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三境传奇-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精灵也并不好过。他们名义上赢得了胜利,却因失去了精灵王这个主心骨而分崩离析:战后在领土和权力分配上,几个重要的军队长之间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后来干脆带领支持者自立门户,把东都分裂成火云城、寒泉峪等好几个小领主国;还有一支去了海外,传说得到了人鱼族的支持,形成了新的势力;在这之后不久,精灵王原先的灵仆——巨龙德加尔重返于世,与一向亲近的暗夜精灵族在西南建立了夜莺之森。

    因为许多灵族对龙有天生的敬畏,特别是矮人族,简直一听到龙这个词,条件反射地就想下跪,所以夜莺之森虽然起步最晚,却迅速成为了灵境势力最强的领主国。这让其他内斗不断的木精灵和风精灵们十分戒备,曾经两次联合起来想要对抗德加尔家,但因为他们自己也有矛盾,所以总是无法保持团结一致。这样的状况直到不久前才有所改变——据说精灵王回到东都了!

    相传,当年克拉门苏在与大灯神的决战中受了重伤,不得不离开大陆隐居休养,如今眼见灵境一片大乱,终于坐不住了,虽然力量还未完全恢复,但教训不听话的旧仆总归是绰绰有余——他现在坐镇火云城,其他精灵国纷纷归顺,一个比两千年来任何时候都更牢固的精灵同盟俨然正在形成。很多人说,德加尔家要倒霉了,精灵王不会允许他们显而易见的叛逆行为;不过,也有人说,时代不同了,精灵王也不再如当年的强盛,以夜莺之森在矿区的势力来看,谁胜谁负还说不定呢。

    水贼们之所以敢到夜莺之森治下的沼泽区域寻找机会,是因为他们听说,这些日子艾罗和阿尔文两位亲王都在前线,后方空虚,至少无暇来管他们这样的小鱼小虾……

    包里那位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而我则大为烦恼:现在艾罗离家,我要不要留在夜莺之森等他呢?关于那张通缉令,虽然我打心底里认为下令的人其实是想找到我,而不是捉拿我,但如果艾罗短期内不能归来,维兰为我安排的保护措施就有可能出纰漏。话说回来,本尼妈妈他们不知身在哪儿?

    我决定还是去一趟夜莺之森,起码看看情况再说。这时,包里那位突然冒出一句话,吓了我一跳。

    “把这几个人杀了,去夜莺之森。”

    我愣了几秒,意识到他指的是在场所有动弹不得的人,顿时感觉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往上窜。

    “别让你的妇人之仁坏了大事,”他淡然说,“一来他们知道得太多,有必要灭口;二来,这些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你不必同情。还是说,你连杀人的胆量都没有?”

    “这跟胆量没关系!”我胸中腾起愤怒,“无论在什么时候,不到万不得已我都不会杀人的。”

    “无聊的老好人,”他讥讽地说,“难道你皈依了什么伪善的宗教吗?我看只是为了满足你自己的良心安宁吧。你看看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想着杀掉对方,那几个混血就不说了,那边那个人类,身上也是血债累累,那个蝶妖,如果她能动弹,绝对会马上吸干旁边那个人,下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你。”

    我的视线在他们身上缓缓扫过,心中越发明白其实他说得没错。水贼和人贩子都是亡命之徒自不必提,就算是看似普通的蝶妖,刚才,她不也反复要求“让我再吸几口他的胆汁”吗?而且,之前在船舱里,她似乎也曾想要吸我的精气。

    但我还是不会动手。不是做不到,而是坚定地相信不该做,不能做。即便是对于那些罪有应得的人,我宁愿让命运之神继续公正的审判,既不会闲得蛋疼插手援救,也不会在不必要的时候越位上前,让他们的血沾染我的灵魂或双手。

    “那就把他们丢在这里,药效过后,发生什么都跟你没关系,是这样吗?”

