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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侠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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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前的话() 


序章() 
本来有六千多字的序章,后来改文时,觉得太长了,便删除了。今天自己再看书时,发现没有序章,那么前五六章有点看不明白,只得又写了一千多字的序章,简单介绍一下时代背景和故事起因。

    -*-*-*-*-*

    公无一九八七年,星城,南大。

    一对年轻的情侣与同学告别之后,最后看了一学校,便往火车站而去。

    男的叫余子瑾,是西南一个小山村里出来的。女的叫宋诗瑶,来自京城。毕业后,两人冲破重重阻力,终于分配到了西南滇省的某个地级市。

    上了开往昆市的火车,子瑾朝车窗外送行的同学挥手再见。那同学是他的室友,也是好哥们,叫罗世忠。

    当初是罗世忠想追宋诗瑶,但他胆儿小,太在乎诗瑶了,所以很拘谨。每次都找子瑾一起去。而子瑾有自知之明,反而落落大方。

    最后,诗瑶却和子瑾好上了,而世忠只能为好哥们默默的祝福。那年代的人很真诚、很纯朴!

    就连诗瑶这种家族的女子嫁给子瑾,家里也只是赶出家门了事。不像现代这样,各种威逼利诱,再不识相,就可能让你在这世上消失。

    到了工作单位不久,两人便领了证,过年的时候,在老家办了酒。八八年春天,诗瑶便怀上了孩子。两人商定后,若是男孩便取名叫余圣明,女孩便取名余雨菲。

    七月,诗瑶的肚子越来越大,便请了产假,回家修养。快到家了,子瑾却魂断蓝河。

    他们那小山村三面环山的山谷里,而谷口便有一条河拦住了,这条河便是蓝河。有一条渡船从了村里人出进的唯一通道。

    现在河上面有一座水泥桥,是后来世忠在此当镇长时主持修建的。当时没有桥,正逢乡亲们赶集回村,河上又下雨后涨了水。

    结果翻船了。子瑾把从没见过水的诗瑶救上岸后,又加入了救人的行列里,最后体力不支,沉入水底,留下了一个遗腹子。

    诗瑶并没有去打掉孩子,也没有带着身孕回京,而是在山村里住了下来。十月,产下一男婴,名字早取好了,叫余圣明。

    不过,村里人都叫他毛毛、毛伢子。毛毛很懂事,生下来就睁着明亮的眼睛到处看,不哭不闹。别的孩子生下来都如睡虫,哪有明亮的眼睛。

    满月后,诗瑶也没有再去上班了。单位到是来了人,送了一万块钱,说是单位员工捐款一千多,买断工作补了二千多,单位人道援助三千多。

    另外四千是政府奖励的,子瑾获市优秀党员、省十佳青年、被追认为烈士,团省委,省妇联,市委联合发文,号召大家向余子瑾同志学习。

    当年子瑾和诗瑶的工资,每月只有四十五元。这一万块钱对诗瑶的生活有了极大的帮助,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圣明周岁时,诗瑶的母亲来了一趟,与诗瑶谈了一晚上,最后留下一笔钱走了。留下了宋强在山村里。

    宋强是宋家收养的孤儿,改姓宋。从小便被送到深山老林里去修练,十年后,学得一身本领,才下山。

    诗瑶的母把他带过来,是因为她知道诗瑶肯定不会听她的劝回京,便留下宋强保护和照顾她。

    余子瑾的爷爷死得早,在他父亲七岁时便死了,而他父亲也死得早,在他三岁时便死了。现在他也死得早,还没看到孩子便死了。

    所以现在余家全是寡妇,没有男丁。让宋强在这里,可避免她们被人欺负,也能为她们做些体力活。

    村里有人撮合宋强和诗瑶,在得知是他们是堂兄妹后,这才作罢。村口有栋废弃了的仓库,宋强给村里出了一点钱,然后把那仓库改成了一个小买部。

    村里有个姓刘的泥瓦匠,在城里做房子时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留下二十六岁的少妇和一个四岁多的女儿。

    女孩儿叫刘燕,小名叫妞妞,比余圣明明大三岁。宋强便担负起照顾她们娘俩的责任,后来便成了妞妞的后爸。

    刘瓦匠死后,得了两千多块钱的赔偿。妞妞她妈也全投到了小店里,每年分红。仓库很大,除了小店外,还改建有厨房,浴室,三间房。

    本来宋强是住在店里的,负责从山外进货,从村民手里收些山货出去卖。而诗瑶带着孩子守店,所以要三间房。

    后来做了妞妞的后爸后,才从店里搬了出去。

    罗世忠偶尔听到子瑾死了,诗瑶还在山里过着,动用家里的关系,便想尽办法来到这地方当了镇长。

    有了罗世忠在这地方,诗瑶更安全了,日子也越过越好。

    一晃眼十八年过去了。

    二零零六年,暑假。

    圣明参加了高考,查分之后的第三天。

    圣明昏迷了三天,胡言乱语。众人都说他疯了

    刘燕上前考入了华夏公安大学,两个没回家了,今年有假,正好回家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第001章 色女回山() 
在蓝河上,有一座水泥桥。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出现在桥上,正向村子走来。

    此女身高一米七二到一米七五的样子,上身穿件鹅黄有领t恤,胸部丰挺,下穿一条米色牛仔裤,脚踏水晶坡跟凉鞋。左手提着一个红色拉杆皮箱,右手撑着一把银色遮阳伞,右肩挎着一个小巧的浅棕色女士包。

    一头披肩长发随风飘扬,挺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茶色眼镜,轻抿着的红唇两侧是微微上扬的嘴角。脚步轻盈而稳健,皮箱提在手上显得毫不费力,令人感觉一阵英气扑面而来。

    她正是刘燕,也就是我们的野丫头,假小子妞妞。

    三年前,刘燕以五百四十分的高分,考入了在燕京的华夏公安大学刑侦系。前两年的假期都有任务,没能回家,今年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月的假,便急急往家赶。

    看着眼前绿油油的稻田,嗅着家乡清新的泥土气息,刘燕的心飞了起来,硬憋着没喊出来:我回来了!

    毛毛应该高中毕业了,不知他考得怎么样,他那么聪明,应该不会太差,一本应该跑不了。唉,好久没捏他蛋蛋了,怪想的。

    想起毛毛,刘燕便独自傻笑着,思绪回到了童年时候。

    在小毛初一,妞妞高一后的那个暑假,妞妞在和往常一样玩着小毛蛋蛋时,被小毛的变化吓着了。她变化时,毛毛还小,毛毛变化时,她已经长大了。

    于是,两人再见面时,便再也不那样了。首先还有点脸红,打声招呼后,便低头匆匆而过,后来很快便恢复了正常。虽然还是无话不谈,但却没有了身体接触。

    这样像哥们像闺密的过了两年,在妞妞收到公大的录取通知书后,把毛毛约到了山上的老地方。疯累了,两人像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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