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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传奇-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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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们可以好好相处的,不是吗?”亚摩说,“塔虹还是个孩子,我们不是因为自己喜欢才干了这一行,杀戮也是逼不得已……”

    “你是在侮辱我的智商,”我用匕首抵住他的咽喉,“以为巧言令色就能把我哄成傻x?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哪怕你们长着三境最漂亮的脸,舌灿莲花能把死人说活,我也不会忘记这一点。”

    亚摩盯着我的眼睛,几秒钟后微笑了一下,说:“是啊,我们是无法救赎的罪人,那就杀了我吧,用你手里这把匕首,直刺进我的喉咙。”

    我懒得理他,侧身开始搜刮第三个水贼。亚摩仍在喋喋不休:“你根本就没那么狠心,为什么不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呢?很多人都有不堪回首的过去,但他们仍然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也许过些日子,我们再见面的时候就能一笑泯恩仇了。席拉,我真的很欣赏……”

    “我不亲手杀你是因为没必要,”我打断他的话,把战利品抱到一旁整理,“你们慢慢烂在这里,我一点儿也不会同情。”

    他不甘心地说:“那作为交易怎么样?看得出来你很理性,我不知道你和你那位不肯露面的朋友相处得如何,但我愿意跟你签订契约,你放了我们,我们做你的奴隶,永远臣服于你。”

    “有这样的契约吗?”我感兴趣地抬头。

    “有!”亚摩眼中发出兴奋的光芒,“需要一个咒语,略微复杂,但是仪式很简单,扒拉扒拉……契约订立之后,我将永远属于你,为你而战,为你做任何事。”

    塔虹——就是水贼少年——尖叫起来:“我不同意!让我做这个丑老太婆的奴隶,我情愿马上死掉!”

    亚摩阴险地笑着说:“契约一旦签订,就是强制执行的,就算奴隶其心有异,也不能违抗契约中的内容——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塔虹叫喊着:“亚摩你不能这样!这是耻辱!”

    包里那位向我解释了整个仪式和咒语——相当复杂,然后说:“倒也不是不可行。”

    我点点头,说:“明白了。但我不愿意。”

    亚摩愣了一下:“你不愿意?……你还没仔细想过这对你有多少好处吧?”

    我收拾好战利品,站起身:“我的行径已经很像个强盗了,到现在为止我还可以说服自己这是生存所迫,但如果再为了一己私欲而把你们放掉,等于自诩我的私欲大于你们的罪恶——我没有权利这么做,所有那些死在你们手里的无辜亡灵都会怨恨我的。再说,带着三个恶贯满盈的水贼奴隶?那我是什么?”

    他似乎语塞了,许久都没开口。包里那位也一直沉默着。

    我整理好装备,走去扶了蝶妖一把,说:“你应该能自己走吧?”

    她吸的谜草烟雾本来就比水贼们少,不然也不会有力气攻击黑皮衣,刚才又吸了不少胆汁——所以我断定她瘫软的模样有一部分是装出来的。

    她赧然低下头,挣扎着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上了独木舟,我站在她身后。

    独木舟上有一套简易但灵便的齿轮发动装置,我略微研究一番,顺利启动了它。我最后听到亚摩的声音:“席拉·塔拉,你有一颗石头心……你会做出一番大事的……在那之前如果我还活着……你要小心。”

第四十九章 夜莺之森() 
水贼从船客身上搜罗的那一袋子细软让我有些烦恼。

    “黑吃黑”掏空人贩子和水贼们的不义之财是一回事,占有无辜船客的遗物是另一回事。我也不能把它们丢给蝶妖,因为,如果由她来把这些东西物归原主,就不得不告诉大家旅途中发生了什么。不过,在独木舟到岸之前,我已经琢磨出了一个办法。

    航道并不难找,因为现在沼泽是在地下绵延,到处黑漆漆的,只要往有光亮的方向前行,总是没错的。一路上,我和“睡莲家的素娜”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总是我问她答;她在前方背对着我,梗着脖子不回头,我猜她比我更紧张。

    独木舟的速度很快,我们在蒸腾着泥土腥味和**湿气的昏暗中穿行,偶尔有野猴子之类的生物桀桀怪叫着从头顶上掠过,眼珠在黑暗中隐隐约约发着红光;浅滩之上还有单脚站立着休息的鸟儿,弯曲着细长的脖颈,把脑袋藏在翅膀下面,小舟在近处滑过,它们也懒得动弹。有时能看到远处有点点的灯光,也许是与其他城镇相接的航道,往往一转瞬,又消失在视野中。

