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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本来是一个有钱要低调的城市,但是那些华夏倒爷却是那么大手大脚地露富,他们自然是被不少灰社会,流氓份子给盯上了。
不少张扬的华夏倒爷被砍死在莫斯科他们的房子里,钱被洗劫一空。
有的就是那些俄罗斯女人做的,她们见财起意,叫几个俄罗斯流氓杀害对方,并洗劫。
李均时不时听到那些事情,所以他在莫斯科很低调,也洁身自好,金发碧眼的女人们虽然美,但是不能太沉迷了,自己有伊娃一人足矣。
……
李均回到了国内。
因为整个暑假都不着家,他得回家一趟了。
转眼之间,大学要开学了。
如今李爸已经不像是高中那样管自己了,李爸认为儿子已经长大,他自己的事情他自己做主了。
这让李均对李爸不再那么死脑筋了,这跟前世完全不一样啊~
老头子尿性怎么全没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
老头子也不再老是说某些人投机倒把,也不眼红谁家又开了作坊,扩大了生产。
李均很是狐疑。
不过扫到李爸看的报纸。
李均豁然开朗。
知道老爸不再歧视他们的原因了,不再老是叨叨什么资本家,投机分子啥的了。
原来邓公现在对温洲定调了,温洲,这是华夏改革麦加的地方!
改革的麦加地,这评价不可谓不高,要知道麦加是***教第一大圣地。
是***教的信念圣城,是沙漠民族可谓吸吮渗透泉水而得名。
邓公居然说温洲是华夏改革开放的麦加!
天呐!
李均继续看着报纸,人们日报写着,邓公说温洲是华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蒙老师”,他们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他们是一群先富裕起来的人,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因为温洲有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发展了商品经济,二是率先建立市场经济,三是率先孕育了产权清晰的民营企业。
温洲改革先行,创造温洲模式,他们是为了吃饱肚子的最原始冲动,极力摆脱贫困的朴素追求值得所有人学习,唯有此,其动能才能以生生不息,永不衰竭。
所以,邓公号召大家要大胆地走出去,要大胆地干,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不是坐在那里想出来,不是坐吃山空来的。
蚂蚁雄兵式的“老百姓经济”,温洲的作坊式经济值得全国人民学习。
温洲开始第一次得到了认可。
引进温洲人,引进温洲模式就是引进改革开放,在华夏刮起了一阵旋风。
温洲人第一次被正名,现在温洲城自然是是敲锣打鼓,鞭炮声隆隆。
李均也觉得很高兴,但是这高兴不了太久的。
春江水暖鸭先知,秋江水寒鸭也是先知,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温洲人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凭着流汗,流泪,流血在改革开放初期赢得天下,他们吃的是草,挤的是奶,但是更多的情况是,他们听到的骂声,挨的是鞭子。
一切,源于原罪,就是改革开放初期投机倒把,假冒伪劣,行贿钻营,偷税漏税,既然“曾经”有罪,那么当一定时期社会公众继续已久的某种情绪需要发泄,他们又被拉到审视被质疑的聚光灯下。
温洲就是那个瘟洲,看资本主义到温洲去,温洲赌博到处有,妓…女按摩女满街走,流氓打警察,炒房,炒煤,炒棉花,炒大蒜,炒钱,老板跑路。
他们将被一会说成是天使一会说成是魔鬼,而早期改革那批温洲前辈只不过一群吃苦,胆子大,头脑比较机敏,商业禀赋相对浓厚,愿意和已经为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奋力打拼的中国人,大多数还是农民。
华夏人啊~
第348章 又见谢宜!()
李中照在家里穿了一身新衣。
今天他准备去那个当老师的堂兄家里去吹嘘吹嘘。
因为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啊!
他有点得意忘形地说道“老婆,这人真是衣服马是鞍呐,这话真不假,就凭这身衣服,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大富翁了。”
“咱们只是小富裕了,你呐,少吹牛皮,还大富翁。”
“大富翁,大老板那不是迟早的事情。”
“我儿子是小老板,我是大老板,哈哈!”
