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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第2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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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

    在谷心志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丁秋云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

    谷心志却对这份礼物不很热衷,抱着丁秋云,掰着他的手看。

    丁秋云这些日子太过专注于画画,右手小手指处的茧子都磨得发了红,一看就知道很痛。

    谷心志亲了亲他的画茧,才和他一张张翻看起那些香烟壳来。

    谷心志对丁秋云说:“我最喜欢小王子与玫瑰花的故事。”

    独居在一颗小星球上的小王子种了一朵玫瑰花,对她百般呵护、娇养。

    曾几何时,他认为他的玫瑰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直到他来到地球,才发现,仅仅是一个花园里就有足足5000朵玫瑰。

    小王子因为这个发现而伤心了很久,但经过狐狸的开导,他才意识到,那朵骄矜的、傲慢的玫瑰,陪他度过了很长的岁月,它对小王子而言,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

    说着,他揽紧了丁秋云的肩膀,念起香烟壳上写着的对白。

    这是小王子在醒悟过来后,对那5000朵玫瑰所说的话。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因为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彼时的丁秋云不懂谷心志话中的意思,只觉得这话不吉利得很,伸手拍拍他的脸,以示惩戒。

    谷心志则吻住了丁秋云。

    虽然丁秋云沉浸在与谷心志重逢的喜悦中,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要做的事情。

    全球变冷、人工智能窃世,的确是人类的责任没错,但丁秋云父母的猝然离世,对丁秋云是莫大的打击。

    而在人工智能的暗箱操作下,这些年来,丁秋云有不少队友死在新人类手中,或是死在进化过的动物口下。

    要让他不恨不怨,那不可能。

    在谷心志来后不久,丁秋云又选择了一处基站,准备着手实施捣毁。

    谁想,在他们动手时,这处基站竟被一批变异过后的鬣狗包围了。

    尽管丁秋云与谷心志拼死掩护,颜兰兰还是折在了里面。

    发现颜兰兰掉了队,丁秋云还想往基站里冲,谷心志不由分说把他扛上肩,大步流星地离开。

    丁秋云最后看到的,是颜兰兰从鬣狗围攻中伸出的一只手。

    银色的手铃叮叮当当地响着,伴随着颜兰兰声嘶力竭的喊声:“你们快走!别管我!”

    然而,颜兰兰毕竟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姑娘,她实在太高估自己真正面对死亡时的承受力了。

    跑出很远后,颜兰兰凄厉的惨叫混合着鬣狗吞食人肉的大快朵颐声,从基站方向传来:“丁队!丁队救我,我不想死——”

    卡车里,有四五个人一齐压着丁秋云,才控制住没让他跳下车去。

    谷心志把卡车驶离时,远远看了一眼基站,又收回了目光。

    车子开出很远,丁秋云才放弃了挣扎。

    他双眼拉满血丝,筋疲力竭地仰面躺在卡车车斗内,耳旁全是颜兰兰的手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

    颜兰兰是队里的老人了,从建队伊始就跟在丁秋云身边。她的死,对丁秋云打击巨大。

    他反反复复想着那次计划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谷心志看不得他这个样子,抱住他轻声安抚:“这不是你的错。”

    丁秋云说:“她叫我一声丁队,她就是我的责任。”

    丁秋云不傻。他想,他们大概是被盯上了。

    看来,打击基站、摧毁人工智能的栖身之所,的确造成了ai们的恐慌。

    但有了颜兰兰的前车之鉴,丁秋云再不愿让大家在这风口浪尖前去犯险,即使有几个年轻人自告奋勇,要把对ai方的打击持续下去,丁秋云也设法予以安抚,打算度过这段危险期再说。

    但不到一个星期,他们的临时藏身地就被一群新人类攻破。

    最后,三个年轻人被擒住。

    没有一人答应成为新人类的奴隶,甚至有一人尝试自杀。

    新人类发现这些旧人类不愿配合,便砍下了三人的脑袋,并将头颅悬挂在附近最高的一棵树上。

    登上卡车、仓皇逃离的小队中,有人看到了熟悉的友伴的头颅,摇摇晃晃地被枝叶簇拥着,像是三颗饱满硕大的椰子。

    他想去叫丁秋云,但是刚开口,又把话咽了回去。

    丁秋云背对着那棵树,死死咬着牙关,咬到满嘴都是血腥味儿。

    谷心志抱住了丁秋云的肩膀,丁秋云却把自己直挺挺地绷成了一张弓。

    他疯狂思考,那些并无异能的新人类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看那些新人类的样子,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难道是他们前几日撤退的时候被人盯上了?

    但丁秋云做事一向妥帖,哪怕在失去颜兰兰后,他也强打起了精神观察四周,没有发现尾巴。

    他也想过,是否是内部出了问题,但他检查过所有人的随身物品,没有发现任何追踪器一类的东西。

    跟随在他身边的都是他多年的战友,他当然不会怀疑。

    在接下来相当长久的一段时间,丁秋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直到很久以后,身边只剩下七人的丁秋云被一群新人类生擒,在接受审问时,他才知道,新人类中的大部分人,与人工智能订下了契约。

    在几座只有新人类存在的城市中,人工智能已经恢复了正常运作,它为新人类提供便利,而相应的,新人类必须为人工智能们剿杀反抗者。

    他们针对的对象,就是丁秋云这种胆敢攻击人工智能的旧人类,以及跟旧人类“同流合污”、不愿为奴的新人类。

    被擒获后,丁秋云已经打定了主意,无论如何不供出逃走的谷心志及其他几个伙伴的去向。

    他宁可死。

    然而,当他被逼观看了同伴们的绞刑、以为自己很快也将得到解脱时,那群围绕着刑场的新人类们却并没有要杀他的意思。

    半晌后,人群自觉向两侧分开一条通路,如同摩西分开海水,他们的首领吵丁秋云走了过来。

    丁秋云抬起头,脑中轰然炸起了一个霹雳。

    在那几秒,好像有人拿着霰弹枪抵着他的眼窝开了一枪,炸得他眼睛刺痛,脑袋也疼得像是被细弹钻了无数个窟窿。

    向他走来的,分明是谷心志。

    谷心志的半身被鲜血染透,脸颊与嘴角也溅上了血,但他没有半点邪异之气,仍是往日秀气又冷淡的谷心志。

    丁秋云在那短短几瞬想了许多,想他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想那被谷心志带走的十数个同伴,想那三颗被挂在树上的头颅,想颜兰兰的手铃声,想那日意外的重逢,与谷心志曾与他说过的话。

    他说,我找不到你,只能在原地等。等了足足两年。

    待谷心志走到他身前,面色煞白的丁秋云才抬起脸,问:“你真的等了我两年吗。”

    谷心志知道他在说什么,轻松接上了他的话:“是的,我在那间超市里等了两年,杀了很多新人类。”

    他又说:“所以,他们怕我,就让我做了他们的首领。”

    丁秋云听到自己嘶哑的声音:“你背叛”

    谷心志轻松道:“嗯。”

    就如同他向丁秋云谈起自己叛逃了军队,口气轻松,仿佛对他谷心志来说,身为尚未变异的旧人类,背叛旧人类、投靠ai与新人类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丁秋云梦呓道:“为什么啊。”

    他是被威胁了吗。

    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不要多想。”谷心志似乎真的能看破他心中的想法,用沾有丁秋云同伴鲜血的手轻抚着他的脸颊,“我不怕他们,也没有人可以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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