    抵达夜莺之森的时候是正午——独木舟迎着光,从一处扁圆形的洞口驶出,瞬时,大量阳光像利剑似的倾泻而下,让我头晕眼花,一时难以适应。原来,之前的几个小时我们都是在一座大山内部的洞穴中,穿过了沼泽,也便穿过了山脉。

    清新的风,挟着多种充满生命力的气味,迎面猎猎而来,我睁开双眼,有生以来第一次目睹了一座真正的灵境城市。

    码头两侧矗立着一圈白色大理石灯柱,依次从平地上升至两人多高,组合成巨大的竖琴;顶上是碗状的灯盏,里面悬浮着淡蓝色的火焰,在正午强烈的光线下显得十分黯淡。

    正中间是一座小广场,由大块大块平坦的花岗岩铺就,周围排列着整齐的商铺,玻璃橱窗反着光,各色招幡在门前摇曳;更远的距离上,可以看见连绵起伏的树顶,像绿色和紫色的积云,勾勒出群山的轮廓;森林上空有鸟儿成群结队地徜徉,一时倒没有看到传说中的飞马。

    广场上虽不算熙熙攘攘,倒也人来人往;不再像良辰镇那样以半身人居多——在阳光下行走的更多是混血的灵族,其中有不少看上去与人类十分相似;间或能看到精灵,总是远离人群,空旷的眼神仿佛四周是一片荒芜,如烟的长发在尖耳朵后面优雅地飘动。

    码头已经停着几条船,大约是从其他航道洞口而来,有在卸货的,也有在卸人的,难免嘈杂。趁着这股子混乱劲儿,我们把独木舟悄悄停靠在一条客船背后,然后踩着人家的甲板上了岸。蝶妖回过头来看我,我默默地注目于她,直到被一个粗壮的矮人撞了一下,跌进人群,爬起来时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我挪到一边,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确定没什么人注意我,因为像我这样的土包子很多;只有几个衣冠楚楚的灵族在侧身而过时淡然瞥了我一眼,大概是因为我衣服不太干净。之前在沼泽里蹭的泥浆,现在基本上干了,结成了鱼鳞状的泥巴块块,我连抠带拍,自我感觉还算能见人了,于是溜达着进了街角一家看上去不怎么热闹的客栈。

    早上吃得饱,所以现在倒不是很饿,我便先去订房间。橡木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穿桃色衣裙的漂亮姑娘,极像人类,可能是混血,她懒洋洋地翻着一本卷了边的小说,用一根手指推了张价目表给我。

    “一间带独立卫浴的单人间,谢谢。”

    “没了,”她眼睛不离开书,背书似地用平板的声音流利地说,“独卫单间就一个,已经有人住了,独卫的双人间和三人间还有,要不就是公共卫浴的。”

    我又看看价目表,挠了挠耳朵:“那就来个独卫的双人间吧。”比独卫单间贵1个银币,统共两个银币一天。

    她这才把书扣在一旁,拽过一本夹着毛笔的账簿开始填。

    “住几天?”她问。

    我犹豫了一下:“是要预付房费吗?”

    她点点头,扫了我一眼:“来旅游?”

    我憨厚地笑笑,“嗯”了一声,她露出一个体谅的微笑,一边书写一边说:“那我给你写三天吧,押金就算在里面了,你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再具体算,给我6个银币。”

    “哦。”我放下包裹,从怀里的钱袋中摸出6枚白色的钱。

    她用手背撑着脸颊,一边看我掏钱,一边抱怨似的说:“这阵子闹腾的,游客越来越少,我们生意都没法做了。”

    “因为打仗?”

    “是啊,”她嘟着嘴说,“其实啊,打仗也不会打到咱们这城里来,外面乱哄哄的,到这儿来不是挺好吗?”

    “我也这么想。”

    “就是啊!”她终于打起精神,坐直了身子,“这城建立到现在,还一次没被攻破过呢。你来这儿是来对了,要是平时,人挨人,玩儿都没法好好玩儿。”

    “我只在小时候来过一次,好多地方都记不清了,”我笑着说,“这回是想好好逛逛的,要是能长住,就更好了。”

    她好奇地说:“你想在这儿找工作?”

    “有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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