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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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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通往天堂的是一扇窄门。有些人能通过,而有些人则不得不倒在通向她的道路上。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人为了前往美国,前往纽约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上,在枪林弹雨的丛林中,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在漆黑一片的卡车上。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们费尽心机,削尖脑袋,想要钻过那道窄门,进入天堂。

    至于窄门之后是否真有一个天堂等待着他们,那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部电视剧里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而如果你恨一个人,也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所以,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这一切对于许尽欢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刻她正在位于三万英尺的高空之中,身处于飞机的头等舱,享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周到服务。

    相比于那些削尖了脑袋,需要用付出生命为代价才能获得一个前往窄门资格的人们而言,她无疑是一位矫情的幸运儿。

    拿到窄门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她是不情不愿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个资格,而且还带着绝对合法的身份证明。

    倘若不是她坚持要回来,段迦仁恨不得直接就给她办成移民。反正,她的亲身母亲已经拿到了绿卡。

    然而价值千金,唾手可得的美国身份,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真叫人扼腕长叹。

    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渊的大哥,许家的当家人并不真心期望她的到来,所以只是勉为其难的出了两张普通舱的机票。

    奸计得逞的美国老板大笔一挥,把机票统统升级为头等舱。他是一分一秒也不愿意和她分离,至于多了一个名为小叔的电灯泡,在心情极度喜悦的前提下,也变得可以忍受了。

    许尽欢说过完圣诞节就回去,但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纽约是他的主场,他有信心让她来的了,走不了。

    他心里一直有一种直觉,只要他能带她离开中国,他就能慢慢的控制她。

    故土难离,是因为故土能给人安慰和力量,就好像大树扎根于土壤之中,根深叶茂,难以撼动。

    可倘若能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移栽到他的花园里,她就变成了一棵需要人精心照顾的珍惜树木。

    他在内心深处期盼着她的脆弱,因为她在脆弱的时候会格外需要他。

    被她需要的感觉,会让他有一种被她爱着的错觉。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跨越了一整个大西洋,即便是坐着最舒适的头等舱,下了飞机之后,许尽欢的脸色也显露出一丝苍白的疲倦。

    深秋的纽约气候喜怒无常,出了机场迎接客人的是一场瓢泼大雨。

    深秋的雨,格外的冷,狂风肆虐之中,飞溅的雨点打在脸上犹如冰渣子一般。

    然而冰冷的暴雨阻隔不了纽约人匆忙的脚步,机场大厅外出租车排起了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街道的另一面则是步履匆匆的行人,只有零星几位挑剔讲究的绅士淑女撑着伞,其他人都是在雨中穿行,仿佛落在他们头上的只是雾气而已。

    刚到纽约没超过一小时的许大仙在这一刻感受到了来自第一帝国最霸气的城市的下马威。

    出租车里的暖气让她长吁一口气,但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让她疲惫的神经倍感压力。虽然中国人的街道也很拥挤,但这种到处都塞满了汽车的感觉还是太富有冲击力了。

    她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苍白的脸色显露出一丝隐约的脆弱。

    疼惜的酸楚和喜悦的甜蜜在段迦仁的心里交织成一股酸酸甜甜的美味,差一点喜极而泣。潮红的眼圈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真的在为许尽欢的痛苦而痛苦,是如此逼真的感同身受。

    可惜,这里没有别的观众来欣赏他出色的表演。唯一的观众是前面沉默无语的出租车司机,看在阔佬给了高额小费的份上,很识相的一路闭嘴。

    许渊坐在下一辆出租车里,透过三层玻璃窗智能看到许尽欢头顶一小片头发。这一路到酒店的功夫,段迦仁一共伸手摸了她的头顶不下二十次。

    圣莫瑞斯酒店位于曼哈顿中城,是纽约久负盛名的豪华酒店。这本不是许家能负担得起的酒店,但段迦仁作为许尽欢最虔诚也最豪爽的信徒,自告奋勇为他的女神安排最好的住宿。选择这家老派豪华酒店的理由很简单,这儿离中央公园很近,步行只要九分钟。

