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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田女-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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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弟有一条贴了很多轻纱做成的蝴蝶的十六幅裙,那是来弟染色失败的两种布料做出来的,意外的飘飘欲仙,也因为那裙子的成功,来弟才对做衣服也爆发出了极大的兴趣,只是,这兴趣有一点点歪了,来弟最喜欢的不是设计新样式,研究新配色,而是怎么掩饰才能将一条有瑕疵的裙子变成一件看不出失误的优等品。

    不过那裙子她轻易也没办法穿出来。

    现在身上这条,是用染过色的毛线做出的一朵朵小花,代替了原本的绣花,贴在裙子上,意外的有了阴影效果,就象站在花树下,风吹起,花瓣飘落到衣裙上的感觉,不夸张,很漂亮。

    赚钱不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么?

    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又可以改善家里人的生活,这才是李家几姐妹把做事当玩耍一般的真相,对她们来说,自己做的事情不就是在玩么?

    反正许牙婆每次见招弟见多了她不同的打扮,自然不会知道去年的时候,招弟也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姑娘。

    许牙婆详细的解释给招弟听:“大娘子心善,怕是不知道在不少地方,有孩子生得多养不起的家里,再生下来女孩子就直接给溺死了,有些心软一点的,就丢到路上看有没有人愿意捡回去养的,只是这样的孩子,很少就被人捡去的,不是被野物叼了去,就是太小了禁不住,不等别人发现就没了。

    自从皇上严令抓捕拐子之后,那些被卖的孩子就少了些,可要人的地方到处都是,那些本来生下来女孩子不想要的,也就留了她们一条命,养到五六岁上,卖掉之后补贴一下家里的生活也是好的。

    毕竟,小孩子吃的少,带到几岁也费不了什么大的功夫,何况这样一来,也多了一个进项,倒是不少女孩子因为这个活下了命来。

    虽说要被卖掉,但是,好歹总还是活着不是么?”

    还有一点许牙婆没说,就是也因为这样,也有一些人把这当成了一个副业,毕竟现在只要是能生的女人,孩子都生得不少,怀个孩子也不耽误她做事情,不少人孩子都生在了地里的,至于带孩子,小的时候吃奶也不费粮食,大一点就大的带小的,拉拉扯扯到了懂点事儿的年纪,托牙婆卖掉就是一笔钱的进账,若是运气好卖的不远,依然能够看见,有那主家富裕的,还有月钱可拿,那才是一笔可以无限提取的长期存款呢。

    招弟简直要被如此奇葩的父母给惊呆,把自己的女儿当商品来卖!

    只是想想也的确如此,如果真是爱女儿的人家,自然是不会卖亲生女儿的,但是觉得女儿是自己给了她生命,就是自己的附属物,可以操纵女儿生死的,要么溺死,要么卖掉,比较下来,还真是被卖更好一些,至少,人还活着不是么?

    只有活着,未来才有无限可能,连命都没有了,哪还有机会去在意父母是不是慈爱呢?

    听许牙婆这么一说,招弟看那些小女孩的眼光都不一样了,多了自己都不知道的怜悯。

    毕竟,这辈子的她父慈母爱,弟妹听话,拥有着一份极其难得的真挚亲情,人只有自己拥有了,才会去同情怜悯别人,反正,许牙婆的目的是达到了。

    招弟走的时候,带走了好几个小女孩。

    只是她也是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带走的都是那种虽然看着不太机灵,但是身体不错看着就很老实的女孩子。

    冲动是魔鬼,招弟直到带着人走回了山庄,脑子才终于清醒了点,只是她现在对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从来不会后悔。

    只是有些无奈,这样一算,她手下,居然大部分都是童工啊!

    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是么?

    连大老板都是儿童,手下是童工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何况,别人她没办法,自己家的几个,那可比好些大人更厉害。

    这些,就当收留了她们,给她们一口饭吃又怎样呢!

