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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人生-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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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股慈祥而溺爱的笑容,柔声道:“小蝶,你来了。”

    “嗯。”难得的是,已经很久没有跟他说过话的夏初蝶,破天荒的点了点头,道:“找你有事。”

    “必卢!”夏朝夫也不先问问什么事,激动得对着门口偷笑的光头大汉吩咐道:“去菜场买菜,中午我要亲自下厨。”

    “好咧。”满脸笑意的必卢赶忙答应下来,嘴角还很不争气的溢出一丝口水,能吃上这位爷做的饭,用千年等一回来形容也毫不为过,那手艺,啧啧整个明珠能有这个口福的,绝对不出一手之数。

    “不用了,我待会儿就走。”男人的过分热情,使得夏初蝶那颗一直刻意冰封的心,出现了一丝很细小的裂缝。

    “那怎么行!天大地大,大不过吃饭拉屎!有什么事情吃完饭再说。”

    男人说话一如既往的粗俗,身上那股浓浓的乡土气息仿佛刻在骨子里,对着停下脚步的必卢使了个颜色后,也不等夏初蝶反驳,火急火燎的返回自己的卧室换衣服,如同即将面临一场生死攸关的人生大事般。

    毕竟是有事相求,夏初蝶心里寻思着就当给他一个机会,也能当作接下来交谈的砝码,见到男人走远后,渡着步子打量起这间已经足足10年没有来过的空中楼阁。

    这里残留着她整个少女时代中最美好的记忆,那时候的她,最喜欢的便是这里的恒温泳池,她那现在很好的水性,就是在这里得到的最初启蒙。

    只可惜的是,自从这里的主人将发妻赶出家门后,她便倔强的再也没有回来过,想不到今天,会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破例

36、夏匹夫() 
夏朝夫对吃很有研究,名副其实的尝尽美食无数的顶级老饕,吃得多了自然有些心得,一手厨艺虽算不上登峰造极,但比起一般酒店大厨来说,也是不逞多让。

    一顿临时起意的午饭并没有大动干戈,主要怕某些人等得太急,因此信手拈来了四个菜,一个椒盐排骨,一个西湖醋鱼,一个可乐鸡翅,一个蒜泥小青菜,外加一大罐菌菇什蔬汤,凑起来也算一桌精致可口的家常菜。

    顶着个大光头有伤风化的必卢,自然没有得到入席的资格,但鉴于他买菜有功,被夏朝夫赏赐了几块排骨和鸡翅后,盛了碗米饭,屁颠屁颠儿的也不知道跑哪里大快朵颐去了,所以偌大的开放式厨房里的水晶桌旁,就剩下这对表情略有尴尬的父女二人。

    “来,小蝶,尝尝这醋鱼,看看味道还地不地道,记得你以前最爱吃了。”夏朝夫挑了块鲫鱼身上最好背脊肉,夹到夏初蝶的小饭碗里,笑着说道。这一刻再也没什么令许多明珠人闻名色变的夏家匹夫,只有一个透着浓浓父爱居家好男人。

    眼神有些慌乱的夏初蝶没敢抬头,轻嗯了一声后,小口小口的吃着,等到将这块最正宗不过的西湖醋鱼吃完后,似乎觉得人情已到,放下手中得意坊正品的汉白玉筷子,抬起头来,道:“其实我今天来,主要”

    “我知道。”夏朝夫摆了摆手,将她打断,随手抓起一块椒盐排骨,如同街头撸串一样的啃了起来,满嘴流油道:“是为了那个叫曹红锦的家伙吧?”

    夏初蝶并不意外他会猜到此事,在这位仅仅读过三年书,却能将一本宏观经济学倒背如流的男人面前,她已经习惯收起自己那点儿微不足道的智商,点点头后,算是默认。

    “你想让我救他?”

    放下手中啃剩的骨头后,夏朝夫终于收敛起笑容,从他明知故问的语气上,夏初蝶体会到了事情的难度。

    果然,夏朝夫沉默了少许后,摇了摇头,“救不得,真要救了他,就是坏了规矩。”

    “是不能救?还是不敢救!”夏初蝶显然没有死心。

    望着女儿憔悴的妆容,夏朝夫显得有些心疼,“你知道的,明珠能让我心怀顾忌的,没几个,霍天养刚好算一个,倒也不是怕了他,这事儿要是搁10年之后,我想都不想就敢答应你,但现在,还不到时候。”

    眼见女儿仍是一脸倔强的望着自己,夏朝夫叹了口气道:“道上有道上的规矩,霍天养一人,倒也无惧,但整个白门,就非同小可了,那小子毕竟牵涉进了白门继承人死亡的大事,我要真敢冒天下大不韪将他救了,必定会引来另外几个老家伙的同仇敌忾,到时候能不能全身而退,都得两说。”

    “白门就这么厉害?连你都不敢招惹?”夏初蝶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在她看来,眼前的这位男人可是明珠市有数的几位大佬级人物之一,如果连他都没有办法,还有谁能保住曹二牛的命?