    他为她定了豪华花园景观套房,位于酒店十七层,推开窗就能眺望中央公园的美景。

    把纽约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对这可爱的城市一见钟情。

    但他偏偏没想到机场出口的车流会让她倍感压力!显然,离开故土果然让她身体和神经都变得脆弱起来。

    作为老派酒店,圣莫瑞斯的大厅着实有一点过于狭窄,但这也是老派的标致。

    一路鞍前马后,护送着许尽欢到达客房,短短半个小时的路程他就接到了无数电话,其中有两个是不得不回复和应酬的。

    一个来自他那永远在坑儿子的亲爹,一个则是

第三十二章 纽约唐人街() 
一家人吃饭,联络感情,却还要在外面?许渊多少

    “就安排在今晚吧!大家现在外面一起吃顿饭,联络一下感情!”

    这让许湛有些诧异,他以为她会希望留在自己母亲身边。对方如此识相的态度,多少有些取悦了他。许湛的脸色好看了一些,严肃冷漠的表情也总算松弛下来,浮起一丝难得的温情。

    “欢欢不大适应纽约的氛围,希望能快一点见到大嫂,以便早日回国。”

    许渊急忙插嘴。

    许湛一挑眉。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妈妈?”她扭转头,突然开口问道。

    他不介意她冷漠,他介意她激情。

    但愿如此!

    但大概许尽欢的荷尔蒙都在那一场疯狂之中消耗殆尽,所以提前进入了属于成年人的理智冷漠期。

    对于许尽欢的冷漠,许湛虽然有一些疑惑但并没有任何抱怨。她看起来确实恢复正常了,而且似乎有些正常的过头。十七八岁的少女,就算再正常也带着一点疯狂,毕竟此时的她们从大脑到身体都被剧烈的荷尔蒙控制着。

    然后别开眼,转向长满水草的湖面,看着一只只水鸟飞起飞落。

    这是一个固执而又冷漠的男人,并不适合当爱人或者家人!她在心里对对方下了一个定义。

    作为许渊的同胞兄弟,他的这位继父远没有小叔来的英俊,平平的五官缺乏令人双眼一亮的特色,虽不能算丑,但也是泯灭于众人的类型。唯一令人醒目的大概是对方的双眼,远比许渊这样英俊系的美男子来的更有力度和深度,但明显又温度不足。

    许尽欢也看着他,目光充满好奇。

    许湛冷漠的目光划过他的脸,转而落在他身后的许尽欢身上。

    “大哥,我们来晚了。这公园实在太大了,地方不好找!”

    许渊连忙把手里吃剩的残渣塞进纸袋,丢进路边的垃圾桶,然后快步上前。

    许家大哥许湛早已经等候在湖边小径的长椅上,看到熟悉的身影过来,便站起身。

    走走停停,等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时间已经快接近九点。

    许渊朝周围看了看,终于找到一个流动的饮食小摊,给她和自己都买了一份热狗和一杯热饮。

    “我肚子饿了!”她直起腰,双手轻轻拍着腹部。

    虽明知道她不是欢欢,但欢欢的笑脸永远是最美的。

    许渊点点头,也在心里赞叹——确实很好看,她的笑脸。

    “真好看!”她发出赞叹,回头对着许渊灿烂一笑。

    生命力顽强犹如杂草一般的波斯菊在深秋仍绚烂盛开,等待着迎接日益短暂的阳光普照。紫的,红的,白的,五色缤纷,耀眼夺目。花瓣上还残留着露珠,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花!”走了几步她又被路边栽种的一盆盆大波斯菊吸引,欢快的奔跑过去。

    原来如此!

    “那是灵缇!一种赛犬,样子是不大好看,但跑得快!”许渊在旁边解释。

    许尽欢在走远之后仍情不自禁回头,好奇的看着这些怪模怪样的狗。她觉得诧异,因为这些狗一个个腿高腰细,头尖耳长,模样说不上丑,但也绝不漂亮,简直堪称怪异,宛如一群非洲难民。

    一位富有而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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