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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大能-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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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笑话一下我自己。

    但其实,我又有点可怜这个没出息的孩子。

    我也不是不想等三江的时候再来写个洋洋洒洒的千字万字感言,只是我知道,那机会太过渺茫,我恐怕没有那一天的时候。我的结局,大概率是连仙侠的分强都没能混上,就草草上架,或者最终无奈太监。

    我有时候很知足,有时候野心也很大,是个很矛盾的人。

    在生活里,我一直是个失败者。

    从小到大,总是令父母失望,也没什么朋友,身体也不是很好,见识也总是很浅薄。所以在最近的大学毕业相册里,寄语那一栏,我战战兢兢抖着手写下了“为疏为懒,不敢为狂;为拙为愚,不敢为恶”十六个字,我虽是个失败者,但我永远想做一个谁都不会来在意的老实人、真好人。

    我枯坐在这间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大学宿舍里,快几个月了,写下了这本书,没什么成绩,也没有找到工作。

    虽然我一直觉得写小说就是我的工作。

    我一直逃避着许多事情。

    但随着蝉鸣的日益响起,离校的日子也快临近了,总也要想清楚自己的将来,告别这个幼稚的我,二十几岁的人,有十年是活到了狗身上。

    我明白得很,我是一个有性格缺陷的人,虽本心未必坏,但做出的决定,达到的成就,往往令人失望,尤其是我的父母。

    我惭愧难当,却不知为何仍然写书逃避。

    今天我码字的时候,一只绿蝉飞进了宿舍里。

    其实我并不知道它飞了进来,我是在听到头顶的风扇打到了什么东西的时候,才注意到屋里有东西飞了进来。

    那小东西发出一声极短的嘶鸣,我很确定这是蝉的叫声,因为很好听。

    它被卡在风扇的罩子里,动弹不得。

    我挺好奇的,也有些不忍,因为有个女孩爱信佛的缘故,我也爱修修因果,所以我就决定帮帮它,虽然我觉得风扇罩上的那只蝉可能已经被扇叶劈成了两半,死透了,但我终究还是爬上了床,拿了个晾衣架,一手抓着床栏杆,一手用这晾衣架把这只蝉从风扇罩里给勾了下来。

    它啪地一声摔在了地上,我以为它真的死了,但是当我从床上下来,凑近前去看这只小东西的时候,才发现它还活着,它“吱——”地一声叫了出来,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只是我知道,它再也飞不起来了,因为它的一边翅膀,已经被风扇彻底给打烂了。

    我伸出手去抓它,它根本反抗不得,也无从飞走,就这么被我抓在了手里,几只小爪子张牙舞爪地对着我,但其实根本没用,是螳臂当车。

    我有一瞬间是浑身冰冷的,因为我发现,翅膀,几乎是蝉最重要的东西了。

    它跑不快,也无法用拳头战斗,只能靠着翅膀在空中飞行,它在地下蜷缩那么久,就是为了这对翅膀,为了能飞上一棵又一棵的树木,但是现在,它的翅膀没了,它再也飞不起来了。

    然后,我又想到了自己。

    网文对于我来说,也几乎是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初中开始看,整日沉迷,学业耽误,但我并不觉得这是网文的错,这只是我的错,因为我知道有太多的人看着小说考上了好大学,只是那个人不是我而已。所以我并不愿意怪网文,相反,我喜欢网文,它比课本陪伴我的时间还要多,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只是如今,我也和这只绿蝉一样,断了一半的翅膀,难以飞起来,难以从这棵树,飞到另一棵树,难以在树梢上发出好听的声音。

    一个网文写手的翅膀,左翅是他的故事,右翅,就是他的读者啊!

    没有读者的支持,这个写手是永远飞不起来的,他只能用他那细幼的爪子,在地上爬着,永远也走不远。

    说来,蝉的寿命应该不是很长吧!

    我宿舍里刚好养了个小盆栽,我就把它放在了小盆栽上,蝉是喝树的汁液的吧,这样,它也不用饿着肚子了,起码,可以在我这间宿舍里,走完它这一生。

    若是有来世,它真该记得,不要被风扇,打断了翅膀。

    一壶浊酒三四载,七年风雪独一人。

    写完这篇小东西,天刚好亮了,真好呢!

