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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确定,她和他,从未见过!
“没见过,不过我看过你演的唐山。。。。。。”许默的话脱嘴而出,又戛然而止,就连伸出的双手也停悬在半空,顿住了。
许默傻眼了,因为这时的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他的印象里,唐山大地震好像是在很多年后才上映的,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他根本就记不得,也不知道。
因为无论前生,还是今世,对于娱乐圈,许默都只是个门外汉,不关注,也不了解。他不追星,因为对他而言生活的艰辛,连生存都难,何况追星这种奢侈的闲情逸致。
不过,他也有着一两样相对廉价些的爱好,比如唱歌,比如看电视。
上一世,北漂到首都的那段日子,他就花了80块淘弄过一台14寸的彩电,在郊区他租住的那个10平米小屋里,每天晚上插上天线,捣饬一会便能收到一两个台,有些雪花,却还算看的清。再煮上一把清水挂面,挖上一勺鸡蛋酱,津津有味的吃着,看着。
对于演的好的,像周迅这样演员的电影、电视,更是愿意多瞧上几眼。
他不懂演技,不会品鉴,讲不出文隽,不着痕迹这样的演技风格词汇,他之所以愿意看她的戏,就是觉得真实。就好像他心目中的太平公主,本就应该是周迅的那个样子一般。
对张静初也是一样,许默对她了解也不多,之所以印象深刻,还是因为他看过她演的那部唐山大地震。
那是他第一次一口气看完一整部电影。
当然,不是在电影院,更不是在出租屋里,而是在他唱歌的广场上,那个巨大的led屏下,他抱着吉他,一个人坐在花坛边上,独自看完了整部电影。
或许同为苦难的人,也更能感同身受,
那天,许默被震撼了,感动了,第一次因为一部电影流下了泪水。
他忘不了,那23秒的选择,那个废墟中被母亲放弃的女孩,那一滴眼角滑落的泪水,灰白、痛心、绝望。
忘不了,32年的分离后,那个女孩说过的话,带着淡淡的怨、哀和伤,“我是一个唐山人,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边上躺着的是我的爸爸。”
所以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当许默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总是能浮现那抹淡淡的灰白,哀伤。也自此,他记住了一个叫张静初的女人。
不过,此刻许默眼前的张静初,却远不及后世的成熟、惊艳,但洋溢青春的白t恤,牛仔,凉鞋,简单的依旧美丽动人。
应该还未出道呢吧?
望着张静初的打扮,许默已经确信自己说错了话,渐渐起了一身冷汗,因为一直生活在普通人的周围,加上改变了父母的命运,所以这些日子的他完全没了紧迫感,太放松下,险些将重生的秘密说漏了去,好在最后关头及时刹住了嘴。
难道还要像前世一般,浑浑噩噩一辈子吗?
也是直到此刻,他才恍然惊醒。他,该加快些步伐了。
张静初可不知道此刻许默那么多的想法,如今的她还只是一名19岁少女,所以被许默直直的盯着,脸蛋也微微红润起来,还有些羞恼,所以用力推开了许默的手,硬是一个人扶着墙缓缓站了起来。
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的她,从小在山区长大,经常跟在哥哥身后跑去山里捡石头,摘果子,像个野孩子,所以没什么娇生惯养的脾气。这些,从她一直以来的北漂生活经历就看的出来。
在首都的生活,独自求学的她,吃了不少苦,终于挺过毕业,以为苦尽甘来。可渐渐的她发现,事实和想象远不是一码事。
同届的学生们慢慢都接到了各自的戏,而她却只能演出话剧,失落,迷茫,也因此,在得知冯倩家里酒吧开业后,才爽快的答应,说跟着过来帮帮忙,也散散心。
原本冯倩是陪着她一起呆在三楼一间包厢里的,不过中途有事出去了,她一个人无聊,才出来转转,不想却撞到了许默。
“你怎么还在这?”就在许默不知道如何解释的时候,冯倩的声音忽然传入了他的耳中,也算揭掉了他的尴尬。
“呃,这就去。”许默这才想起已经轮到他的舞台,赶忙就想离开,不过临走前还是对张静初问了句,“你的脚。。。。。。”
“没事,好多了。”张静初活动了下脚踝,确实好了些。
冯倩见张静初脸色泛着桃红,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不大舒服,所以狠狠的瞪了眼许默,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三楼,才对张静初说,“他就是许默。”
“他?”张静初吃了一惊。
第27章 登台()
是他?
