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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不自禁抚在臂腕孔洞处,唐鸿熙到目前为止始终想不通的是,究竟是和原因使得他会重生现世。
虽说平日里也曾看过一些科幻类小说,但小说毕竟是虚构出的东西,然当这一切真切发生在自己身上……
“各位听众朋友,这里紧急插播一条短讯,据本台刚刚获得的消息,我市陇山……”
“唉,搞什么飞机啊,这评书播的好好的乱插什么新闻。这电台真是丧气!”出租车司机没好气抬手拨弄收音机旋钮。
可不等他换台,后座唐鸿熙却是陡然端正身子:“师傅,等一下,听听他怎么说。”
暼了眼后视镜中唐鸿熙模样,司机耸耸肩膀,抽回手来:“唉,看不出兄弟还挺关心时事。”
没有理会司机的调侃,唐鸿熙竖着耳朵,仔细听闻电台报道。
“昨日我市陇山自然保护区发生大火,园区内大量游客,工作人员罹难,目前各方力量正在积极组织抢救,相关伤亡人数官方正在统计,具体详细我台将跟踪报道,请市内民众保持冷静,莫要被网上不时信息迷惑。如果发现有人恶意散步谣言,请与本台或相关部门联系,核实后重奖。”
“靠!出了事儿就知道整这些,你们要是直接给出真实伤亡数字,能给人造谣扯淡机会嘛!”司机不屑点评一句。
唐鸿熙“呵呵”附和,只是其眼眸中却是擎着抹异样神采。
对于报道所提的事情唐鸿熙并不感到讶异,相反他早就料到官方不会查知真相。
即便查知,按照惯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毕竟,这档子事儿不是小事儿,一旦曝光,引起动荡不说,脑顶乌纱帽怕是也难保。
但叫唐鸿熙想不到的是,对方行事速度居然这般迅速。
要知道此事儿距离事发不过才过去十来个小时,对方竟然能在如此短时间以一场“大火”戏码,掩盖所有事实。
这下好了,火势一起,动物吃人真相便被掩埋。
所以说,人间祸事很大一部分罪责都得归咎在人类自身。
出租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拥挤车流“脱身”,待将唐鸿熙送到汽车站前,已然到了晚上八点。
此时的汽车站仍然人来人往,相当热闹,唐鸿熙未有逗留,直奔他的目标地点小旅馆行去。
根据经验,这种旅馆距离车站都不会太远。
但想找到那种无需身份证就能入住的黑旅馆倒是不太容易。
而就在唐鸿熙四下张望一筹莫展之际,一个中年妇女模样的老女人贼兮兮凑道唐鸿熙跟前,小声问道:“嘿,小伙子,要住店不?”
搁着普通旅客,遇着这样的,肯定早早SAYBEY离开,可唐鸿熙却是眼前一亮,当下直截了当:“要身份证吗?”
老妇人登时诡异一笑:“不用,拎包入住,35一天。”
相当经济实惠,在如此高物价情势下,能找到这般物美价廉住所,说实话并不容易。
但唐鸿熙知道,凡事都具两面性,这黑旅店在提供相应便利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毕竟,入住这样黑店手续简洁,在无需身份认证情况下,内里住客身份可想而知。
反正只要是正常旅客,相信没人会愿意到这种危险地方过夜,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遭遇什么。
可唐鸿熙却是个例外,一年的末世求生生涯早就叫他习惯各种恶劣环境。
说句难听的,以他目前的人生经历,不去招惹别人已是阿弥陀佛,若哪个不长眼倒霉蛋自个儿跑来自讨没趣,那可就……唐鸿熙过往一年磨砺练就的求生本领定会叫他明白什么叫做好好做人!!
