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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默精神一振,望着忽然开阔起来的视野,恍然道“没了,没有丧尸了”
“丧尸没了?”果基格隆已经杀麻木了,不确信的问道,“我们把丧尸杀光了?”
“是的。”苏默用力点头,“我们,杀光了它们!”
没有欢呼,没有掌声,更没有什么激动的泪水。
很多人不顾脚下就是尸体,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们,实在是太累了,再也挤不出一丁点力气,去做其他事。
苏默强忍疲倦,慢慢的走下了平台,将自己的武器,一一回收。
过了一阵子,柯北河缓过劲儿来,见苏默一个人战场上晃悠,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我真佩服你,还有精力打扫战场”
“还有一样东西,我必须找到。”苏默道。
在墨镜之下,苏默的银瞳猛地亮起来,像两盏小灯。
苏默移开一头丧尸的尸体,扒开被压实的杂草,地面上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你在找什么?”柯北河好奇的问。
苏默将手伸进洞里。
掏了一阵子,苏默把手从洞里拔出来,道“就是这个。”
苏默摊开手,仓鼠萌萌就缩在他的掌心里。苏默两指捏了捏,这货就讨好的吱两声。
休息到了黄昏,还有很多用脱力的人,躺在地上,懒得动。
不过咕咕叫的肚子,催促他们起来吃饭。
在尸群旁吃饭,是个技术活。
丧尸很恶心,让人倒胃口,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你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因为那些叮过尸体的苍蝇就围着你,飞来飞去。
你必须保护好你的食物,免受苍蝇的玷污。
吃过饭后,苏默更不想动,血液集中在胃部,倦意像潮水一样涌来。
如果苏默这时候开车,准会一头撞上大树。
苏默的意识模糊了,恍惚间,他听到小动物微弱的叫声。
那是仓鼠萌萌的叫声,它的身上套着一件蓝色的小衣服,用的是牛仔裤上裁下来的布片。
此时,仓鼠正挥舞着四条小短腿,拼命的往外跑,但一步也没有前进。
它被尼龙线拉住了,尼龙线一端连着小衣服,另一端绕在苏默的指头上。
仓鼠拼命的跑,扯动了苏默的手指。
苏默惊觉,把仓鼠塞进口袋,向远方的望了一眼,冷汗顿时冒了出来,大声咆哮“尸群来袭!”
“丧尸又来了?”果基格隆睁开朦胧的睡眼,但没有看见丧尸的影子。
“什么,原来是骗人”他翻了翻身子,准备继续睡。
“开起来。”苏默踢了他一脚,“丧尸在一千米外,你看不到,不代表没有。”
“一千米啊,那还远着呢。”果基格隆懒散的坐起来,“我们有车,一下就能把它们甩掉”
说到这,果基格隆忽然惊恐起来。
是的,他们有车,但车只有一辆,而他们有六十多个人!
其实用走的,正常人也能比丧尸快,但他们能一直走下去吗?
他们这次出来,并没带多少口粮,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等他们耗光粮食,又累又饿,就会被后面的丧尸追上。
“现在就出发,还来得及吗?”果基格隆问。
“来不及,我们去一趟村子,需要四十分钟,再算上回来的时间,需要八十分钟。丧尸的速度再慢,八十分钟,一千米的路程,用爬的也能爬完。”
苏默说完,果基格隆面色如土。
挣扎了许久,果基格隆颤声道“我去引开丧尸,苏默,你能不能给我爹带句话?”
“我说过,不能。”苏默沉吟道,“我刚想到了一个法子,你或许用不着死。”
“什么法子?”果基格隆连忙竖耳聆听。
“我会先带走十个人,你带剩下的人马上启程。不需要跑的多快,只需要比丧尸快一点就好。我把那十个人送回村子就回来,再接走十个人,剩下的人继续跑”
果基格隆一听,就知道这方法可行,连连点头“好,我跟大伙说一声”
所有人都被叫了起来,在商量的时候,有个愣头愣脑的猎人叫道“格隆大哥,咱们凭什么听那个外人的?他之前,还笑我们,没有生存的权利咧,这不拐着弯骂人吗?”
