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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珠开始-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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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作的时候,等到饿劲儿过去了,会好得多。

    “对了,现在是白天,正在人多,犯罪分子不敢乱来;等到入夜了,他们就该活动了——到时候我就可以捞外快了。”想到得意处,乐平不由得双眼上吊,龇着牙笑起来,就连肚子饿的感觉,好像都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吃晚饭以后是人类活动高峰时段,这种时间段肯定不会有不法分子活动了。而且这个高峰会从六七点钟一直持续到十点钟以后,所以暂时来说,乐平没有事情做。

    以往这个时候,他会在布尔玛家看电视,或者思考修炼上的问题,不过现在么,肚子饿得无法思考,电视当然也没得看,所以

    “我还是睡一觉,等入夜吧。”

    在清冷的夜中,穿着单薄而偻烂的衣衫,躺在公园的长椅上冷得瑟瑟发抖。肚子饿得好吧,已经没那么饿了,但依然让全身都提不起力量

    “这就是流浪汉的感觉吗?”躺在长椅上,双手枕在脑后,看着夜空,空空的脑袋里不断转着的,也就剩这一个念头了。

    ——————分——————割——————线——————

    不过,似乎不需要等入夜,就有不怕死的人来了。

    十多个小青年,穿着拉风的皮衣,理着夸张的发型,戴着墨镜和霹雳手套,开着大马力摩托,双人一骑,轰隆隆隆来到公园里,把正迷糊的乐平吵醒过来。

    “这些没有公德的家伙”乐平腰上一用力,在长椅上坐了起来。打量了一下一班人,“原来是城市暴走族啊,哎迷失的青年们,为什么不趁着青春年少,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呢?”

    几个小家伙把摩托在草坪里横七竖八地一停,摊开塑料布,从摩托上拿下来啤酒,烧鸡,还有卡拉ok,貌似是想要开一个露天派对。

    别的东西也就算了,现在拿着烧鸡和啤酒在乐平面前晃,这实在是很要命,不知不觉间,嘴角都流口水了。

    “诶,你们看那个人。”暴走族阿甲注意到乐平看着这边流口水,招呼同伴。

    乐平现在胡子拉碴,面容有些憔悴,衣服也很单薄很脏,十足一个流浪汉的形象。这也就罢了,暴走族对流浪汉一般是采取无视态度,麻烦的是他还看着那些人的食物流口水(话说你也太没出息了吧^^)。

    “大叔(乐平倒也不至于就成为大叔,不过现在的样子很显老),看你的样子,是不是想吃啊。”阿甲说着话,撕下一个鸡腿,举起来朝着乐平晃了晃,然后很夸张地塞到了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口。

    “这帮臭小子!”乐平背过身去,不再理会这些半大小子。

    可惜,暴走族这样的人,你一旦惹到他们,用一般的办法就很难摆脱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惹上他们,为什么会惹上他们。

    就像现在,乐平认为不理他们就没事了,但是一帮人却主动靠了过来(作死^…^)。

    “大叔,看你的样子,很有些落魄啊,”阿乙晃着手里的烧鸡,“想吃是吧,想吃的话,可以求求我们啊,也许我们大发善心也说不定。”

    话刚说完,一帮人大笑起来——也不知道他们到底笑什么。

    乐平:“”

    他当然不至于跟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一般见识。至于说教什么的,自己眼下这个样子,说教起来完全没有说服力。

    “大叔啊,不单有烧鸡,还有啤酒哦,而且,我们还带了薯条和可乐,你真的不想吃吗?”阿丙上前作死。然后他的一班同伴又笑起来——浑然不知死之将至。

    乐平心里犯嘀咕:该不会我不理他们,他们就会一直这样缠着我吧?

    “大叔,你这样很不礼貌啊,”阿甲恼了,“难得我们好心,请你吃东西,你怎么都不吱一声的?你这个样子,未免太傲慢了吧。”

    〃

三百零六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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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么?”乐平不得不说两句了。一开口才发现,口干得厉害,于是吞了口唾沫,这才重又开口道:“傲慢么?也许吧。不过我想,在你们这些刚刚走入社会的小青年面前,我应该还有点儿傲慢的资格。”

    一句话让几个暴走族面面相觑;傲慢的资格?见鬼,就你这扮相?这家伙该不会是个疯子吧。

    只是,这个家伙这时候的气质,以及他这思路非常清晰的话,怎么看都不像是疯子。

    不过,暴走族的特征之一,就是年轻人的不知天高地厚,进而目空一切。

    “傲慢的资格?大叔,你在说笑吗?”阿甲哂笑道,伙伴们也一起笑起来,“你这个笑话,还真是很好笑。”

    “你觉得我在说笑?”乐平也笑了一声,“就算是吧——然后呢,笑完之后你想做什么?”

