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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嘣脆,鸡肉味”
“吓得把我家的智利红玫瑰也烤了吃,oAo,味道还不错”
“我感觉我手里的炸鸡腿都没旭爷的好吃”
几条蜘蛛腿下去,陈旭嘴角一弯,“味道还不错,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难吃。”
剩下一个蜘蛛肚子,被他捏在手里,圆滚滚的。
许多观众看了,脑袋里立刻脑补出了它在旭爷嘴里爆开的场面:
“Boom,shakalaka”
“您的好友,爆浆大鸡排线了”
“我的天,让你们这么一说,我都没胃口吃饭了”
陈旭看着弹幕,笑着将捕鸟蛛的肚子扔进嘴,而在他咬破的一瞬间,一股液体流入嘴。
下一秒,他的脸色立刻绿了下来,但是还是强忍着咽了下去,“呼……我能明显的感觉到有液体在我嘴里流动,这味道……不说了,我得赶紧先吃个小竹笋压压惊”
有的观众看到这一幕,立刻打着弹幕:
“哈哈,旭爷的表情瞬间亮了”
“一口捕鸟蛛肚子下去,满嘴蜘蛛丝”
“瞎说,明明是满嘴妹汁”
随后,陈旭扒开了树皮里的泥巴,将叶子打开,里面冒出一片白色的蒸汽,一共四个嫩黄如玉的春笋静静地躺在那里。
他拿起其一个,咬了一口。
不得不说,熟了的春笋是生笋味道更好,甘甜的笋汁浸满舌尖的时候,总算是冲淡了捕鸟蛛肚子里的液体味道。
一共四个竹笋加一只虎纹捕鸟蛛,这为他提供了大量的蛋白质跟能量。
午休息的时候,陈旭将兽皮再次制作一番,完全撑开,绑在了三角。
“要想制作背包,必须得等这张皮完全晒干才行,洞里的阳光太少,我必须拿到外面去晒”
弄完毛皮,他又跑到游,看了看自己的矿泉水瓶陷阱,里面只找到了两条小鱼。
有总没有强。
陈旭将小鱼弄死,然后把陷阱位置再次换了一个地方。
下午,他将竹子横在一块儿大石头,用石斧不断地砸着竹节,想要制作几个盛水容器。
但也许是老竹子太过坚硬的关系,他这把简易石斧也终于宣布退役,整个石刃完全碎裂。
没办法,陈旭只好先找了一块儿尖锐大石头先代替,将竹筒砸成了四节。
然后,他将其的一个竹筒在河里盛满水,回来放在火堆里烤着。
“相于普通的木头,竹筒更不易被火烤着,而且因为竹筒里有水,会不断吸收火堆传递给它的热量,更不容易被烧着了,但我们还是要小心竹筒受热不均,以免产生炸裂,所以每烤一会儿,都要转动一下。”
几十分钟后,竹筒里的水终于发出“噗噗噗”的气泡翻腾声,显然是烧开了。
他立刻拿出来,凉了一会儿后,小口喝了几口。
“呼……终于喝到了热乎乎的白开水了”
补充完水分,下午,陈旭又用回在海岛磨制石斧的方法,重新制作了一把。
三个小时候,他终于将石斧完全做好。
看了天色,他将石斧别再腰间,“估计再有三个小时,天色会发黑,我们得快点寻找晚的食物了,不要指望那个矿泉水瓶陷阱,那只够当点心的。”
说完,陈旭便快速跑到河谷,因为午在竹林里发现了白化黑熊,所以这一次,他是朝着相反的山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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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一具尸体(求月票)()
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一具尸体求月票
因为时间有些紧迫。
所以陈旭一路山的速度都是有意加快的,但即使如此,因为要注意脚下那些烦人的石子以及随时可能偷袭的毒蛇,他的速度还是没有在平原赶路那么快。
半个小时之后,他突然停下身,指着身旁一颗植物,松了口气,“呼……还好我一直都有注意周围的环境,手臂差点被它刮伤了。”
“这是毒芹,又名野芹菜、毒人参,多分布在北温带,但部地区也有生长,它是剧毒植物之一,毒性接近毒箭木,能瞬间麻痹人类的运动神经,抑制延髓枢,只需要120毫克,可致死”
“我小时候,老家村子里的人经常会去山里采水芹菜,却因为分辨不清,误食了这种毒芹,结果全家老小四口当晚全部丧命,根本来不及救治,所以,大家千万千万要记住它的形状,避免在野外误食丧命”
直播间的观众顿时吓了一大跳,因为旭爷眼前这颗毒芹,明明长得很像家里经常吃的水芹菜
“我滴妈呀,这也太tm太吓人了吧?”