“你傻不傻?”果基格隆道,“那叫鸡什么法来着”
苏默咳了两声,小声提醒道“是激将法。”
“对头,就是鸡架法!”果基格隆指指点点的道,“不用鸡架法,你们哪来的斗志?你们能像打架的斗鸡一样,最后把所有丧尸都弄死么?不要辜负了苏大哥的一片苦心”
苏默捂脸,把激将法听成鸡架法,还解释了一遍,你已经辜负了我的苦心。
经过果基格隆的循循善诱之后,众人都不再有抵触情绪,该上车的上车,该留下的留下。
人心齐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苏默开着装甲车,十二次穿过尸群,成功的将所有人运回巴莎苗寨。
若不是外边还有少数丧尸围着,而噪音和火光,又会引来更多的丧尸,那些喜极而泣的村民,非开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不可。
巨盾阵,这种看似漏风的防御工事,取得了实践上巨大的成功,让老村长开心不已,他索性不再干预苏默了,让他放手去做。
于是休息了一天,在第三天,苏默带上更加齐全队伍装备和人手,依靠一环套一环的巨盾阵,消灭了更多的丧尸。
又过了几天,当砖头被烧出来后,苏默带着众人在树上埋伏,一等丧尸靠近,就把砖头丢下去。
被丢下去的,有零散的砖头雨,也有被布包裹的砖头大礼包。
这些大礼包外边,还涂着鸡血鸭血,对烫死的丧尸,有着致命的吸引。
当大礼包掉下去的时候,丧尸会主动往上凑,然后被大礼包砸个脑袋开花。
就这样,苏默变着法虐丧尸,从坑杀、砖砸、地刺什么都有,各种战术交叉使用。
灾变后第五十七天,霜降,天气渐冷。
人们走出屋子,惊讶的发现,寨子格外的安静,笼罩在一片安静祥和的晨雾里。
丧尸都消失了,那些听惯了丧尸哀嚎的人们,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应。
不过,失去了那些哀嚎,他们是绝对不会去想念的。
沉静很快就被打破,消息传开,家家户户都热闹起来。
“丧尸没了,它们真的都死了?”
“太好了,被尸群围困的这几十天,我都不敢大声说话。”
“我比你更惨,我半夜都不敢点灯。”
第二十七章 丰收()
霜降杀百草。
没了丧尸的威胁,村民赶紧跑到自己的田地里,抢救田里的庄稼。
另一方面,柿子也成熟了,红彤彤的柿子,压弯了枝头,远远看去,像一个个小灯笼。
除了柿子,进山的猎人,还带回了一大堆野果桑葚、树莓、鸡枣、八月瓜、野杨梅、毛桃、刺梨、板栗
其中有又一种叫布福娜的果子,这种果子像菠萝,又像葡萄,风味独特。
柯北河在听说这玩意有美容长寿的功效后,立即拎了一大颗,给柯茜茜送去。
在城里的幸存者,翻箱倒柜的寻找袋装食品时,这里的村民,居然还能吃上新鲜水果。
看来这里真是一块宝地,比苏默想象中的还要好。
村门口有一大片晒谷场,一辆装甲车在上面开来开去。
旁边围了一圈人,每隔半个小时,装甲车就会停下来,换一个人上去开。
从某种方面看,这样做无疑是浪费汽油。
但这正是苏默纵容的结果,他想要让村里的猎人,都学会开车。
有了车,才能将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有了车,才能运回更多资源,将巴莎苗寨经营成铜墙铁壁。
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有车。
整个巴莎苗寨有三百户人家,而苏默只有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够的。
他需要的是一支车队。
那么问题来了,去哪找车呢?
自从九月一号,灾变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再过几天,就是整整两个月。
末世的格局,已基本定下,幸存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求生,能跑的车子,早就被他们开走,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
除了城市之外,苏默还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车!
那是一个幸存者不敢靠近,一旦靠近,就可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灾变前,有过这么一句口号要想富,先修路。说的就是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