第二十七章 半山腰() 
转眼间,日当正午。

    金鳞天梯上,几位世家子的角斗,也渐趋白热化。

    金鳞山半山腰,已在眼前。

    齐家公子齐墨凭着一步数丈远的家族身法和那身绵绵悠长的内力修为,仍旧一马当先。

    他面容坚毅,目视前方,并不关注身后的追赶者,也并不在意自己的那丝灵智是否能抵御住内心的心魔,支撑着他登上金鳞山巅。

    他不想走那么远。

    他咬着牙,默然前行,心中有的,只是不远处半山腰上的那瓶仙药。

    一往无前,急躁激进。

    这与他们齐家走的路子是背道而驰的。

    齐家走的是和老乌龟一样的路子,内力绵绵长,处事平心静气。三十年前,也正是他们家的那位老祖宗,凭着那口长长的乌龟之气,败尽了其他世家的绝顶宗师,才使得齐家成为了七大世家之首。

    齐墨修的也是平心静气的乌龟功夫,从小到大,稳扎稳打,遇事平和,宽厚待人,是个温柔的人。

    但现在,他为了家族,必须急躁,必须激进,必须做出牺牲,必须拼尽全力,只为成为第一个到达半山腰,取下仙庭丹药的人。

    相比起虚无缥缈的仙缘,齐墨更想让自己的家族壮大,更想用这瓶仙药,再培养出一名绝顶宗师来,以继续保有他齐家武朝七大世家之首的地位。

    他瞧过武朝的史书,也瞧过前朝的许多史书,见过了太多门阀世家由盛而衰,最后覆灭的故事。

    他是齐家的一份子,他不愿齐家也如那历史长河中忽然衰落的世家一般,最后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下场。

    所以,齐墨顶着心魔对自己内心的煎熬,发着狠,咬牙攀登。

    现在,七名世家子的差距已经渐渐显露了出来。

    齐墨排在第一,林卸甲后来居上,超过了沈居安,排在第二,沈居安排在第三。

    其他的几人,已然渐渐掉了队,和天梯上悠然前行的其他几人一般无二,甚至已经有几人被圆质和尚和无思子给超了过去。

    这几个世家子因完全乱了节奏,又被心魔入侵了内心,寸步难行,败局已定。

    此次抢夺半山腰仙药的胜者,将在齐墨、林卸甲与沈居安三人中产生。

    ……

    “仙瑶师妹,你觉得,此次的胜者会是谁?”

    金鳞山巅上,云涛仙人观看着这场群龙夺珠的好戏,不由问了一旁的仙瑶仙子一句。

    “应该是林家的林卸甲。”

    “哦,为何?”

    云涛仙人微笑着,似乎并不认同仙瑶仙子的观点。

    “齐家的齐墨此次夺药,太过鲁莽,他们家从来都不适合做这么急躁的事情,如今半山腰虽近在眼前,但他已然是强弩之末。而反观林卸甲,一开始并不突出,但却又能后来居上,一往无前,半山腰是道坎,齐墨未必迈得过去,而这个林卸甲,从目前的表现来看,我觉得并无问题。”

    仙瑶仙子的分析很有条理,但云涛仙人却是摇了摇头。

    “仙瑶师妹太低估齐墨为家族牺牲的决心了。”云涛仙人道:“齐家是属老乌龟的,乌龟走的慢,但其实真要跑起来,未必比兔子跑得差。他要真愿意燃烧自己的本源,度过最后的那道难关,未必不能获胜。”

    “燃烧本源?”仙瑶仙子听闻刺眼,却是皱起了眉头。

    若是他真这样做了,他今生便只能止步于此,再难寸进,他的寿元更是会大大缩减,能不能活过四十岁都是一说,他的身体也会迅速苍老,再不复年轻活力。

    为了一瓶丹药,而且是一瓶不是给自己准备的丹药,他真肯牺牲这么多?

    “师妹不要忘记了,他们家的那个老祖宗,寿元只有一二十年了,齐家等不到下一个三十年了,如果不想在下次世家大比前出现家族内没有绝顶宗师的尴尬局面,这瓶丹药,齐家必须拿下。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云涛仙人这个仙庭的外来派,这个曾经的凡人,是最知道凡人的痛苦与牺牲的。

    “所以,云涛师兄认为这次的胜者,会是齐墨?”仙瑶仙子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眼中带着笑意。

    “正是。必是他齐家齐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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