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义超人闯二次元-第4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可以杀,只是杀和不杀要从你自己的角度出发,你若是愿意给他们一次机会自然可以留他们一命,若不想给他们机会就杀了吧,反正他们也是罪有应得。”肯特说道。

    “可是怎么才能知道我自己的角度呢?”灵儿继续问道。

    “看心情吧,心情好的话就给他们机会改恶从善,要是心情不好就直接杀了他们调整一下心情。”肯特是把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教给下一代了。

    灵儿表示这也可以么?不过好像很有道理,自己要是心情不好哪里还有兴致和他们扯皮啊,直接杀了了事,要是心情好自然愿意多费一些时间。

    唐僧给这些死者念了往生咒,可惜他没有能力把这些尸体埋了,只能将尸体搬到路边,然后牵马上路。

    观音来了,她是奉如来法旨来传唐僧金箍和紧箍咒的,有了这个唐僧就能制得住孙悟空了。省的日后孙悟空再惹麻烦。

    观音也知道孙悟空不是傻子,不会主动带金箍,所以先把金箍变化成一顶帽子,让唐僧给孙悟空。那只臭美的猴子一顶会戴上的,到时候金箍上头,只要唐僧念紧箍咒就可以让孙悟空头痛欲裂。

    孙悟空离开唐僧之后也是想了想,觉得唐僧就是一个没见过市面的凡人,他堂堂齐天大圣没有必要和他置气。还是完成观音的任务为先,再说唐僧还给他做了一件小短裙,自己也不能白穿他的。

    大圣被称为美猴王,自然对自己的猴子外貌是最重视的,在花果山的时候就经常做些花环戴,自认为是猴山时尚达人,引领猴族审美。但猴子手没有人巧,做的东西都没有人族的好,所以孙悟空之后一直是偷衣服穿的,但偷的衣服总不会那么合身。就算是四海龙王送的宝甲,孙悟空穿了虽然威风,但总是有些细节让他觉得还有改进的余地。

    这一次唐僧做的虎皮小短裙却是为他量身定做,是孙悟空获得的第一款私人定制,自然是喜欢的紧,全世界都只有这么一款,穿了之后美猴王就更美美的。

    想到这里,孙悟空觉得自己还是回去吧,这款私人定制的恩情还没有还。

    回到唐僧身边,唐僧的脸色还是很难看。不过孙悟空主动道歉,让他稍微顺心。然后他拿出帽子给孙悟空,准备给猴子上个保险。

    孙悟空一看帽子,是喜不自胜,完全不顾‘沐猴而冠’这个贬义词,把帽子戴头上,喜滋滋地去看自己的水中倒影。

    等到孙悟空知道自己上当的时候,全然晚了,他为爱美付出了代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美也要有个限度,还有不要轻信人,连师父也不能全信。

    当然观音还是深得一根大棒一颗红枣的精髓,在下一次小白龙登场的时候,就送给孙悟空三根救命毫毛,避免孙悟空心里失衡。

    一个金箍,三根毫毛,先苦后甜,孙悟空心里算是正式平衡了。同时第二个徒弟白龙马也登场了,有了这匹马,唐僧的脚程也有了,也不怕坐骑累死了。

    西天之路遥遥无期,要是没有只像样的坐骑,恐怕没半年唐僧就得步行。

    白龙马本是西海三太子,因为烧掉了玉帝赐予的明珠差点就被送到斩龙台,是观音救了他将他编入西游队伍。

    白龙马也是西游队伍里最为任劳任怨的了,一点也不比沙悟净差。

    至于孙悟空的三根救命毫毛,还是用过的,虽然只用过一次,但这毫毛确实不一般。在孙悟空被大鹏金翅装入‘阴阳二气瓶’中的时候用过一次,将三根毫毛分别变成了弓线钻,把瓶子钻了一个洞,才保全了性命。

    大鹏金翅是如来名义上的舅舅,这辈分都能和鸿钧持平了。虽然他的实力完全比不上如来,但有这么个身份,身上怎么也有点好东西,这阴阳二气瓶至少比老君的八卦炉要高档,是真正能让孙悟空恐惧的,但这样的一个法宝也败在救命毫毛上,可见救命毫毛是真正用来救命的。观音在这点上没有骗孙悟空。

    带上了金箍,坐上了龙马,两师徒也算是真正踏上西游路了。

    距离观音让猪刚鬣等唐僧已经过去好多年了,连肯特都走了多年,虽然猪刚鬣已经有了卵二姐,可是命运还是让他和高老庄的高翠兰相遇了。那高小姐确实生得美丽,青春年少,可比卵二姐要长得好看多了。

