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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传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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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香气——虽然主人径自走上去了,可她的脚是干净的;我现在浑身上下脏得恨不得往下滴泥浆,脱不脱鞋都没什么意义,我可不想直接踏在这么漂亮的地毯上。

    豌豆花看了我一眼,露出了见到我之后的第一个微笑;她走过来,从门边的隔板上取下两片阴干的植物叶片,十分柔韧,示意我包裹住双脚,又顺手把洞口的木头门带上了,室内顿时显得十分昏黄。

    “你想先吃点东西,还是先洗澡?”

    “最好能先洗澡,太感谢了。”

    她点了点头,引我穿过一段长长的甬道,进入一间小小的浴室,里面摆着精巧的木桶,边缘连着隔壁,似乎可以烧火。她在隔壁鼓捣了一会儿,热水顺着出口哗哗地流进了木桶;她又拿来了一套棉质的家常裙子,蓝色和白色相间,还有相配的围兜和长袜。

    再次看见香皂、乳液之类的东西让我十分感慨。我没有直接爬进木桶,而是先站在下水口用木舀取水来洗,浑浊的水顺着脚背淌进下水道,这样洗了一遍,才坐进木桶,感觉热气把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蒸开了,我的力气随之流失,浑身像散了架似的又累又困。

    我几乎睡着了(或许真的睡着了),直到豌豆花在外面敲门,说下午茶的时间已经过了,刚才毛姆爷爷差人来邀请我一个小时后共进晚餐。

    我连忙从已经微凉的水中爬出来,把衣裤洗了,又把木桶连带整个浴室擦干,穿着豌豆花的裙子走了出来,除了比较短,竟然没觉得太紧。

    她原本有些不耐烦,往浴室扫了一眼发现已经打扫过,似乎有点惊讶,朝我笑了笑,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倒也合身。把湿衣服给我吧,我拿到外面晾,今晚不会下雨。”

    我向她道谢,她白白的小脸上露出一丝略微僵硬的微笑,说:“晚餐还得等一会儿,你如果饿,我在客厅桌子上放了一些食物。”

    她去外面晾衣服了。我穿着长袜走在松软的地毯上,一路留心观察,越发觉得这洞里到处一尘不染,不知是不是半身人的天性,反正豌豆花小姐特别爱干净。

    客厅的木桌上摆着一个小小的藤编篮子,里面有两块面包和几只烤马铃薯。我忍住把它们塞进背包的冲动,撕开一块面包慢慢地咽了下去。

    “我从来没去过南方。”

    豌豆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转过身,看见她缓缓从洞口的方向走来,坐到桌边的椅子上,面对着我说:“是什么样的?”

    “很荒凉,比这里差远了,”我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是这么觉得的。”

    她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直觉告诉我她并不相信我说的话。

    “那是什么?”她问,目光聚在我背包的侧兜上。里面是皮克西的弹弓。

    “弹弓。”

    “我可以看看吗?”

    我拿出来给她,看着她翻来覆去地抚摩检查,脸上浮现出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不过她什么也没说。

    “皮筋好像是什么飞马的蹄筋。”我状似无意地说。

    “银飞马。”她随口纠正道。

    “你认识这把弹弓吗?”

    “我怎么会认识!”她好像突然生起气来,把弹弓摔还给我。

    “这是别人借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给他。”

    她垂下眼睛说:“还什么还,既然肯借给你,就说明根本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

    我看了她一会儿,说:“……你认识一个名叫皮克西的绿精吗?”

    她好像被针扎了一样突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又坐回去,大声说:“不认识!”然后扫了一眼壁上的自鸣钟,一把拉起我:“都这个时间了,去爷爷那里吃晚餐吧!”

    我跟着她走到洞口,她突然回过头,瞪着我:“我好心提醒你一句,一会儿见了爷爷,还有在别人面前,不要提绿精什么的!不然……我可帮不了你!”

    我诧异地看着她,愣愣地点头,她又不放心地叮嘱我一遍,才打开门率先爬出去了。我跟在她身后,钻出地面时发现外面不止她一个人,还有一个陌生的半身人男孩站在洞口两米外探头探脑,看见沃特金小姐出现了马上兴高采烈地叫了一声:“豆花!”

    豌豆花恼怒道:“不许这么叫我!你来这儿干嘛?”

