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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声-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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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清清嗓子,开始吟唱:“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经过天耳通对于声音的掌控,这段吟唱被处理的诡秘无方,竟听不出来,究竟是男声,或者女声。如蚕虫啮叶,沙沙嘶哑,不似人声。

    明玉和音乐学院的女学霸听来,立刻便陷入这首歌所要表达的那种奇幻意境中。

    然后,王九千开始唱歌:“看不穿,是你失落的魂魄猜不透,是你瞳孔的颜色。一阵风,一场梦,爱如生命般莫测。你的心,到底被什么蛊惑?”

第四十章 音乐妖孽(一)() 
。我根本教不了你什么。”

    “毕竟,唱歌是讲究天赋的。我只能教一些基础的发声和练习技巧。虽然,这对你来说未必有用。不过,这也是历代歌手的经验总结。比较系统,借鉴一下也好。”

    王九千笑道:“麻烦你了。”虽然王九千实际上并不需要什么歌唱技巧。心念一动,声音自然变化。早已经超出了正常人所能掌控的范畴。

    明玉唱过《千年缘》之后,这个明京音乐学院的女学霸开始详细讲解歌唱的基本技巧。和一些比较细微,却又关键的诀窍。比如说站姿和控制呼吸等等。

    这些知识,主要是讲给明玉听。明玉的嗓音与普通人相比,也算是优秀。到了歌手群里,就泯然众人矣。而且,没有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有许多地方显得业余。这一番学习下来,收获颇丰。

    而王九千也收获不小。他对于声音的控制,特别是音乐的掌控,原本不过是凭借天耳通本身对于声音的直觉和掌控而已。却想不到,如今的音乐发展,已经能将音乐细化分别到这种程度。

    这是他从未想过的,更加细腻的控制声音的方法。所以听得很是认真。

    身为学霸,一旦认真起来,学习效率绝对不是明玉这种学渣能比的。往往是明玉还没听明白,王九千已经举一反三理解透彻了。

    这让这位明京音乐学院的女学霸很有成就感。说话之间态度也热络起来。一节课上完。王九千便被明玉,当着这位明京音乐学院的女学霸揪着耳朵拎了出去。

    在秀恩爱的同时,很直接、很暴力的表明此人有主,不准惦记……

    因为两个人的学习进度不同,明玉在认真学声乐的时候,王九千已经开始学习各种乐器了。

    当然,作为身具天耳通,可以感知掌控声音的王九千,学习乐器也自然不会如同旁人一般平凡。一件乐器拿起来练许多年。

    明玉让王九千学乐器,主要还是想让王九千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同时学两门才艺在身。毕竟,听邀请她和王九千参加选秀的人说,虽然这一次选秀前期是以歌唱为主,但是,为了让选手有展示自我,签约各大娱乐公司的机会,也会在最后添加一些才艺上的展示环节。

    如果,歌手能在歌唱的时候,自己用乐器伴奏,无形中会占许多优势。

    不过,明玉给王九千请的老师,教授的范围非常广泛。无论是管弦乐器,还是弹拨乐器,都请了几个老师。这些老师,都是专精于一种乐器。但是,为了加深对于这个门类乐器的理解,又会学习其他几种相近乐器。

    比如说,吹笛子的虽然专精于吹笛子,但是,洞箫、葫芦丝,甚至单簧管,也都略知一二。至少是业余水准。

    而王九千来者不拒。别人都是一种一种的学习乐器,而王九千却是一个门类一个门类的学习乐器。而且,上手极快。

    教王九千吹笛子的,是个音乐学院的文弱青年。仅仅是一下午的时间,王九千便跟他学会了如何吹奏笛子、洞箫、葫芦丝,以及单簧管。正所谓,一通百通。这些乐器,发声的原理非常相似,在学会其中任何一种之后,王九千都可以举一反三,推陈出新。

    毕竟,音乐也只是声音的一种而已。全都归他掌控。

    仅仅是一个下午的时间,王九千便学会了用笛子吹奏《姑苏行》,用洞箫吹奏《清明上河图》,用葫芦丝吹奏《瑶族舞曲》,用单簧管吹奏《单簧管奏鸣曲》……

    而且,每一首曲子的水平都在专业水准之上。即便拉出去参加各种国际赛事,也绝不丢人。这让苦练十几年才有如今水平,给王九千上课的明京音乐学院的文弱青年倍受打击。

    喃喃自语道:“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丫绝对是以前练过!绝对是来砸场子的!”