    “想做什么,”一干暴走族又被问得呆了一呆。

    暴走族特征之二,做事只图一时痛快,根本不会去考虑目的,善后等事情。

    “大叔,不要太嚣张啊,”阿甲大约是这群人的首领,话都是他在说,而现在他有些恼了,“你这是想要说教我们么?就连我们家长和老师都不敢说教我们,你算老几?”

    “没有人说教你们,”乐平又笑了一声:“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这代表着你们的师长已经放弃挽救你们了,你们觉得,这很光荣?”

    “”

    正在乐平的气势渐渐压倒对方之际,他的肚子却又不合时宜地“咕咕”了两声,不用说,气势一下子就泄了,而正在不知所措的暴走族们又笑了起来,“大叔啊,看你这么会说话,又这么身强力壮,你是怎么落到饿肚子的境地?”

    “”

    “嘿嘿嘿,饿肚子的味道可不好受啊,”阿乙在一边应和道:“要不要我们可怜可怜你啊,我们有吃的。”说着话,拿起一只鸡腿晃了晃。

    “不是有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么,”旁边阿丙插嘴道,“这个大叔落到这么可怜的地步,肯定是做了什么可恨的事情吧——所以我们不用可怜他的。”

    “要不这样吧,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怜的狗就未必了。大叔你承认自己是丧家犬,我们就会可怜你了。”阿乙又道。

    暴走族们都大笑起来,而乐平的脸就黑了下去,眼光也锐利起来。

    “只要学两声狗叫,就能吃到香喷喷的鸡腿哦——我猜大叔你一辈子也没有吃过几回吧?”阿乙大笑起来,“不是在垃圾桶里捡的烧鸡,更是从来没有过吧?”

    “给我适可而止啊!”乐平怒道:“嘲笑不幸的人,你们就觉得这么有趣吗!”

    他的声音不大,不过语气很重。作为一个迭经大战,跟贝吉塔、弗利萨这样的人比拼过气势的超级战士,一旦动了真怒,那个气势不用说是超级厉害的,可以说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面前这些从来没经过什么风雨波折的小家伙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吓人的人?感觉自己根本就是在面对一只择人而噬的暴龙。好几个人吓得情不自禁地退了几步。

    然而这更让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们恚怒。暴走族的特征之三,半点亏都不能吃,稍微受到一点侵犯,就会认为失了面子而勃然大怒——因为血气方刚了。^…^

    然后伴随而来的就是暴走族的特征之四:极端的暴力倾向。

    “大叔你才是不要装腔作势啊!”首领阿甲刚才被乐平的气势吓得退后了一步,认为自己的面子受损,眼下当然是要把面子找回来。于是在稳定身形之后,立刻又逼迫上来,“我们好心请你吃——”

    他不单是嘴上说话,更是把手里的鸡腿朝乐平嘴上杵了过去,手上青筋凸起,看起来非常用力,似乎乐平敢于闭嘴的话,他就会把乐平的牙齿给捅下来。

    这就有些跨越底线了,当然,这种事情在乐平面前肯定讨不了好。鸡腿捅出一半,离乐平的脸(实在不像是冲着嘴去的)还有半米远,就仿佛是捅到城墙上一样,再也无法推前一厘米——而他嘴里的话也因此只说了一半就说不出来了。

    “这,这到底是”

    无法前推,于是阿甲急忙想要撒手,可是很快就发现,撒手也无法做到了,整只手,整条手臂,甚至整个身体都像是被浇筑在水泥块中一样,完全动弹不得。

    很显然,这是面前这个怪人做的手脚——可是他明明全身都没有碰到自己啊于是一瞬间,这个暴走族的愤怒就变成了慌张。

    “就连老师和家长都不再对你们说教,那也就是说,对于你们这些人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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