    男孩一边咧嘴笑一边局促不安地踮着两只胖胖的小腿,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又换回来,“毛姆爷爷叫你去吃晚餐呢,我来看看你怎么还不来,嘿嘿,你照顾那谁,辛苦了。”

    “那谁”从土里爬出来,拍拍手,知趣地站在豌豆花身后,刚想后退一步,被她拉住了手,说:“小心后面的蜂巢。”

    我连忙回头,只见洞口除了那丛天南星之外,另一边的土堆下面赫然码着两片碗口大小的蜂巢,蜜蜂在上方嗡嗡嗡地飞来飞去。难怪这男孩站得那么远。话说回来,还真是危险重重的洞口啊。

    豌豆花小心地关上洞口的木门,示意我跟着她走。半身人男孩蹦蹦跳跳地凑上前,被她呵斥:“别跳了,我屋里直掉渣。”男孩马上挺直手脚,像机器人似的老实跟着。

    豌豆花和灰蹄——也就是这位男孩——在前,我在后,三人在丘陵间迂回地走了一小段路,绕过丛丛矮灌木,以及枝叶掩映下的许多个小木门,它们十分隐蔽,至少在我这个外人看来,不注意的话很难发现;有些关着,有些虚掩着,更多则大喇喇地敞开着,偶尔探出半个身子,肩膀上是红扑扑的小脸,他们热络地彼此聊着天,看见我们经过,一边跟豌豆花和灰蹄打招呼,一边好奇地打量我。

    我得以一窥这个居住密集的社区一隅,也算明白了之前为什么看不到人影,以及他们为什么瞬间就冒出来了——他们都住在地下。

第三十章 最后的晚餐() 
带路的二人在一处巨大的树桩前停了下来,树桩上开着门,看上去像个斜放着的啤酒桶,门也比方才见过的都更宽阔些,可以容下两个我并排通过。

    我以为这是毛姆爷爷的住处,其实是胖普屯的议会厅;虽说是议会厅,结果走下去发现里面并排摆着四张长桌子,桌边已经坐满了半身人,每人面前都堆着高高的各种食物——要说是餐厅也未尝不可。

    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半身人们快乐地高举着木头杯子互相碰撞,金色的酒浆、白色的牛奶在灯火映照下溅出点点星斑;他们站起身子踮着脚去够桌子上摆得较远的篮子,从里面抓取大块的面包、烤鱼、苹果和紫色的葡萄,篮子就搁在手边,直到被另一个半身人探过身子拿走;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两三个搪瓷大盆,里面咕嘟嘟地冒着泡,奶油蘑菇混合肉类的香味挟在腾腾热气中扑面而来;每个人脸上都笑意盈盈,泛着满足的红光。

    尽管是这么热火朝天的场面,我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毛姆爷爷坐在最里面一张桌子的上首,看见我们进来,马上起身招呼我过去——我的座位在他旁边,也就是说,我需要挤过这满屋子的陌生人和掼在地面上的酒桶牛奶桶,深入到半身人的重重包围之中;灯光足以让我看清周围人们脸上的表情,他们在动作上该吃吃该喝喝,但仍有不少人流露出一丝谨慎或者说戒备。安排这样一个座位,可以解释为对客人的尊重;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发生什么冲突,我是绝对跑不掉的。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当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便被人们推搡着艰难地挤进去了;豌豆花跟在我身后也紧贴过来,让我稍稍放下了心;灰蹄没能跟在豌豆花身后,而是被一个小伙子拦在了另一桌上,另有一个胖胖的男孩蹦跳着过来,用他圆滚滚的手臂不停地为豌豆花保驾护航。

    晚餐十分丰盛,厨艺相当出色,我努力像周围的半身人一样轻松地大快朵颐,席间也一直没停下对筵席和主人的赞美;坐在我附近的,除了豌豆花,就是一些中老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劝酒劝食似乎并不愿意多说什么,但我还是零星拼凑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比如,后天晚上就是盛大的酒神庆典,方圆百里三个屯子的半身人们都会聚在北面的一处湖边,在仲秋最圆最大的明月之下,用丰富的祭品和助兴节目来供奉狄俄尼索斯,并在庆典上比拼祭祀水平的高下,得胜的屯子不但可以获得湖区一年的居住权,而且可以向另外两个屯子提出任何一个无伤大雅的要求,且对方不得拒绝;另外,当晚还将选出明年主持庆典的酒神女祭司,一般从当年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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