着淡紫色并蒂莲撒花衣裙,鹅蛋脸颊,肤若凝脂的绝色少女踏着一柄赤色仙剑从远处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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