第五十一章 反思()
随着老妇人猫进一处僻静小巷,七拐八绕间来到一栋自建小楼前。
刚一入内,唐鸿熙迎面便是撞上两个身着黑背心的黄毛小子,从黄毛臂膀所露纹身看,二人绝对不是善茬。
有意压低脑顶鸭舌帽,唐鸿熙虽然不惧怕这些所谓的混混,但时下他身份特殊,作为一个“死人”唐鸿熙不想招惹麻烦,尤其是在这种三教九流,鱼龙混杂场所,唐鸿熙觉着还是低调行事比较妥当。
诚如预想的一样,黑旅店办理入住手续非常迅捷,在支付了二个礼拜费用后,唐鸿熙便是顺利拿到了房间钥匙。
自荐楼总共三层,唐鸿熙房间处在二楼。
之所以选择二楼,唐鸿熙也是经过考虑的。
他适才在外就已观察过,以自建楼的高度,二楼刚好可以观察到外围街道状况,这对他日后监视相关危机至关重要。
除此之外,一旦东窗事发,身份暴露,二楼的高度也便于他跳楼逃跑。
正是基于这两点,唐鸿熙才选择了二楼作为落脚点。
拿着钥匙,拎着妇人分发的水瓶,唐鸿熙找到自己小屋。
打开房间,放亮灯光,屋内环境映入眼帘。
一台老旧电视,一张单人硬木床,外加头顶一台没了成色的电扇孤零零挂在天花板上……这就是唐鸿熙未来二周所要居住的地方。
谈不上舒适,面积也不大,但对唐鸿熙而言,这样简陋小房已然是比他过往所住环境强上百倍。
第一时间给脸盆倒满了热水,唐鸿熙直接是在屋内给满身汗污的身子彻底来了次清理。
清理完毕之后,唐鸿熙又是马不停蹄冲了碗泡面。
趁着泡面泡发之际,唐鸿熙行到窗前,着手撩开帘布,举目朝外观望。
虽说时下已经将近九点,但街道依旧热络。
来往的大巴不断将旅客放下载载出,好一番繁忙景象。
对此,唐鸿熙不禁心生慨叹。
要知道二十多个小时前,他还处在廖无人烟的死寂废城。
在那儿,你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来,你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会有什么惨剧降临到自己头上。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把死亡时间脱的久一点。
可现在……自己却是莫名其妙重回了现实。
想到这儿,唐鸿熙再次着手摸在了手臂,直觉告诉他,自己目前所经历的一切应该都和自己死前遭受的狼袭有关。
因为那是唐鸿熙生前最后的记忆点。
他不认为有人类能够介入到此事。
即便有,以人类当时的科技水平,唐鸿熙也不觉着谁能有本事把他送回到末世爆发前。
眉头渐渐蹙起,忆到狼袭,唐鸿熙不可避免想起了之前园区遭遇的事儿来。
那时,为了活命,徒于奔跑,唐鸿熙一直没功夫仔细思量狼群的异状。
现在想来,当时群狼种种行为的确有些诡异。
你说头一回与群狼遭遇,畜生绕过自己跑去和棕熊争斗,这尚且还能以猛兽争食进行解释。
可后来小屋遭遇,群狼在灰熊已经死翘情况下,依然放弃了猎杀己方,这就很难说过去了。
最后,在己方面对队长等人胁迫时,群狼不禁没有攻击己方,反而帮忙解决了队长,老段,后来还组队逼迫己方上车,完了恭送离开。
所有这些,无一不是违背“猎食者”应有的杀戮本性。
你说,这一次是巧合,但三次皆是如此……唐鸿熙不得不怀疑事有蹊跷。
正所谓事不过三,再加上唐鸿熙上一世就是死在狼爪之下。
抛开轮回转世,因果报应这些鬼神之说不谈,单就发生在自己身上遭遇来看,唐鸿熙很难不把两世经历联系起来。
不然为什么事件主角都是狼?这若真要是巧合,难道还能连续上演三次吗?
撩开臂腕,唐鸿熙不确定自己是否眼花,但他总是觉得臂腕的狼牙齿印似乎变大了。
这或许是思维暗示产生的幻觉,可有一点唐鸿熙百分百肯定,那就是在小屋与群狼狼头对峙时,他清楚感到自己身体发生了变化。
至于什么变化他没法描述,总之那一刻,他喉头有种饥渴感觉,而且那种感觉叫他不再惧怕狼头,甚至有种……亲切味道。
这听起来有些扯谈,“被狩猎者”对“狩猎者”产生亲切感,就唐鸿熙心下想法若是叫旁人知晓,定会被当做疯子。
可唐鸿熙知道自己没疯,因为就在他发生上述诡异感触后,群狼狼头白狼做出了非常直观反应……它带领群狼俯低身子,然后撤出了小屋势力范围。
原本这些细节唐鸿熙并未在意,毕竟那时候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逃脱猛兽追击。
时下冷静下来仔细一琢磨,唐鸿熙这才发现几乎白狼出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