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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罗兰没你这样的魔剑使-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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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补给,没有方向,没有同伴,一位来自德玛西亚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要想在古老的遗迹平安走出去,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或许说……是数学老师说的小概率事件。

    拉克丝叹了一口气,这样想道。

    她开始有些怀念起自己丢在房间里的那一盘烤肉了,或许吃了那个,自己能够多撑一会儿。

    格拉格拉……

    拉克丝费力的用地上的碎石子在地板上画了LUX三个字,还在旁边画了一个笑脸。

    如果有人看到记号的话,或许自己有可能获救。

    这是为数不多可以安慰自己的方式了。

    一边这样想,拉克丝苦笑了两声。

    自己连这里是什么地方都不清楚,更不要提有没有人来了。

    哒哒哒……

    空旷的走廊中,只有拉克丝一个人的脚步声,使其感觉非常不安。

    自己如果当初听皇兄的话,好好在自己的房间带着,现在或许已经在温暖的马车里,等着回家了。

    “呼……”

    一阵冷风传来,拉克丝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足以抵挡寒风的侵袭或许在饿死之前,自己已经被冻死了。

    拉克丝继续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忽然她感觉到有一丝不对劲。

    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看自己。

第90章 ,巨魔。() 
弗雷尔卓德虽然终年被冰雪覆盖,寻常的大陆物种无论生命力多么顽强,在这里都会变成一坨冰渣,因此。被人们称为生命禁地。

    但在弗雷尔卓德人眼里,这里的每一花每一草,都是神明的杰作。

    或者说,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的,有那个不能被称为奇迹呢?

    但是,在这片雪原之上,却有着另一种神明“一时手滑”所创造出来的造物——巨魔。

    无赖,贪婪,野蛮,恶心。

    这些词都是每一位弗雷尔卓德人对于巨魔的标准形容词,甚至连一位蛮族都可以挺起胸膛,大声说自己比巨魔更加文明。

    这些比人类高大近一头的生物生活在雪原的各个地方,他们文明程度极低,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不会耕种,不会打猎,甚至对采摘果实也一窍不通,而维持他们生存的,只有一种方式——掠夺。

    没错,每一位巨魔都是天生的强盗,他们的武器简陋,大多数巨魔甚至用一些比较尖利的冰块做武器,他们性格懦弱,巨魔虽然身材高大,但只有在面对数量少于自己两倍以上的人数时,才会鼓起勇气举着那些千奇百怪的武器,喊着叽里咕噜的口号冲锋。

    但即使如此,他们也会时刻观察四周的同类,以确保自己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

    一般的蛮族只需要几声怒吼,再加上用刀砍死几只比较靠前的巨魔,这些家伙就会一哄而散,但一旦这些家伙得逞,他们就会耀武扬威的将自己的战利品——人,还有一切能吃的东西拖回他们肮脏不堪的聚集地。

    对了,这里说肮脏不堪已经是对这些巨魔生活环境的最大美化了,这些巨魔除了胆小之外,还非常懒惰,在享用了自己的战利品后,这些家伙会将残骸随意丢弃在自己睡觉的地方周围——连同他们的排泄物一起,任凭风雪将其淹没,而他们还能在这种令人作呕的环境下呼呼大睡,直到下一次肚子饿的时候才会醒来。

    但这种生物凭借自己极强的繁殖能力,以及恐怖的生命力,硬生生的在弗雷尔卓德存活了数千年,甚至连上古弗雷尔卓德帝国都没有剿灭这些狗皮膏药。

    或许在某种程度来说,这也算是冰原上的奇迹之一……吗?

