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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输了,你爹爹也没有放弃,而是反省自己,总结经验教训,然后继续努力,你爹爹常说,剑道胜负乃是常事,真正练剑之人,更重要的是要练心,轻胜负而重情意,这才是一个剑客应该做的,明白么萤儿?”
小女孩点了点头,有些不太开心地说道:“道理我是明白了,可是萤儿还是有些不太开心。”
“为什么呢萤儿?”
小女孩双手交叉在一起,轻声说道:“娘亲不告诉萤儿爹爹和顾叔叔最后比试的结果,是不是因为爹爹输了呢?”
女子轻笑了起来,宛若满天星绽放在山野里那般明媚。
“以前你爹爹是一直输,可是那场至关重要的比试啊,你爹爹还真的没有输。”
小女孩立即兴奋了起来,开口喊道:“真的吗娘亲?爹爹真这么厉害啊?”
“那可不,不然他又怎么娶得了你娘亲呢?”女子想起那个身影,也会心地笑了起来,他看着女孩接着道:“纵然以前你爹爹输掉了所有比试,可是他自从赢了那场比试之后,就再也没有输过任何一场比试,所以现在你顾叔叔从来都不提比试的事情。”
小女孩大笑了起来,轻声道:“爹爹好厉害,晚上回来给他加鸡腿儿!我要让爹爹教我练剑!嘿嘿”
“萤儿乖”
女子把小女孩揽入了怀中,下巴抵在她的脑袋上,紧紧地抱着她。
“早知道爹爹这么厉害,直接让爹爹教哥哥剑术不就行了么,现在哥哥跑到秋寒山庄去跟顾叔叔学剑,害得萤儿一直半年都没有见到过哥哥了,萤儿好想哥哥啊”
女子握住了女孩的小手,轻声说道:“哥哥是去学本领了,萤儿要听话嘛。”
“可是”小女孩低垂着脑袋,娇声说道:“可是萤儿真的好想好想哥哥”
“乖,萤儿,你哥哥已经快要回来了,到时候你就可以见到他了。”
“真的吗娘亲?!”小女孩立即转过了身体,看着女子追问道:“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女子想了想,认真地说道:“还有一个多月吧,那时候咱们扬州就要开始举办新一届的剑道大会了,届时九州所有身手非凡的少年都会前来,到时候你哥哥肯定会回来参加比赛的。”
小女孩一下子就高兴地不得了,在女子怀中又蹦又跳。
“哥哥要回来喽!”
小女孩一边开口喊着,一边蹦蹦跳跳地再次回到了院中,重新捡起了地上的木剑,擦拭之后,小心翼翼地抱在了怀中。
“从今天开始,萤儿要好好练剑,等到哥哥回来的时候,萤儿要让哥哥教我练剑,萤儿还要成为和爹爹一样的高手,一样的大英雄!”
夕阳中,小女孩舞动着木剑,一如旁边女子当年刻苦练剑的身影。
第四百二章十六章 不握剑了()
。
荆州。
座古镇里面,对男女手牵手静静地在街上行走着。
荆州位处天下的西南方,这里常年气候湿润,冬暖夏凉,是游玩的好去处,除此之外,这里还拥有着无数迷人的自然风光,每年都会有非常多的游客来这里游玩。
大研古镇,则是整个荆州所有景点中最有名气的地方,这里保存着千年前的古迹,在九州之间都久负盛名。
这对男女在这古镇上住了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了,他们的生活直很平静,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没有人会去打扰他们。
每天早上阳光投进屋子后,男人就会先从床上爬起来,到厨房里做点早餐,而女主人这时候往往还在床上继续酣睡。
男人并不怎么会做饭,只是日复日,多少还是锻炼出来了些技巧。
不过有时候女主人是不会吃早餐的,男人也不强迫,往往都顺着女主人的心意,只不过他第二天还是会早起,依旧提前做好早餐等着女主人。
女主人起床的时候,往往都已经快到中午了,暂时先吃点东西,然后两个人就起出门了。
出门的时候还会带上另外个小东西——只黑白相间的肥猫。
那猫原本只是镇子上的只流浪猫,被好心的女主人遇见后,见到那可怜的小模样,就给抱回了家,取名叫做毛毛。