    “不,”我心里有了盘算,语气强硬起来,“那样是自欺欺人。至少蝶妖目前还是无辜的,我不能拿她尚未做过的事当藉口,把她逼入绝境还心安理得。”

    他冷笑:“你要冒险我不管,但我不会允许你的鲁莽威胁到我的大计。”

第四十八章 石头心() 
我不会假装鸵鸟,对包里那位的变化视而不见。事实上,在沼泽中行船之时,他就显得有些奇怪了。仔细回想,是在船只穿过“提灯少女”栖息的森林之后,他开始变得沉默而冷酷。

    但我不会问,因为如果他不想回答,问也没用,还会引来猜忌。再说,尽管与他相伴这段时间,我那颗未经多少风霜的心肯定会对他产生一些依赖,但我仍然有些不便明说的原则需要坚持——比如,自己做重要的决定;比如,谦抑,但无论何时绝不做他的附庸,不管他展现了多么强大的智慧和实力。

    所以在“杀人灭口”这件事上,我打定了主意就不会因为他很强势而动摇,哪怕最终证明我的选择是错的,要承担相应的代价也无妨。

    我走向蝶妖,弯下身子:“你叫什么名字?”

    “素娜……睡莲家的素娜。”

    “那么,素娜,”我抬起她的下巴,“给我讲讲你家里的事吧,你出生在哪里?家里还有亲人吗?”

    “有的!我家里有母亲,有两个姐妹,我、我还有一个小女儿……我们,我们住在攒星镇,这一次,我是去良辰镇看望姨妈,转道夜莺之森回家……她们都在家中等我。”

    我点点头,说:“我带你走,乘独木舟应该会很快,等到了夜莺之森,我先离开,你或者留在舟上,或者恢复体力了就请自便。你要去哪,做什么,见谁,都跟我没关系;但如果你惹我,或者乱说话,或者想做什么不利于我的事被我知道……”我放慢语速,不漏过她的一丝表情,“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还有你的家人。”

    她忙不迭地点头,扯出一个小心翼翼、带着点讨好的微笑;我又注目了她一会儿,然后移开视线,打算去剥削黑皮衣和水贼他们身上的宝贝。

    “我不同意,”包里那位说,“万一她嘴不严,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会连累我。还是杀了比较放心。”

    我不理他,从黑皮衣身上翻出了钱袋、打火机和一小包灰绿色的粉末,估计是研碎的谜草。

    “不要忤逆我。”他慢慢地说。

    “或许你应该再找一个更听话的女祭司,嗯?”我反唇相讥,“我敬重你,把你当作师长、朋友来看待,但我不是你的奴仆。”

    “……我并未视你为奴仆。”

    我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和软,于是柔声道:“那就留她一条命可好?”顿了顿又说,“反正你要杀她轻而易举,何妨多留一时?我愿意相信她一回。”

    最后这句话当然是说给蝶妖听的,我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赌咒发誓这辈子没干过坏事,将来也不会干,如果把遇见我的事说出去一个字,她就如何如何什么的。

    沉默了一会儿,包里那位妥协了,开始指点我如何科学有效地打劫灵族水贼。我一边摸索亚摩的身体,一边深感人生际遇之荒诞。

    其实阵法的力量远未消失,如无意外,直到蝶妖血的每一个分子都彻底被沙地吸收分解、完全湮灭之前,三个水贼都还得熬在这里。我猜他们都还在承受着一定程度的**痛苦,因为他们都肌肉紧绷、大汗淋漓,但贼首不知是因为死要面子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强撑着分神来调戏我。

    “别摸错了地方,小姑娘。”他努力抛了个风情万种的媚眼。

    我抬起一张暮气沉沉的脸,像因为早起而睡眠不足的小贩面对着满摊卖不出去的死鱼一样,说:“你想施美人计么。”

    他眯起细长的眼睛斜睨我。

    我重新低下头去摸索:“你就算再漂亮些,我也不会被你迷惑的,再说你长得也就那样。”

    因为有木精灵的血统,他们三个的五官都很秀丽,比普通人类和半身人好看,但咱是见过世面的,对美貌的抵抗力相对比较高,咱觉得维兰·德加尔比他们好看多了,还更生动有趣。

    水贼少年叫起来:“你这丑老太婆别做梦了,亚摩是什么人,怎么可能看上你,你快乖乖把我们放了,不然等我们出去第一个就削了你。”

    “你这不是逼我先削了你吗?”我握着刚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伏尔肯匕首,刮了一下他的胫骨,“连形势都看不清楚,就这眼力价儿,水贼这职业真不适合你。”

    “其实我们可以好好相处的,不是吗?”亚摩说,“塔虹还是个孩子,我们不是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