今天家里来人了。
是李均大爷爷的第六个儿子,也就是他的六叔,那个让自己不念书的儿子在学校买鞋的李中照,四年过去,他们家从当初倒卖运动鞋的如今也是发达了,在温洲城也整了作坊,并开了几家鞋店,也在温洲龙岗那边买了房子了。
最主要的是他们家还买了一辆小车。
这年代,小轿车,那是羡慕死别人了。
他在李家吹嘘着他儿子李煜多么聪明,多么有商业天赋,当初带着他卖鞋,两年时间他就上手做生意了。
“嘿嘿,国立大哥,我家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初不是念书那块料,我就果断让他跟我一起闯,这小子脑瓜念书不行,做生意那个灵光,那叫真是一个厉害,那孩子也很孝顺,这不,还给我买了一辆车。”
“李煜那孩子会做生意,有孝顺,以后一定更能做一番大生意。”
李爸笑着说话。
其实他是脸笑心不笑,这老六赚了钱就张扬,谁不知道他家卖车了,还专门跑到自己跟前来吹嘘一番。
“你家李均那孩子也不错,念书念的不错,可就是,怎么说呢,你说都高考状元,省第一,他念什么外国语啊,学什么英语,不去燕大清大念,我还以为他要当官。”
买了辆车,吹得,吹得也无边了。
还跑自己家来说道自己,对那个李六叔摇摇头,李均真是无语,夸你儿子又必要射箭自己吗?
不就是买了辆车吗?
懒得和那个六叔一般见识。
“爸,我有点事,出去下。”
……
李均走在温洲的街头。
这个如今商业气息极其浓郁的城市。
人人喜露笑颜,温洲现在是一个骄傲的城市。
街上有很多来考察的人士。
操着许多的方言的考察团。
李均知道这只是第一波,邓公南巡讲话之后,定调整个华夏,那真是大军般的人马前来温洲考察。
李均感受着温洲城里勃勃的生机。
“李均。”
突然,一个人叫住了自己。
李均转身,眼睛下一移,是一个娇小矮个的女生叫住了自己。
他感觉似乎有点面熟。
然后见女孩一笑,想起她来了。
“谢……”
“谢宁。”
见李均磕巴了一会,谢宁索性自己说了。
去年她和谢宜一起认识了曾经苍南高中的传奇人物李均。
“对,谢宁。”
“哈哈,看你还记得我一点的样子,真是开心。”
谢宁性格里有着活泼基因,一副和李均很快自来熟的那种。
她去年见到李均,很是喜欢,不过她的喜欢很现实。
在大学里其他男生攻势下,她答应了一个男生。
不过她发现了谢宜不对劲,那么多男生追求,她都不答应,追问之下,她对那个李均一直不能忘却。
“李均,我闺蜜谢宜,老跟我说你哦,我感觉她很喜欢你,她在大学拒绝了很多人的追求,很多优秀的,我觉得她一直在想着你。去年我们见过一次后,她老是跟我说你……”
“那个,你这是要牵红线,不必了,我有喜欢的女生。”
“哦,你交了女朋友啊!”
李均点头。
这时候一个高个子,皮肤白皙的女生走了过来。
“谢宁,你在哪里做什么?”
刚才谢宁了去买卖冰糖葫芦,见她还没到碰面的地方,谢宜走了过来。
……
“你好,李均。”
“你好,谢同学。”
自从上次街上见到李均,她们聊了一阵后,谢宜发现这个男生的音容样貌像是烙印一般刻在她的脑海之中。
她感觉到恋爱的感觉。
李均的那双眼眸,深深地吸引着她,她时常会想起那双眼眸。
从那时候,她期盼,再能见到李均多好,然后,她好想告诉他,自己喜欢他。
没想到真的发生了,自己又见到了李均,真是上天给自己的好机会。
她不想自己开口,所以对着闺蜜谢宁使着颜色。
对方立即会意。
“李均校