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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赢得漂亮,却必须祭出些手段才行。
陈白起知道,因她刻意拖慢了书法节奏,众人的目光大多一直观注在她身上,她道:“非淡泊无以宁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静方可写好字,我愿闭目一试。”
不少人先是惊叹陈白起头两句的深远禅意,不住跟着轻念,而更多人则诧异她竟选择盲书?!
只见她干脆利落地撕下一块布条,便认真地蒙上了眼睛,然后摸索着箅了箅墨,摆正竹简位置,便已开始开始书写
她当真会盲书这般高超技艺?
不少人翘目以待,而朱春山却抬了抬眼,嗤之以鼻,故弄玄虚不作信。
其实,如朱春山所猜,陈白起的确并不会盲书,那她会什么呢?
作弊!
她有麒麟眼,闭上眼只需开启系统,便能够看清周围环境的布局,如同在黑夜中戴上红外线扫描仪一样呈现清晰图象。
她的书法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变得至臻完美了,所以她在书法字体上别有用心,此处她挑选了与朱春山截然相反的“兰亭诞碑”,取匀衡瘦硬,洋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却又洋溢着一种高贵、典雅的气息,其优美清瘦程度无一不呈一个美字,另外,她对所写的文章内容亦生一番考究,要求最好能完美体现它的字意,两者相互相承,两相映辉。
而陈白起对于自己擅长写怎么样的字,她早了然于胸,因此特地挑选了一首。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何彼苍天,不得其所。
逍遥九州,无所定处。
时人暗蔽,不知贤者。
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因朱春山与陈白起两人闹起的争执有点大,周围都围站着士子,因此陈白起并未刻意留意身边之人,就在她埋头专心致志写字的时候,却不知一披头散发,身穿广罗士袍的白发老者,悄然踱至她身后站着,背着手弯着头,两眼睁大地看着她书写。
估计他对这传说中的盲写亦有兴趣。
他见她每字都无一不差地落于原处位置,不出分格,准确无误,心中着实讶异,再一字一字看去,这书法倒入不了他眼,但他嘴里挨字念去,只觉慢慢有了意思,到最后一句,不禁在心中大呼一声“妙!”。
至于书法如何,已被他忘却,只沉迷在她的诗中。
就在众人讶异陈白起确能盲写之时,都一并忘了同在书写的朱春山,朱春山愤然搁笔,发现陈白起身边围了一大群人,而他这边却只有零星几个自家族中子弟时,便气红了脸。
他推开身边之人,便冲了进去,见陈白起此时正已搁笔之时,便不客气地抄起她方才写好的竹简,扎眼一看,先是满脸不以为然,到后来却是怔愣失神。
“陈焕仙”所写字体并不是他所认识的任何一种,却不可否认,这字虽看起来瘦骨嶙峋,但整体一观,却有一种伶仃清丽、流畅无比之“美”。
一般新奇事物皆会给人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冲击与视觉享受,哪怕它并不一定能胜过以往的旧事物,但创新一项却是能令人另眼相待,多刷新一些印象分。
朱春山只觉手上之物如有电蛰手一般,“啪哒”一下掉落桌案,面色惶惶。
“此乃何诗?”
被扔在桌案的竹简此时被一疏发张狂的老者拾回手中,相较于朱春山的粗鲁,他的动作显得如此珍重,他连一丝余光都没给朱春山,而是向陈白起询问。
陈白起摘下蒙布,见面前一疏眉凤目的老者微笑向她询问,略怔了一下,便下意识垂目揖手答道:“猗兰操。”
第314章 主公,登高台竞争()
老者颇感兴趣地阖动嘴唇,又默念了几遍后,方抬起眼,笑声问道:“你拜何人学字?”
“此乃学生自已琢磨出的,我唤其为白起字。”陈白起低下头,颇有几分少年的羞涩道。
“哦,白起?这白起为何意?”老者兴致更浓了。
陈白起却并无不耐烦,她只是犹豫了一下,方道:“白起不过夜梦之时感悟出的字词,并无它意。”
老者见陈白起答得拘谨,却滴水不露,自知也问不出其它,便也不再追问了。
这时,朱岂推开拥挤的人群赶来,他手上正拿着朱春山的书写下的竹简,他先见朱春山一脸失魂落魄地发怔,心中不解,一扭头,比起陈白起他却先一步看见白发老者,他先是睁大眼,随即面露惊喜,连忙敛袍上前行礼:“乙老!”