“旭爷所有的嘲讽小故事,这个真心吓到我了”
“加1,旭爷这个故事我第一次笑不出来,那家人死的太惨了”
“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吃芹菜了”
为了强调事情的严重性,陈旭又解释了一句:“如果大家仔细观察,水芹菜和毒芹还是有明显分别的,你们看它的茎,全是毛茸茸的一片,而水芹菜我们都知道,是不长绒毛的。”
“而且,毒芹整棵都会散发着一股恶臭味儿,当你一靠近,会明显的感觉到,好了,我们赶紧避开,寻找其他食物”
说完,陈旭便绕开了毒芹,继续朝着山走着。
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后,他再次在前方发现了一头尸体。
不过,这具尸体明显要之前那只羚羊要大太多了。
“这是一头雄性麋鹿,大型食草动物,至少在一百公斤以,能猎杀这种体型级别的动物,只有华南虎跟花豹,但华南虎全国只有50到80只,可以说野外已经基本灭绝了,花豹的可能性更大。”
一边说着,他一边绕到了另一边。
与那头羚羊类似,这头麋鹿的身体也全部被掏空了,但也许是花豹没吃了的关系,面还残存着不少血肉。
陈旭凑过去一闻,摆了摆手,咳嗽两声:“咳咳……这尸体已经产生恶臭了,估计死了很多天了,肉已经完全不能吃了”
“不过,麋鹿不同于羚羊,它的骨架非常大,也许我们可以从它的后腿里找到不错的食物”
于是,他走到麋鹿的身后,掏出石斧,对着它的大腿骨一阵狂砍。
几下过后,大腿骨掉下来。
然后陈旭又找到了一块儿大石头,猛砸骨头,外骨碎裂后,里面暴露出来一层白油油,有些发黄的膏状物。
许多观众立刻感觉有些反胃:
“旭爷,你该不会是要吃麋鹿的骨髓吧?”
“为什么不能吃?我们家吃火锅我喜欢点猪骨髓吃,老香了”
“旭野不是说这麋鹿已经死了好久,肉已经变质了么,那骨髓还可以食用么?”
陈旭开口解释道:“这没什么不能吃的,野兽在成年以后,对造血能力的要求下降,所以骨头内的红骨髓会转变为黄骨髓。”
“黄骨髓百分之九十的成分全都是脂肪,属于油脂,而且还被密封在骨头内,不容易接触空气,相于肉类,会更不容易变质。”
“虽然我从没生吃过骨髓,但理论来说,生肉能吃,它也一样”
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块儿骨髓,塞入嘴,咀嚼了两下后,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竟然没有脂肪的油腻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关系。”
随后,他把整条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另一条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这么多黄骨髓,摄入的能量应该非常恐怖,足够顶过今晚了,如果我现在躺在床不运动,说不定还会发胖。”
陈旭对着镜头,开了句玩笑。
“这头麋鹿身全是宝贝,你们看这鹿皮,厚实而且很大,足够我做一件衣,毕竟我身这件树皮袍子还是有些太厚重了。”
“还有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坚硬,而且异常锋利,是连狮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办法带走一根,这可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来,陈旭开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将整张鹿皮切割下来。
相于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实,虽然黑曜石刀很锋利,但跟真正的匕首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花费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把整张麋鹿皮完整地剥下来。
撑开后,整张皮都是油量的棕黄色,异常美丽。
“怪不得这么多偷猎者肯敢冒着犯法的危险猎杀它,相信它会变成一间非常漂亮的外衣”
陈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较简单粗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