    “毕竟是传承百年的老帮派咯,多少有些底蕴,我就算再有本事,不韬光养晦个三二十载,又岂能真正同它叫板儿?”

    听完这句略显无奈的话后,夏初蝶终于放弃了,因为没人比她更了解眼前男人的自负,能逼他说出这样的话,足以可见此事的棘手。

    一双眼睛微微泛红,沉默了好久后,夏初蝶只能抬起头来,退而求次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为难你,但能不能帮我个忙,保护好他的家人。”

    连夏朝夫自己都记不清楚,女儿上次哭是什么时候,至少在那次她为自母亲上门讨说法的时候都没有,因此脑袋有些发热的他几乎想都没想,坚定的点了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夏初蝶喜极而泣,破天荒的对他微微一笑,“谢谢。”

    事情有了进展后,她也没敢逗留,打了个招呼后,匆匆忙忙的告辞离去。

    站在门外的回廊上,望着她火急火燎的背影,夏朝夫如同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对着某处阴暗角落挥了挥手,一张平时总是挂着笑容的脸庞上,萧杀一片。

    “必卢,派人保护好小姐,如果再有不长眼的苍蝇敢骚扰她杀无赦!”

    黄埔江畔,紫金山庄。

    世人皆知汤臣一品乃楼中之王,其占地极好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它超乎寻常人想象的天价,但没多少人知道,其实在毗邻它不远的黄埔江畔,还有一处更为金贵的地段,那就是紫金山庄。

    紫金山庄之所以寂寂无闻,并非它不够高档,或是说奢靡,只因这里从不对外出售,类似于私人领地,也禁止一切外来人员擅自进入。

    紫金山庄还有一个不被关注的原因,因为这里不像汤臣一品样全是高楼,而是清一色的独栋别墅,占地近3万平方米的整座山庄,只有区区25幢房子,园林绿化率达到70以上。

    而在这25幢房子中,又有24幢从外观上看起来一模一样,唯有进入山庄的那第一幢,也是最大的一幢,风格迥异。

    它有着欧式的圆顶设计,像极了那座位于美国华盛顿的白色宫殿,整个明珠市内,也鲜有人知道,它属于一个庞大社团的大本营,而这个社团的名字,就叫白门。

    身为白门这一代的掌权者,霍天养理所当然的住在这栋大房子里,这里戒备森严,外围全是黑衣墨镜的彪雄大汉,房子里的仆人就更多,他们除了每天要照顾好霍家人的生活起居外,同时还得伺候时常来此议事的其他人。

    这里虽一向肃穆,但平日里终归有些生气,可这一切自从霍无疾死后,便彻底改变了。至少以前明面上一向待人和善的霍天养,似乎一下变了一个人,屋内常常会传出他大发雷霆的咆哮声,守卫和仆人们,也都没有了往日的笑脸,一个个战战兢兢的,生怕迁怒到这只沉睡多年,一朝暴醒的猛虎。

    “啪!”时间已过二更天,别墅的客厅中,一袭白衣的霍天养直接一耳刮子甩在前来例行汇报的蔡晓川脸上。

    “废物,一个大活人还能人间蒸发了?我告诉你!阿疾的死,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总得有人为他陪葬!不是他,就是你!”

    脸上火辣辣的蔡晓川也不敢伸手去摸,战战栗栗道:“霍爷,请你放心,我们已经根据那辆被找到的63,锁定了那小子的位置,最迟明天下午,一定能将他带到你面前。”

    霍天养斜眼瞥了他一眼,表情中充满了厌恶,若不是考虑到这家伙的父亲为社团献身而死,而那帮老家伙对他也一向偏袒,老早就让人将他沉到黄浦江里喂鱼了。

    可即便这样,只要人不死,就算打得他半身不遂,也没人敢指手画脚,就在霍天养怒气难消,准备再赏他一个大耳刮子时,门外却突然有人走了进来。

    来人是霍天养的贴身保镖阿龙,现在已经被他正式收为义子,阿龙莫无表情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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