第四十章 音乐妖孽(二)() 
。最好是能趁机搭上关系。

    钢琴这种乐器,是西洋古典音乐中的一种键盘乐器。有五十二个白键,三十六个黑键,共八十八个琴键。以及金属弦音板组成。

    这种乐器,由意大利人巴托罗密欧·克里斯多佛利于一七零九年发明。集西洋键盘乐器之大成。音域范围非常广。几乎囊括了乐音体系中全部乐音。是除了管风琴之外,音域最广的乐器。而且演奏容易。

    所以,有“乐器之王”的称呼。当然,钢琴的演奏容易,是指随便谁都能弹响,而且,可以轻易上手简单的乐曲。而不像小提琴一般,上手困难,一个拉不好,声音就如同弹棉花锯木头。尖锐嘶哑的让人不忍听闻。

    因此,钢琴的应用极为普遍。但是,越普遍的东西,上手越容易的东西,练到极致精深处越艰难。这个时代,华夏受西方文化影响剧烈。学钢琴的人数,远远超过学民族乐器的人数。

    许多家长为了培养孩子的才艺,和对音乐的审美,又或者希望孩子走音乐这条路。在三五岁的时候,就会送孩子去学一学钢琴。然而,最终学有所成,能够称得上是一代宗师的,寥寥无几。

    以华夏的人口基数,都尚且如此。学钢琴之艰难可见一斑。

    不过,虽然钢琴的演奏非常复杂,在王九千这个已经洞察了声音细微的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种发出声音的工具而已。他有了其他乐器的基础,很快便掌握了钢琴弹奏的基础。

    而后,便开始学习一些比较精深的技巧。比如说,对于音阶的掌握,对于琶音、轮指和和弦呃掌握。对于王九千而言,根本无需进行长时间的、反复的手指独立练习,以及许多指法的练习。

    他看一次,便能将指法与乐音对应,并在适当的时候用出来。所以,无论是任何技巧,他只需要看一遍,学一遍即可。这样的学习效率堪称恐怖。

    钢琴这种乐器,之所以需要人学很多年,并且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需要不断的练习各种指法。如果指法学一遍就会,练一遍就成,并且不会生疏,那么,学习的时间将会大大缩短。

    只一下午,王九千便将这个曾经在国际钢琴赛事上拿过奖的小姑娘的一身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已然能熟练的弹奏《月光奏鸣曲》、《献给爱丽丝》和《少女的祈祷》……

    学习速度之快,让教他钢琴的小姑娘黯然失色。深深觉得自己练这么多年琴,时间都花到狗身上去了。而在练琴房外围观的众人,则长舒一口气。感觉心里平衡了许多,原来这货不仅仅是来打击我的,学钢琴也一样妖孽……

    明玉的脸色也有些感喟。王九千学一下午的钢琴,水平已经和她练琴十余年差不多了。也不知道找了这么个妖孽男友是福是祸。

    明玉知道,参加歌手海选,没有拿得出手,让人眼前一亮的绝活,绝对不行。所以,她打算和王九千用民族乐器和她合奏一首曲目。她让王九千学钢琴,只是想让王九千对于钢琴有所了解。这样才不至于在和她合奏的时候,出什么纰漏。

    而眼下王九千的钢琴水平,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期待。

第四十一章 声声幻境(一)() 
明玉想和王九千合奏的曲子是《乱红》。这首曲调是现代笛子演奏家所做的曲子。古韵流长,却没有寻常古曲的凝滞之感。与钢琴的合奏,宛如天成,自有灵韵。

    这是明玉和王九千都非常喜欢的曲子。只不过,王九千对于当众演奏毫无兴趣。所以,即便能掌控声音,也从来都没有想过和明玉合奏一曲。只不过,在听的时候,时常会单曲循环而已。

    如今,王九千已然学会奏笛,并且对钢琴也有一定的理解。想来合奏已不是问题。

    明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曲谱,对王九千道:“九千,海选的时候,我想合奏这曲《乱红》。虽然,我暂时配不出适合《乱红》情韵的歌词,但是,钢琴与笛子的合奏,咱们倒是可以先排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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