怎么可能!张静初实在难以置信,那么忧伤的一首情歌,13竟然会是出自这么清秀的一个小男生之手。
可他的年龄,明明看起来比她还要小上一些呢。。。。。。
很多认识张静初的人都知道,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电影和文学。可实际上,小时候的她却更热衷于唱歌。
只是学音乐的费用实在太昂贵了些,都是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才学的起的东西,至于她这样的工薪家庭,不提乐器及维护的钱,只每小时近20块钱的课时费,一年下来,就已经足够她承受的了。
所以,很无奈。
她放弃了音乐梦改学了美术,因为一支笔,一个画本,一张纸,便宜的很。
张静初每天背着画本,行走在校园里,渐渐的,她以为从此与儿时的梦想将再无缘份。可没想到因为这份美术的功底,倒是帮助她考入了中央戏剧学院,虽然是导演系,可她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兜了一大圈,她忽然发现,此刻的她,离儿时的梦,竟然又近了!
也自此结识了冯倩,加上关系确实相处不错,于是才有了向对方邀歌的事情。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冯倩给她的歌曲片段竟然会出自这么小的一个男生。
或许这个世上真的有天才吧!
和张静初一样,望着许默的背影,冯倩同样久久无语。
不同于两人的静默,此刻一层的大厅里,尖叫、喝彩、口哨声此起彼伏,早已喧沸了天。
“老姐,你不会搞错了吧,这都几点了,默子他真的会来这里唱歌吗?”吹了声口哨,凑过了热闹,李军才大咧咧的坐下来,大声的问李婉。
“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吗!”李婉被乱糟糟的气氛弄得心烦,语气也不大好。
和李军张扬,爱凑热闹的性格不同,长大后的李婉,除了偶尔会在几个极为亲近之人面前表现出一些调皮外,大多时候都是淑女,安静的,所以她非常不喜欢酒吧这种喧闹的氛围。也因此,她几乎没怎么来过这种地方,算上这次也就才第二次来而已。
第一次是林霖生日的时候,她被对方硬拽着去了趟钱柜那里。这次倒是她主动过来的,不过却不是为了玩,而是她一直记得今天是许默第一天登台的日子。
否则,她是绝对不会再来这种地方的。因为除了本身性格不喜外,还有林霖生日那次,实在没给她留下什么好的印象,弄的到现在那个讨厌的肖云生还依然纠缠着她。
所以,她哪还敢一个人再来音线。
要是搁在以前,或许就拽着林霖陪她了,但自从上次林霖对许默翻了脸,渐渐的,她就很少再找对方一起了,所以这次才硬拽上了自家老弟过来。
看了眼舞台上正唱着歌的陌生男人,又低头瞧了瞧手表,李婉也有些纳闷,时间已经过去近一个钟头了,可许默依然没有出现。
难道记错了?
不可能啊,她记得那天在咖啡厅里,冯川明明说是今天的。
李军被呛的一头雾水,想了半天也没明白,自己究竟是哪里触了对方眉头,又不敢顶嘴,只好老老实实的安静下来,连口哨也没敢再吹,不过转过身,却偷偷撇了撇嘴。
他可不信许默会来音线唱歌,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他还能不了解吗,一个活了18年都向来话少,腼腆的家伙,能在这么大庭广众之下开口唱歌?
别闹了,他才不信呢!
李军随意拿起桌子上的橙汁,尝了一小口,咂摸咂摸嘴,又一咧。来酒吧喝饮料,实在没什么意思,连歌曲听起来也没了味道。
可无奈李婉不让喝,他也没办法,只能羡慕的看着旁桌,正大口饮着啤酒。无趣的收回目光,李军又小小的喝了口橙汁。
没办法,聊胜于无嘛!
只是还没等李军放下杯,就被舞台边上一个身影惊异的叫了出来,橙汁险些洒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