一声“乙老”,在花树下惊起一片“鸥鹭”。
只因“乙老”便是樾麓书院中的中正书,这能够资格上登高台的决定权,全掌握在他手中。
朱春山一听表舅喊那老者“乙老”时,先是不可思议地瞠圆眼,但很快他意识到什么,身上堆积的肥肉一抖,哑口无声,面色却是一片灰败。
那老者是“乙老”吗?这样说来方才他对“陈焕仙”的那些不雅粗鄙行为,他皆看在眼中了?!
乙老对朱岂如同朱春山一般并无侧目,只是从朱岂手中取过朱春山所写的竹简,分别对比看了两副字后,便抚了抚白胡子,笑道:“莫欺少年穷啊,寒门亦可出名士啊。”
言讫,他便将那份竹简还给朱岂,负手转身便走了。
莫欺少年穷啊
但在场的人都明白了,中正官的一句话便奠定了这场比试,朱春山他输了。
中正书来当评判,谁敢再否决这结果?
朱春山踉跄地退后几步,面色惨白,眼神慌乱迷茫,嘴中直呼着——不可能、不可能
而朱岂紧攥紧手中竹简,只觉方才中正官那句“莫欺少年穷”便是一巴掌搧在他脸上,亦是面色青红交杂地呆在原地。
其它士子眼热地在恭送完乙老离去时,皆一脸嫉妒兼羡慕地瞅着陈白起,皆呼他此次运气好,竟能得乙老之眼,说不定会有机会入“登高台”。
底下的议论纷纷陈白起权当左耳入右耳出,她在知道老者是中正书乙老之时,老实说并不惊讶,这老者身上有一种令她感觉到十分舒服的气息,那是一种光辉岁月沉淀下的睿智气韵,她只是有几分意外。
意外这样的人会为她出面,能得一位中正书的赏识,陈白起觉得这算是这次与朱春山比试最大的意外收获。
如今因中正书的一句话,她已能昂着头在“御璟台”内行走,如与其它士族弟子一般理直气壮。
接下来,她会努力攀入“登高台”,以一介寒士的身份。
登高台
樾麓之巅,苍松翠柏中,一名身躯清濯骨感的男子裹服在一身褒衣博带之中,临风绰有一番独立寒江的清醒与傲岸,敞口大袖衫经风吹拂,飘逸而轻薄。
青斓衣的男子身侧石上摆放着一块门楹木匾。
木匾上写着: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蹲下,面容气度娴雅,纤骨玉漪的手指轻轻地拂过那些字,似在感叹又似在留恋,他与旁边抄手穿着兽裘的一粗犷莽汉道:“这当真是他所作?”
“难道我还会骗你?子期啊子期,你可知,你误了一个学识不凡之人。”那莽汉虽说在叹息,但那冰冷淡漠的语气深处却透着一股浓浓的嘲讽与看好劝的幸灾乐祸。
那拂字的手一滞,许久,他方扭过头,含笑道:“燕祁,他如今何处?”
那个叫“燕祁”的莽汉正是莫荆,字燕祁,他瞥了“子期”一眼,山涧寒风刮面却觉爽快,他扯动嘴角,轻讥道:“一个瘸腿之人,还能在何处?”
实则,莫荆心底早知,他已经来了。
如今的“陈焕仙”早已大番变样,估计他便是站在子期面前他估计都认不得,那样的少年会是当初疯癫时狠咬他一口的那个乞丐。
不过以那小瘸子的脚程,估计也该到樾麓书院山脚了吧。
只是不知道,今日他“特地”费了些心思让子期调去的守山的三人,她是过不过得了,莫荆嘴角扬起几分怪异又顽戾的笑。
若是过得了,又该到了何处呢?
子期,便是沛南山长,他见莫荆又在游神了,不由得微微失笑,最近与他见面,他总是与他说着话,便不由自主地恍了神,亦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燕祈,他瘸腿之事因的确在我,若可弥补一二”
“他估计会不屑你这般想法的补偿。”莫荆回过神后,便蹙眉打断了他的话。
沛南山长起身,一双“苍然涧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