后来养的时间长了之后,家里伙食越来越好,毛毛的身体就也越来越胖,每日里和女主人养成了样的习惯,直睡到大中午才会起来觅食。
这二十年里,女主人还收养过条小狗,因为全身都是黑色的,就管它叫做小黑,只不过收养了段时间后,小黑没有养活,因此毛毛就仍旧没有个玩伴儿。
出门的时候,男女主人会带上毛毛,这小玩意儿精明得很,很通人性,跟在两个人的身边,也不闹也不叫,也不像别家的猫样到处撒欢,仿佛这天生安静的性子是随主人学来的般。
两个人到外面吃过饭,就会到附近的书馆里看会书,这时候阳光的光线会非常温和,照在人的身上会让人觉得暖意洋洋的,女主人就又想睡觉了。
带着毛毛吃过饭后,男人就会撒开绳子,那小玩意儿往往会先自己跑到些地方去玩会儿,然后傍晚时候就自己跑回家了,甚是乖巧。
这个时候,男人就会坐在长椅上,捧着本古词,静静地看书,女主人刚吃过饭,加上太阳照着,没会儿的功夫就靠在男人的肩膀上睡着了。
偶尔女主人手中的书会从手中滑落,可是还没有掉到地上,就会被男主人瞬间抓住,有时候为了不惊醒靠在自己身上的女主人,男人竟然还会单手结印,让空中的书慢慢升起来,缓缓落到椅子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男人举动的人,才会有些怀疑男人的来头。
九州大战之后,荆州的许多政策就改变了,因为剑府府长儿子的强烈反抗,荆州最终取消了剑冢,让很多人都重新获得了自由。
除此之外,府长儿子还决绝了继承府长之位,并且说这个位置应该留给真正有能力的人。
这么多年以来,府长的儿子直隐姓埋名,大多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慢慢地他也就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只有少数人才知道,其实他从来都没有远去,而是直就住在这大研古镇上。
到了下午的时候,太阳下移不少,阳光也不会那么毒辣了,男人就会合上书本,轻轻捏下女主人的鼻尖。
女主人仿佛不会老般,和男主人差不多的年纪,可是看起来却依旧只是十五六的少女模样。
“起来吧,我们要去逛街了。”男主人揉揉女人的脑袋。
女人往往会有些不太满意地拍掉男人的手,然后从他的身子上爬起来,睁睁眼睛,从长椅上站起来伸个懒腰,然后精神地对着男人挥挥手。
“走,昨天相中的胭脂你还没给我买呢,还有素鸢家新出的衣服,每个款都要要套呢。”
男人起身握住女人的手,点头微笑道:“不行。”
女人立即撅起了小嘴,用拳头捶了下男人胸口,娇声哼道:“你给不给我买?再说遍不行试试。”
“不行。”男人盯着女人,认真说道:“怎么可以每个款都只要套呢?要两套吧,换洗也好点。”
女人立即笑颜如花,跑到男人身前,乖巧地环住了男人的手臂,嬉笑着说道:“嘿嘿,我家沛沛对我最好了。”
离开书馆,两个人在街上逛圈,男人会给女人买最新的胭脂和汉服,女人也会给男人挑选几件最贵的江南名绣。
对于楚楚来说,最贵的不定最好,可是不贵的定不好,她不在乎钱财之类的身外之物,何况还是给他买东西呢。
买完东西后,这时候夜色降临,整个大研古镇也就热闹了起来,男人手拿着所有东西,另外只手仅仅握着女主人的小手,十几年来,从未变过,他总是这样小心翼翼,生怕女主人会从身边消失了般。
大研古镇的夜景是最美的,每当这个时候,无数花灯亮起,到处都很热闹。
男人握着女人的手,陪着她在小街上静静走着,两个人走走停停,不时会对着身边的东西闲聊,女人脸干净纯真的笑脸,抱着男人的手臂,是不是凑近男人,蹭蹭他的身体,像极了直乖巧的猫咪。
两个人游玩到晚上,等时间差不多了,就打道回府,路上顺便买些古镇上的特色小吃,边走边吃,走到家里时东西刚好吃完,虽然边走路边吃东西的习惯不太好,但是男人终究还是愿意这样宠着她,人生在世,如果事事都要循规蹈矩,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们俩在古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