    猪刚鬣见了自然忍不住***找小三,犯下了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

    一切都源于一次英雄救美。

第五百五十四章后院起火() 
话说高家庄的高财主虽然颇有家资,可是家里没有男丁,只有三个女儿,随着老人年纪越来越大,影响力也是越来越小,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打他家资产的主意。

    而高家庄的两个女儿都是远嫁他乡,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高财主本来是想找个入赘女婿,没想到他的小女儿竟然被几个地痞流氓给抢走了,他们还说等到结了婚生了孩子就继承高家产业。

    这可是把两个老人吓的不轻,当时就晕厥过去,以为不仅女儿保不住连家业也要一并毁掉了。但万万没有想到上午女儿被抢,中午女儿就被一个精壮汉子完好无损地送了回来。

    老两口看壮汉憨厚又正直,就将他留在高家庄做报答。

    这壮汉自然就是变化之后的猪刚鬣,他也是在外出找食材的时候正好遇上抢亲,这才有了他英雄救美的故事。

    当他看到高翠兰的时候,他的眼珠子就移不开了。高翠兰真的是太漂亮了,很和老猪的口味。再看高翠兰弱不禁风的样子,猪刚鬣是大生怜爱。

    从此猪刚鬣就开始了两头骗的日子,结发妻子那边是骗她说自己要出去寻找食材磨练厨艺要多出远门,其实他就是跑高老庄献殷勤了。在高老庄,猪刚鬣变做壮汉,是用厨艺打动人心,干活的时候也从来不惜力,简直比牲口还要勤劳。

    卵二姐也没有怀疑老猪,还以为自家丈夫是感于师恩突然上进了。高老庄的人也是把猪刚鬣当做是大好人,也越来越喜欢‘勤劳勇敢’的猪刚鬣了,特别是老猪做的一手好菜简直是让吃的人把舌头都要吞下肚子。

    高翠兰被美食征服,又有救命恩情,加上她父母对猪刚鬣也是非常满意,终于同意嫁给这个壮汉。

    两人拜过天地,那就要进入洞房,却突然狂风大作,一股妖气铺天盖地而来,黑云之中还有一个女声骂骂咧咧:“好你个猪刚鬣,我原本以为你是勤奋上进,不负恩师所托,没想到你在外面勾引狐狸精,抛弃结发妻子,姓猪的我跟你拼了。”

    准备入洞房的猪刚鬣也气恼卵二姐突然到来搅乱他的好事,气恼之下是不顾夫妻情谊,现出本来面目和卵二姐打了起来,两股妖气直冲云霄。

    这时高家庄的人才知道原来那壮汉竟然也是妖怪。

    高财主家上下都是本分人,哪里敢惹妖怪啊,当夜就想要把女儿送走。却不想猪刚鬣竟然又回来了,还厚着脸皮说他已经是高老庄的女婿,高翠兰已经是他媳妇,就将高翠兰锁在后院洞房阁楼中,不准任何人靠近。

    当然猪刚鬣也没有霸王硬上弓,见高翠兰不从,他也不急,他认为自己的魅力无限完全可以感动高翠兰,让她投怀送抱。完全忽略了他其实是丑八怪的这个事实。以人族的审美来说,猪刚鬣简直是上对不起国家下对不起黎民,可比土行孙还要丑上那么几个档次。

    就算做个厨师,猪刚鬣也能影响人的食欲。

    当然云栈洞猪刚鬣也是回不去了,他现在就住在肯特之前的草庐里,他和卵二姐打了一架,卵二姐自然不是他的对手,现在他们是在冷战中。

    卵二姐每日以泪洗面,但猪刚鬣却根本不在乎,他只想着如何讨好新欢,如何和新欢完成灵与肉的统一。

    当然猪刚鬣到现在也不知道卵二姐是如何知晓他在外面养小三的,他不知道是肯特出卖了他。

    早说过师父也不能信的,肯特用智子让卵二姐做了一个梦,她心有所感就冲到了高老庄,一看红烛喜宴,就知道大事不好,果然是猪刚鬣在外有了其他女人。

    现在卵二姐只希望肯特能早些回来,她需要肯特主持正义,但这一等就是三年,肯特依旧是飘渺无踪。

    三年里,高老庄请了很多法师和尚想要请走猪刚鬣,可是全部铩羽而归。老夫妻思女成疾,却一直没有放弃。

    于是就请来了取经师徒。

    孙悟空一听是妖怪作祟,立刻有了精神,于是让高财主细细说来。

    “但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