    特朗德尔就是一只巨魔。

    但他更喜欢别人叫他巨魔之王。

    因为他现在没有遇到过一个比自己能打的巨魔,至少是在他获得了自己手中的武器——来自冰霜女巫赐予的“碎骨棒”之后是这样的。

    没错,碎骨棒,这或许是巨魔能够想出来最好的名字了。

    与他的同类一样,特朗德尔完美的继承了巨魔一族野蛮,强盗的特性,但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巨魔之王,可不仅仅是因为一只由魔法制造的巨棒而已。

    智慧。

    没错,特朗德尔能够从数万巨魔中脱颖而出,最后甚至被黑暗女巫收为部下的根本,就是靠智慧。

    “不能力取得,就智取,不能智取的,就力取。”

    看似头脑简单的话里,充分说明了这只比一般巨魔还强壮数倍的巨魔的好胜心以及狡猾。

    这也是为什么冰霜女巫会派他来驻守自己宫殿密道的理由。

    特朗德尔带领自己的族群——不,按他的话来说是王国入住这座无人踏足的迷宫之后,他的生活就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了。

    第一次,当上了所有巨魔梦寐以求的国王,还得到了冰霜女巫的钦点,这两种喜悦互相重叠,这双重的喜悦又带来了更多的喜悦。

    比如眼前的人类。

    特朗德尔矮下身子,握紧手中的碎骨棒,看着在走廊下面慢慢行走,东张西望的金发少女,不由得舔了舔自己丑陋的嘴唇。

    没错,巨魔是吃人的。

    一般的巨魔什么人都吃,老人,小孩,男人,女人,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他们都来者不拒。

    但作为巨魔之王,特朗德尔自然有他自己的品味方式。

    男人有嚼头,女人肉更嫩,老人干瘦咯牙,小孩骨脆多汁。

    这些在常人眼中为之作呕的名词在巨魔的群体中却被称赞为有品味,这一点也是特朗德尔最引以为豪的地方之一。

    而在特朗德尔的食谱中,第一名,还数那种金发的,据说是来自德什么西亚的少女。

    对,就是下面那个闯入巨魔领地的那种。

    虽然特朗德尔狡猾非凡,但其依然遵循了每一个巨魔的本能——懦……哦不,按他的话来说,这叫谨慎,在数米高的台子上观察跟踪了拉克丝很长时间,才确定其打不过自己,可以智取。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的大嘴中,就已经流出了恶臭的液体。

    要知道,冰霜女巫每次喂给他的食物都已经是一具冻僵的尸体了,嚼起来也是满嘴冰渣,这让特朗德尔觉得实在不符合一位“国王”的身份。

    虽然碍于冰霜女巫强大的实力,但特朗德尔并不会放弃自己对于美食的追求,将误闯入这座迷宫的入侵者吃掉,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兴趣。

    想到这里,特朗德尔已经再也无法忍受,举起手中的碎骨棒,向下跳去。

    轰隆!

    随着一阵烟尘四起,拉克丝被巨大的冲击力冲倒在地。

    “巨魔时间到了!”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一个比拉克丝足足高一倍的身影从烟尘中走了出来,丑陋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贪婪的表情——无关****与金钱方面,而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食欲。

    巨魔!

    拉克丝一下就认出了这种生物,在战争学院中,生物老师曾经以巨魔为例,讲过很多有关弗雷尔卓德的知识,而拉克丝自然也知道,巨魔这种生物,是吃人的。

    但……但是眼前的巨魔,也太大,太强壮了吧。

    拉克丝努力迈动自己有些发软的腿,想要向后退去,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已经被至少二十只以上的巨魔包围了。

    怎么办?

    慌忙之中,拉克丝赶忙运行起自己身体里为数不多的魔力,想要借此进行反抗,但严重的营养不良已经让她的身体反应迟缓。

    而这时,特朗德尔手中的巨棍,已经高高举起……

第91章 ,撤退,以及狩猎者。() 
如果真的这么简单的话,这本书可能就要完结了。但很可惜,作者并不这样想。

    你见过用水果刀的刀尖停下压路机的场景吗?

    不可想象?

    不,这一切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拉克丝的面前。

    一把朴实无华的黑色匕首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刀尖正好抵住向自己袭来的巨棍。

    而那把匕首的主人,则站在自己身前,不高的身体将自己挡在身后。

    好像……有些眼熟。

    “唉……我真是受够了,你难道真的是骑士小说的主角吗。”

    哈迪亚斯无奈的说道。

    “你身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足够写一本畅销大陆的小说了,毕竟你们人类都喜欢英雄救美的这一套。”

    “如果你有时间废话,不如快点出力。”

    莱恩斯一边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怒火,一边说道。

    “好吧好吧,骑士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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