    这个世界上,最高贵最不能轻贱的,唯有生命。

    于她来说,只不过费了一些粮食,可是对别人来说,可能这就是一条命的距离!(未完待续。)

177、袜子() 
小女孩子不值钱,五两银子就买断了她们的一生,甚至有可能是她们的后代子孙,如果她们一直是奴婢这个身份的话。

    不过若真是心疼女儿的人家,根本也就不会卖掉她们了,对她们的父母来说,比起一出生就溺死,能咬紧牙关养上她们这几年,已经是全了父(母)女一场的义务了,好歹让她们活了这一命,至于卖掉女儿的银钱,那不是她们本应该还他们这一场生育养育之恩的吗?

    小孩子力气不足,虽然这些孩子在家里也是做惯了事情的,但是招弟本来就是因为不忍才买下她们回来,又怎么可能拿她们不当人可劲的使唤呢?自然是找那些不需要太多力气,轻松些的活计给她们做。

    说起来,这些活还是很多的。

    养殖场规模大了之后,春叶跟王婶儿那里都需要添人,喂兔子,捡鸡蛋,漫山遍野的跑着本来就是孩子的天性,搭配着就把事情做了也是不错的。

    除了这些,做松花蛋那里也是要人的,把需要的灰泥和好之后,让大些的孩子一个个裹上放进缸里,都是她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招弟这里,倒是在跟来弟商量事情。

    现在的衣服,最多的是麻布,其次是粗棉布,然后是精纺的细棉布,至于丝、绸、纱、锦、缎这些,都是富贵人家才穿得起的了。

    招弟当初教来弟钩针织毛衣的时候,用的就是麻线,这麻线却是涩针的,那时候招弟想的比较简单,现在的人搓麻全是一把好手,搓毛线自然也不会差。

    这线是搓出来了,来弟来找招弟问成品的时候,招弟自己都不会织毛衣,但是,她却会一些小东西,大学的时候同学们流行织的围巾就不说了,小时候跟着奶奶,那时候的家庭妇女,谁家添了小孩都会送一套自己打的小衣服。

    这些小衣服都是衣服裤子还要加上一双毛线织的鞋子才算一套,所以招弟的奶奶打麻将之余就是打这些东西预备着,招弟就被抓了童工,打小孩的鞋子。

    说是鞋子,其实也跟袜子差不多,也多亏这些,才让招弟学会了分针收针,招弟也是教了这个之后,才突然想起了一个事情。

    这里的袜子,都是布做的,招弟一来是习惯了,二来一直是想着自己也不会织袜子,也只能将就着穿这些没有弹性的袜子,除了冬天稍微难过一点,也不算太难熬。

    这时候却突然想到了,虽然没有尼龙弹性不够大,但是完全可以仿造纯棉袜的织法,弄出底子来了,袜口用罗纹针法织了,然后再象布袜子一样的系带子嘛!

    不会织袜子有什么关系呢?她会这个小鞋子啊,想必这些会给来弟无限的创意的。

    招弟的想法是对的,来弟的确给了她惊喜。

    用毛线织出来的袜子厚就不用说了,穿在脚上,那感觉也不是太好,实在是线不论搓怎么细,比较起来还是粗了。

    来弟细细的让招弟描述了她“想象”中的感觉要求,不但在线上动主意,在织法上也做了改变。

    要想做出象丝线一样细的效果,单靠羊毛是没办法做到这样的效果了,来弟无师自通了混纺的方法,袜子也不靠手织了,再细的签字也是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早在招弟教她织袜子之前,她自家练习平针织法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东西太费工了,织一圈的时间,用在织布上,可以织出不短的一截了,然后她去找了带弟,带弟在做东西上,也是很有天赋的。

    姐俩都是敢想敢动手的人,折腾来折腾去,照着来弟打出的那一块成品的效果,还真折腾出了一个东西。

    确切的来说只能算一个半成品,比起招弟那时候的编织机来自然是不行的,但是比起手织速度又要快上不少了。

    只是当时是兴趣来了一门心思扎进去研究,真做出来了才发现这东西用处还真是不大,这东西织出来的东西都是一样的,若是要弄一件成品出来,倒是手织的好做花样,不然的话,拿织布机来弄不是更快么?

    直到招弟这袜子一出,才发现这东西的用处,袜子可不是全都一样的么,只需要稍微改改,做成圆筒状的就好。

    当初这机子才出来的时候,因为它的鸡肋属性,来弟也不好意思拿到招弟面前,所以,等到来弟再次拿出经过无数遍试验终于成功的新版袜子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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